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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文体广新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耒阳市文体广新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及时公开、真实公开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以群众知晓、广泛参与、有效监督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全面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公开工作,各股室进行协助。专人定期、适时对政府信息主动进行公开和更新,严格按程序进行依申请公开,保证通过各平台及时公开相关文化工作政策,使广大公众及时了解我局的工作动态,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规范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和《耒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了《耒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耒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信息公开管理模式等工作制度,并不断更新和及时完善。结合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申请程序、保密审查等事项进行了规范,明确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和责任,防止出现公开不当导致的失密、泄密事件;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提供、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明确我局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推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更新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三、强化组织培训

为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全局系统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我局及时组织全体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耒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进行学习,深刻领会文件内容,并通过网络等方式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同时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市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局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对《条例》等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都做到主动公开,并在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形式等方面有极大提高,较好地满足了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3条。主要涉及8个方面的内容:1、机构设置、职能;2、规划计划;3、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工作动态情况; 5、通知公告;6、人事任免信息;7、财政信息;8、行政许可办事程序和其他业务工作情况等等。实现了多途径、多渠道、多手段、多层次、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极大地为群众提供了便利。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未发生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但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社会公众对文化信息需求与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三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够,个别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公开事项还有所顾虑。在2018年的工作中,我局将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教育,使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精神实质,准备把握工作中需公开的政府信息,打消顾虑,完善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耒阳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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