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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 耒综执〔2023〕罚字2047号(安全生产)

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耒综执〔2023〕罚字2047

 

当事人:耒阳市鑫盛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81689516508B,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耒阳市竹市镇大成村老捌凹,经营范围:烟花类(B、C、D)级、爆竹类(B、C)级耒阳市内销售;日用工业品、农副产品收购、商品配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湘) PF【2021】00269;企业名称:耒阳市鑫盛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黄*豪;注册地址:耒阳市竹市镇大成村老捌凹;仓储地址:耒阳市竹市镇大成村老捌凹;许可范围:组合烟花类(C、D)级、架子烟花类(C)级、玩具类(C、D)级、吐珠类(C)级、升空类(C)级、旋转类(C)级、喷花类(C、D)级、爆竹类(C)级;库区面积:3983㎡;库房面积:3983㎡;核定药量:36000㎏;有效期:2021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8日,法定代表人:黄*豪,男,25岁,汉,居民身份证号码:4304811997********,联系电话:15807******,住址:湖南省耒阳市北正街***号*单元***室。

2023年12月28日,本机关根据耒阳市应急管理局移送“耒阳市鑫盛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采购和销售不符合行业标准的烟花爆竹案”的线索,对移交的内容进行调查。通过对涉案人员黄*豪(法定代表人)、丁*艳(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询问及当事人的陈述,现场检查(勘验)收集证据,发现移交内容属实。经查,当事人2号仓库存放的9个牛皮纸包装的50红炮属于不符合行业标准的烟花爆竹,当日,本机关对这9个牛皮纸包装的50红炮作出查封扣押的决定并就地封存。

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由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证据1.耒阳市应急管理局案件移交证据材料一套,予以证明案件的来源和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证据2.《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复印件一份,予以证明当事人的合法资质和经营范围;

证据3.《关于成立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和黄*豪、丁*艳的居民身份证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一份,予以证明黄*豪、丁*艳的合法身份;

证据4.《现场笔录》和黄*豪、丁*艳的《询问(调查)笔录》各一份,予以证明当事人采购和销售质量不符合行业标准烟花爆竹的情况。

证据5.《扣押审批表》《扣押决定书》《扣押物品清单》各一份,予以证明扣押当事人质量不符合行业标准烟花爆竹的情况;

证据6.现场拍摄照片4张予以证明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依法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和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以上证据均为依法取得,有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全部查证属实,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本机关于2024年1月12日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耒综执〔2023〕罚告2047号)依法告知了当事人存在的违法事实、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及其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所享有的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到本机关进行申请听证和对证据发表意见。本机关视为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

综上所述,当事人采购和销售质量不符合行业标准烟花爆竹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之规定其行业标准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2月4日发布的《烟花爆竹包装》......爆竹类销售包装要求:单挂或单盘的结鞭爆竹应采用油蜡纸、玻璃纸包装,较大规格或为满足客户需求的结鞭爆竹可辅以纸盒进行包装............。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批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采购和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的;”之规定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耒阳市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复函》(湘政法发〔2016〕22号)第二条“耒阳市集中行使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为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规行为,并作行政处罚如下:

对耒阳市鑫盛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处罚款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华融湘江银行耒阳市支行缴纳罚款,账户名:耒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账号:83350311000000670。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耒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衡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耒阳市综合行政执法

0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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