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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省属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市应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衡阳市委和市委关于应急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权限内工矿商贸行业(含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耒阳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推进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按权限承担市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协调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权限做好驻耒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协调全市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助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级、衡阳市和本市下达的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和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权限内工矿商贸(含煤矿)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依规依权限负责省属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商务和粮食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省、衡阳市和耒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十八)负责全市矿产品税费征管体制改革的后续处置等相关工作。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2.承接湖南省赋予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下放的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对承接的事项加强工作对接、健全工作机制,

制定办事程序,确保被赋予的权限接管到位。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1)市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2)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3)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和权限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4)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5)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市商务和粮食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1)市应急局负责提出全市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负责按权限提出中央、省级、衡阳市级下达和市级救灾物资的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商务和粮食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2)市商务和粮食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级、衡阳市级下达和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职责分工。市应急局负责对安全生产(含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调查、行政强制等职权。其他未尽事宜继续按照《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管理规定》(耒政办发〔2017〕10号)执行。

4.关于交通运输、铁路、水利、建筑和城市公用设施、民爆器材、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农业机械、商业贸易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问题。公安、交通运输、铁路、水利、建设、发改、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邮政、工信、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消防、农业机械、商务粮食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应急局从综合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角度,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上述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证、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行政处罚除外)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5.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市应急局负责监督管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审查和经营(批发)许可证发放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案件;市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确定工作,管理烟花爆竹燃放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打击和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行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烟花爆竹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

6.关于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问题。市商务和粮食局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包括商业贸易等)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7.关于园区(含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园区管理机构负责本园区内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本单位属于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内设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灾害救助和物资保障股、消防和自然灾害应急股、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工室12个职能股室,下辖7个二级机构。设机关行政编制1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保留总工程师1名,政工室主任1名;正股级职数12名(含政工室副主任1名)。

我局实有在编在职干部职工181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8人,全额事业编制84人,自收自支67人。劳务派遣34人,退休干部职工16人,抚恤对象1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只有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366.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66.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127.0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煤矿关闭退出奖补资金及工作经费1350万元、减少"一元保险民生"142万元保险、农房保险本级配套132万元、乡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90万元、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500万元;工资性支出及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增加86.92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366.85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7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39万元;住房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79.0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17.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127.0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煤矿关闭退出奖补资金及工作经费1350万元、减少"一元保险民生"142万元保险、农房保险本级配套132万元、乡镇街道应急能力建设90万元、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500万元;工资性支出及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增加86.9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366.85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7000万元,占74.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48万元,占1.83%;卫生健康支出98.39万元,占1.05%;住房保障支出79.09万元,占0.8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17.9万元,占21.5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2023年年初预算数9366.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71.5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26.73元,项目支出7868.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498.2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868.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应急特岗人员岗位津贴6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应急特岗人员岗位津贴;防汛抗旱代储费4万元,主要用于汛期砂石等物资代储;煤矿安全监管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五个安全监管大队日常监管运转;"煤矿四关闭一到位"领导小组办公领导小组办公经费60万元,主要用于煤矿关闭工作经费;特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用5.7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特岗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生产矿山救护装备和训练设施及队伍建设170万元,主要用于矿山救援大队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培训支出等方面;安全生产培训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培训资料费、场地租金、授课费等方面;耒阳市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更新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森林防灭火物资;安全生产专项-安监信息员补助34.9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安监信息员补助;乡镇驻矿盯守经费372万元,主要用于驻矿盯守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煤矿关闭退出奖补资金及工作经费7000万元,主要用于煤矿关闭退出奖补资金及工作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100.7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6.8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或退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126.73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其中:会议费5万元,拟召开50次会议,人数1000人,内容为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培训费5万元,拟开展20次培训,人数1000人,内容为煤矿、非煤矿山相关安全监管工作;拟举办0次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3.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93.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7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36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1.52万元,项目支出786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耒阳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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