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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耒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8年3月6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耒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局长主管此项工作并由1名副局长分管;局办公室为职能科室,负责牵头协调和组织落实,并指定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局其他股室和下属单位共同配合开展这项工作。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公开咨询等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7年,我局在耒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目录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不同渠道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占2.9%;业务类及其他类信息67条,占97.1%。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获取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市政府网站、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介以及通过举行信息发布会等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场所摆放办事指南等宣传资料供群众领取阅读,医院通过触摸屏、信息宣传栏等多个途径把患者的权利与义务、医院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向患者公开,为患者就医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接受市民咨询3500余次,多为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主要咨询禽流感和甲流防控知识、疫苗接种和计划生育相关等政策。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和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无减免。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信息作为突破口,深化信息的公开内容,为群众提供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服务。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八、附表 

2017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更新统计表

     

数量(条)

工作进展

59

通知公告

33

法规文件

3

规划计划

2

其他信息

5

合计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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