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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卫生计生工作总结

 

2016年度卫生计生工作总结

耒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8日)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为主线,以健康耒阳建设为载体,谋全局、建机制,夯基础、统城乡,抓创新、求突破,促改革、惠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推动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曾群利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按照领导分工成立了督导指导组,制定活动方案,深入推动各单位开展学习教育;二是紧扣环节,按照学习教育要求,各个学习内容一个不落,各个环节一个不省,57月份开展了“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9-11月份开展了“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为主要内容专题学习讨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讲党课,分管卫计工作的市领导、局党委书记亲自为党员授党课,各支部书记结合实际为本支部党员讲党课,各支部还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三是注重实效,对“六类突出问题”进行重拳整治,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医患关系进一步改善,党员干部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理想信念,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我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卫生、监察、人社、编办、发改、财政、物价、审计、药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在巩固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施药品零差率的基础上,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等综合改革,制定出台了《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方案》和《2016年耒阳市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费分配方案》,绩效考核结果与医改经费下拨直接挂钩,促进了公立医院改革的不断深入。一是主要监测指标向好。今年1-10月,我市三家涉改医院门急诊78万人次,住院5.3万人次,药品收入1.93亿元,与上年度同期持平。医疗收入2.97亿元,较上年度同期上升25.35%。医院收入稳中有升。二是医院收入结构趋向合理。1-10月,三家涉改医院业务总收入约4.94亿元,其中药品收入约1.93亿元,占业务总收入的39.07%,较上年同期下降10个百分点;医疗收入3.01亿元,占业务总收入的61.03%,较上年同期上升了10个百分点。“一升一降”表明,医院收入结构比例得到良性回归,“以药补医”开始向“以技养医”转变。三是住院病人负担减轻。公立医院改革后,医保和新农合将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纳入报销范畴,并且进一步提高了报销比例,新增费用由病人承担的比例很低。四是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调动。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尤其是通过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各医院均进一步调整优化了绩效分配方案,分配重点向临床一线科室和一线医务人员倾斜,一线医务人员工资得到充分保障,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

 (二)持续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了《耒阳市2016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方案》,一是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完成了药品议价工作,660个议价低价药品全部挂网采购,31个生产厂家共18种非处方药议定最高采购价进入全市非处方药目录,并建立不及时药品配送约谈机制,药品采购秩序明显好转,采购行为不断规范;二是拓宽基本药物实施范围,推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按规定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认真落实了《湖南省卫计委关于做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工作的通知》,要求综合医院、中医医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品规和金额不低于本机构本年度配备使用药品品规总数和总金额的50%,妇幼专科医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不低于同级综合医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5个百分点,扩大了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三是强化医院耗材采购管理,组织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第三人民医院等4所二级医院参加衡阳市普通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对医疗机构确需使用、未纳入招标范围的医用耗材,允许在品种和采购金额不超过中标品种、金额5%的范围内,通过自主申请,实行备案采购,使二级医院医用耗材采购工作逐步规范化。四是巩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一方面强化了对村卫生室的监管,全市村卫生室按照“四统一”模式(统一制作宣传栏、统一采购、统一公示、统一处方格式),进一步规范了村卫生室服务行为;另一方面强化了督导考核,按上级精神,市财政按每个村卫生室每年4000元,每名村医每月500元的标准将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以此为杠杆,村卫生室较好落实了基本药物制度,全市所有行政村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达100%

(三)优化基层卫生服务。一是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科学合理设置了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非建制卫生院,确保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惠及千家万户;二是继续开展“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和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东湖、永济、三都、淝田等4个乡镇卫生院评为全国“2015-2016年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年初我市确定了新市、仁义、大义、坛下、小水5所建制卫生院为2016-2017年度群众满意卫生院创建单位,制定了《耒阳市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确定了五里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水东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本年度群众满意卫生院创建单位,确定芭蕉、石枧、洲陂、罗渡4所非建制卫生院为2016-2017年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创建单位。按照严谨、严密、严格的“三严”要求,经市里初评、专家组现场审核,5所乡镇卫生院、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已上报到省卫计委。芭蕉、石枧、洲陂等3所非建制卫生院顺利通过局里专家组验收、洲陂、罗渡需限期整改,次年重新申报。三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市总工会联合开展了以“竞技练兵、展我风采”为主题的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选送了45名优秀青年参加了省卫计委组织的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教育,为348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申报了生活困难补助,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管理,开展村卫生室年度校验工作,为556个村卫生室进行了校验注册。四是配好健康一体机,为每所乡镇卫生院、分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配备了健康一体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可通过健康一体机有效开展健康体检、信息录入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效提高了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三、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一)落实全面两孩生育政策。一方面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加大了计生政策宣传力度,免费印制发放了5万余份计生政策宣传读本和小手册,做到计生工作人员和计生家庭人手一份,出台了“一意见两方案”,即《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耒阳市2016年度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方案》以及《耒阳市2016年度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考评方案》,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一票否决制。另一方面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取消生育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推行网上办理、一站式服务和承诺制。引导家庭负责任、有计划地安排生育,调控人口总量、提升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和人口均衡发展。

(二)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保障能力。一是加快妇幼保健服务建设,优化整合资源,推进市县乡三级妇幼保健和计生技术资源整合及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开展县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妇幼保健机构等次评审,加大产科、儿科人才培养,不断提升产科、儿科服务能力,妇幼保健院不断强化内涵建设,已通过衡阳市卫计委二级“甲等”医院初评。二是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健全孕、儿危急重症救治绿色通道。全年共出生活产12873例,其中男6938例,女5935例,男女性别比1.17:1;5岁以下儿童死亡88人,死亡率6.84‰;婴儿死亡58例,死亡率4.50‰;新生儿死亡31人,死亡率2.40‰;孕产妇死亡5例,经省市两级评审后,有两例为可避免死亡,死亡率15.54/10万,无新生儿破伤风病例发生。住院分娩率99.98%,剖宫产率25.01%,新法接生率100%,高危妊娠管理率10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1752人次,补助经费320.19万元;叶酸增补率95.42%;艾、梅、乙孕28周前检测率分别为:91.14%、91.16%、91.73%;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90.95%;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0.33%,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3.23%,孕产妇产前筛查率83.62%。三是开展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完成孕前免费检测对象4000对,占任务指导数的49.3%,完成计划生育手术241例,其中流产117例,结扎4例,上环65例,取环55例,早孕随访率98.24%,妊娠结局随访率98.82%;四是积极开展“健康宝宝”特别行动试点工作,我市是省试点6个单位之一,衡阳市唯一一家,试点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全市共筛查NIPD-PLUS 154例,其中符合省级规定的三项免费的5例,符合耒阳市年满40周岁孕产妇免费条件的38例。五是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建设,全年举办了 “健康宝宝”特别行动试点县业务培训、妇幼业务管理培训、高危孕产妇识别和危重症孕产急救培训、艾、梅、乙母婴阻断项目培训等10期培训班。通过各类型的专业培训,有效提高了妇幼保健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使妇幼队伍的能力不断提升。

(三)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和风险防控。完善信息动态采集机制,健全人口监测和预报预警制度,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强化评估、监督和管控,确保政策稳妥有序实施。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健全出生登记和 性别统计信息化建设,开展出生人口信息监测,加大整治 “两非”工作力度,成立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把整治“两非”工作列入了年终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全年初审再生育证77个,审批社会抚养费征缴案件5415例,审核社会抚养费征收结案和出具计划生育证明书121例,征收社会抚养费2510万元,与去年同比增加430万元,其中非诉案件强制执行217.8万元;已查处“两非”案例4起,处理涉案人员10人,追究相关责任领导3人,给予经济处罚和没收非法所得10万余元优化了人口结构,促进了人口均衡发展。

(四)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是抓好国家示范点建设。我市计生协会在2015年度荣获全国、省模范单位的基础上,今年又成功争创了中国计生协流动人口工作示范点单位;6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服务中心肖子华副主任率工作组一行,对我市流动人口工作进行了调研,最终确定我市为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流动人口调查联系点,主要为研究流动人口发展趋势、掌握基层流动人口动态、针对性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供数据支持。二是发挥流动人口计生协会作用。我们在广州、中山、深圳等地成立了41个驻粤流动人口计生协会,通过这些协会积极发挥作用,掌握流出人口动向,为广大流动人口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今年以来,全市通过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协助办证465个、孕检758人次、落实避孕节育措施226人、寄回孕检证明534张,提供便民维权服务602次。深化跨省区域协作,826,我市在广州市天河区召开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协作工作座谈会,我市1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分别与广州市的番禺区、花都区、海珠区、白云区的相关街道办事处进行了一对一的无缝隙对接,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协作书,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做好关怀关爱工作,促进社会融合。三是及时反馈信息。对外地发来的协查信息,流管平台实行了专人负责,及时按要求予以回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当时回复的,都做到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今年以来,我市流管平台共接收实时协查信息9200条,做到了100%反馈到位;我市对外发送协查信息837条,通报信息35条。四是做好均等化服务。我市在做好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的基础上,创造条件为流动人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为流动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4000多人份;为0-6岁流动人口预防接种1000多针次;为流动人口中的2000余名孕产妇提供免费保健服务和健康教育,开展了流动人口健康宣教活动,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6000余份。五是为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提供免费保健服务和健康教育,开展了流动人口健康宣教活动。

(五)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政策。随着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实施,计生工作的导向主要是服务计生家庭。因此,今年以来,我们对“两扶”工作更加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两扶”工作“零上访”、“零举报”、“零误差”,确保准确率达100%,及时率也得到明显提高。一方面扩大范围。2016年我省对农村奖励扶助政策口径进行部分调整,扩大了奖励扶助对象范围,将合法生育二个子女但没达到生育间隔,未达到法定婚龄结婚生育子女,终身未生育但合法收养子女且符合农村奖励扶助政策其他条件的三类人群纳入农村奖励扶助范围。我们及时宣传,深入发动,通过层层摸底上报、核查,全市共摸底上报扩大范围对象724人。另一方面调查核实。对各乡镇办事处摸底上报的奖扶、特扶对象,进村入户逐个调查核实。对已死亡的或经举报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必须退出奖扶范围,做到及时销户。通过上户核查,退出已死亡的奖扶对象66人,特扶对象4人。凡符合条件的对象都在村务公开栏和乡(镇)办事处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监督。第三,做好部门联动,强化综合治理。民政、教育、农业、移民、工商联、房产等部门在出台相关惠民措施时,在同等条件下向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两女户倾斜。市民政局安排贫困救助经费时,有793户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两女户享受了优先优惠;市教育局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时,有362人享受优先优惠,发放金额23.3490万元,发放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有6人享受优先优惠,发放金额6000元,为高校贫困生助学货款有41人享受优先优惠,发放金额32.8万元;市农业局安排涉农扶持项目时,有68户享受优先优惠,其中种粮大户适度规模经营补贴45户,蔬菜种植大户7户,农机购置16户;市移民局安排结余指标资金时,有10户享受优先优惠。市工商联系统组织开展公益事业时,优先扶助了37户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两女户,其中捐资助学扶助23人,发放金额10.35万元,光彩扶贫6人,发放金额1.88万元,优先就业8人。房产局对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住房补贴的,做到应保尽保,补贴234户,补贴50.256万元。

四、持续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为全面落实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在2015年的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方案和考核标准体系上进一步细化,突出重点工作,突出工作实际效果,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一)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一是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二是做好重点人群、流动人口健康服务管理,我市高血压建档人数58464人,健康管理率35.3%;糖尿病建档人数16798人,健康管理20.5%;老年人已体检63564人,健康管理率56.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5448人,管理率94.06%。三是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督导、考核,根据规范服务项目和内容,市里统一归档资料模版,编印健康教育手册,全面提高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卫生应急工作得到加强。发挥好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强化应急知识宣传,继续做好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征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落实人感染禽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突发急性传染病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措施。全市无H7N9禽流感重大流感疫情,我市累计报告手足口病病例969例,比去年同期上升246%,其中重症病例22例,死亡病例1例。

(三)重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和预防。全面实施免疫规划,累计下发基础疫苗312920人份,全市总体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了95%以上。抓实结核病、艾滋病、尘肺病等重点疾病的防治工作,接诊肺结核可疑症状者3180例,确诊活动性肺结核患者990例,对符合免费治疗的981例病人全部提供免费抗结核药品,并加强了结核病人的转诊与追踪;全市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病例529例,死亡193例,现存活336例,2016年 新发现HIV/AIDS 63人,其中AIDS 20人;卫生职业危害因素煤矿从业人员体检2242人,发现疑似职业病人226人。非煤企业体检1761人,发现疑似职业禁忌症101人,发现疑似职业8人。

(四)卫生监督工作得到强化。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完成413户公共场所单位、10家供水单位、23家农村饮水工程、3家集中式消毒餐具、45所中小学校、43所托幼机构、23家医疗机构、19家药房的日常监督管理;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执法车辆204台次,查处合法医疗机构违法执业行为21起,查处非法诊所28家,药房坐堂行医19家,立案19件,立案处罚率达100%;今年以来共受理卫生许可审批、发放卫生许可证91个,年度审核卫生许可证45个。

(五)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得以推进。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巩固省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积极开展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城乡环境整治、春季灭鼠、夏季灭蟑、控烟健康教育等活动,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通过“灭蚊”、“灭蝇”“灭鼠”“灭蟑”等工作达到国家C级标准。一是我市城区除“四害”工作自去年以来已委托湖南省捷力洲有害生物防治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实施效果明显,已在城区街巷、居民区、农贸市场、垃圾站、窗口单位等重点部位兴建毒饵站1716个,投放灭鼠毒饵10.54吨,在下水道、留泥井投放灭鼠蜡块毒饵13.3件,城区五小门店、农贸市场投放灭蟑粉剂、胶饵、饵 剂共25.7件,公共厕所、垃圾站滞留喷洒灭蟑、灭蚊蝇药物共13.9件,有效控制了城区鼠、蟑密度,为我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的改善和提高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积极开展以“灭蚊防病,健康你我”为主题的全国第28个爱卫月活动,制作了“远离病媒侵害、你我共享健康”的彩色爱卫专刊2万余份,对爱卫月活动、防蚊灭蚊、寨卡病毒病等知识进行了详细宣传,并在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委会、五小行业门店进行发放。三是不断拓展健康教育途径,利用健康教育宣传墙、手机客户端等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行动,大力宣传健康教育知识,促成健康行为的养成,打造“健康耒阳”新名片。四是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巩固无烟医疗卫生计生系统创建成果。

(六)实施健康扶贫工程。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向贫困人群倾斜,免费为8202名35—64岁的农村妇女实施了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 100%完成任务数;成功救治救助了120例贫困重性精神病人,100%完成全年总任务数;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调查工作,为5137名因病返贫人员进行了信息调查采集,并将资料上传到国务院扶贫办。

五、切实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不断改善就医条件。一是编制中央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资金,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库通过反复核准,已申报“十三五”项目共计9个,建设面积72580m2,总投资2.326亿元,其中:市直医院建设面积60200m2,总投资2.04亿元;乡镇卫生院建设面积12380m2,总投资2860万元。并申报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6个作为第二批计划入项目库,总建设面积12300m2,总投资4020万元。二是加快实施续建项目,启动新建项目, 7个续建项目,总投资1610万元,现有5个项目已完工,长冲、上架正在主体阶段;新建项目有33个(包括维修工程、公租房项目)总投资3160万元。现已开工8个,共累计完成投资960万元。三是加快推进公租房建设,年初争取了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公租房建设项目7个,总投资1100万元,4个单位开工,3个招标。

(二)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加强人才培养,选拔业务骨干 57名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5名全科医生参加转岗培训,举行了2期规范诊疗业务培训,培训260余人次;市人民医院引进椎间盘镜技术及关节镜技术、DSA介入治疗等8项新技术项目,填补了我市医疗技术空白;对基层实行分类管理,强化绩效考核,稳定基层人才队伍;实施了市直医疗单位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实行医疗技术点点帮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强化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成功举办了耒阳市庆祝“5?12”国际护士节暨“三十年护龄护士、优秀护士”颁奖文艺晚会纪念活动,我市共有16位三十年以上护龄护士、20位护士获此殊荣;加大了无偿献血宣传力度,临床用血100%来源于无偿献血,有效保障了临床用血和安全用血。

(三)不断强化医疗服务安全监管。对全市所有医疗机构进行了校验换证工作,为127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校验,为455名医生护士进行了注册登记,对不合格的、发生医疗纠纷的、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医疗机构坚决予以暂停校验换证;进一步落实了医疗机构内部安保措施,加强“平安医院”建设,落实“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四室”(警务室、调解室、监控室、投诉室)建设,不断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制订了《耒阳市医疗纠纷暂行处理办法》,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今年共调处医疗纠纷17起,补(赔)偿金额170万元,移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起。

(四)不断繁荣和发展中医药事业。继续深入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从加强在职教育、人才培训、传承创新、绩效考核等方面入手,继续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重点强化市中医医院的区域龙头作用,抓好中医医院项目建设;继续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中医药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率、真实率逐步提高,部分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对中医个体诊所进行了严格的现场校验,重点指导督查市中医医院中医建设,提高中医医疗服务水平。

(五)不断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开展第二周期群众满意医疗评比活动,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进一步改进评比办法,进一步强化评比结果的运用,不断总结,善于挖掘典型,宣传好先进事迹,传递好正能量;认真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坚决整治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突出抓好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三公开”,大力推进以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为重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务公开,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六、统筹其他工作

把思想政治工作摆首位,成为衡阳市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安全生产是底线,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全系统大局和谐稳定;宣传力度加大,印制了《计生政策法规宣传手册》2万份,卫生计生信息被上级刊物采用30余篇;人事工作有条不紊,今年公开招考卫计专技人才130名,计财工作进一步规范,廉政建设深入推进,落实“一岗双责”,签订《廉政责任状》,开展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贿赂专项工作。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全部安排在机关食堂用工作餐。内审工作力度加大,共审计项目13个,其中审计财务金额3000万元、基建金额635万元,挽回损失70余万元,规避了潜在风险,维护了集体利益。综治维稳工作效果明显,共接待来信来访190余件,件件有落实。工会工作得到加强,进一步搞好职代会的落实,大力开展职工医疗互助、大病救助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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