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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2021年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2019年4月25日耒办发[2019]51号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组建完成,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省属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市应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衡阳市委和市委关于应急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权限内工矿商贸行业(含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耒阳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推进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按权限承担市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协调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耒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协调全市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助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级、衡阳市和本市下达的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和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权限内工矿商贸(含煤矿)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依规依权限负责省属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商务和粮食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省、衡阳市和耒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十八)负责全市矿产品税费征管体制改革的后续处置等相关工作。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

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灾害救助和物资保障股、消防和自然灾害应急股、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工室12职能股室,下辖7个二级机构。机关行政编制1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保留总工程师1名,政工室主任1名;正股级职数12名(含政工室副主任1名)。耒机改办复函[2019]22号人员转隶完成,我局实有在职干部职工200人,退休干部职工6人,抚恤对象1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耒阳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耒阳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本级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777.93万元2020年结转229.02万元、总计4006.95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增加476.9万元,增长14.48%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多,专项资金增加,年度总收入支出相应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777.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7.9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00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8.56万元,占37.65%;项目支出2498.39万元,占65.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777.93万元2020年结转229.02万元、总计4006.95万元。  2020年相比,收入增加476.9万元,增长14.48%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多,专项资金增加,年度总收入支出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06.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85.2万元,增长30.07%,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多,专项资金增加,年度总收入支出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06.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0万元,占19.97%科学技术支出(类)支269万元,占6.7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59万元,占2.96%;卫生健康(类)支出69.29万元,占1.73%;节能环保(类)支出126.93万元,占3.1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2万元,占0.55%;住房保障(类)支出81.88万元,占2.0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519.26万元,占62.8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69.70万元年初结转数229.02万元,追加预算608.2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00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追加预算800万元,支出决算为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属煤矿安全监管预算追加80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共性技术研究与开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追加预算269万元,支出决算为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乡镇驻矿盯守工作经费追加预算26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抚恤(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114.76万元,支出决算为11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行政单位离退休3万,死亡抚恤0.83万元。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69.29万元,支出决算为6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5、节能环保(类)能源管理事务(款)能源行业管理(项)支出

 年初预算0万元追加预算126.93万元支出决算为12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省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经费。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追加预算22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安全生产应急专项资金奖补资金。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81.88万元,支出决算为8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等(项);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项);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等(项);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

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903.77万元调减预算384.5万元,支出决算为2519.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未确定选址,项目尚未启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8.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0.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28.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6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未变。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6万元,支出决算为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7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未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6万元,占61.5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38.4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39个、来宾695人次,主要是上级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买数量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主要是应急救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4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17万元,用于召开安全生产督导会议、检查、人数275人,内容为全市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工作等;开支培训费4.63万元,用于开展应急管理人员参加省厅市直业务培训的车费、餐费、住宿等费用,人数160人,内容为应急管理业务培训;举办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9.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2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8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6个,共涉及资金2498.38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省属煤矿监管经费“驻矿盯守工作经费”等1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98.3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年度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安全发展思念,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落实,深化重点专项整治,加强风险管控措施,为耒阳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组织对省属煤矿监管经费“驻矿盯守工作经费”等1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98.3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深刻汲取“11.29”事故教训,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与正确指导下,聚焦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落实,深化重点专项整治、加强风险管控措施,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迎建党100周年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耒阳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起,死亡12人,无较大影响力火灾和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势。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省属煤矿监管经费“驻矿盯守工作经费”等16个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56.75 万元,执行数为2498.38万元,完成预算的15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实际在编人员在职在岗。

2、三公经费控制率:100%,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决算支出数有较一定下降,与本年度预算数一致。

3、预算完成率, 预算执行比较到位。因应急管理部门的特殊性,应对突发事件出现的项目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本年度完成预算151%。

4、预算控制率:100%。

5、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一致。

6、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公用经费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7、管理制度健全: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并有考核制度。

 8、资金使用合规:本年度支出的所有资金均由市财政局国库支付,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9、在预决算信息公开方面:一是按规定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二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预算管理较理想,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支出不能及时到位,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乡镇应急能力建设、马路市场违章拆雨棚、割灌除草等资金偏离实际绩效。主要原因是受11.29事件的影响,煤矿复工复产少,财税收入相对减少,资金压力大;二是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金调整预算-332万元,主要原因是:应急管理局办公场地尚未统一,平台建设未确定选址;三是民生保险项目预算滞后,影响续保的政府采购办理。主要原因:政府资金压力,延缓支出预算。

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大争资跑项力度,争取上级资金大力支持,缓解支付压力。

2、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及执法队伍意识及执法能力。

3、推进应急管理局办公场地的统一,规划设计应用平台建设内容,完成工程建设。

4、加强煤矿监管及技改进度,早日恢复生产,抓好财源建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2)(3)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及自评表


 

 附件一

应急管理局2021决算套表(公开)

附件(2)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公开)

附件(3)

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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