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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住建局部门预算公开

2023住建局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我局主要职能职责:

1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

2、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承担物业管理行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城市建设工作。

3、指导监督全市村镇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建设市场,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相关工作,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发展。

4、负责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本单位属于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本单位内设1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信访维稳办) 、组织人事股、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勘察设计股(工程造价办公室)、消防管理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股、建设市场股、建筑节能与科技股、质量安全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股、房地产监管股(物业管理股)、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股我局二级机构设置10个,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3个: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城市建设开发服务中心正股级事业单位4个:城市建设档案馆、燃气管理办公室、绿色建筑事务中心原墙改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自来水公司;归口管理企业单位2个: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勘察设计院。

    本单位预算仅包含单位本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本部门预算仅含住建局机关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1171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670.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36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拨款16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收入较去年增加1635.93万元,主要2023居民自建房专项经费及白洋渡污水处理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11712.26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756.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4.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91万元。节能保障支出92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0万元,较去年增加1653.93万元, 主要2023居民自建房专项经费及白洋渡污水处理费增加。

        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71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占 0  %城乡社区支出9756.69万元,8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2万元, 0.4%,住房保障支出944.44万元8.1%,卫生健康支出17.91万元, 0.2%节能环保支出922万元,占7.9%,交通运输支出30万元,占0.2%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37.9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出300.33万元,公用支出37.62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1374.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2022年共安排项目支出20项,总金额11374.3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1)、施工图审查购买服务资金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200万元。根据湘政办发[2017]6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意见》。

2)、农村危房改造(社保股)资金总额907.3万元,其中:上级财政专项安排760万,经费拨款安排147.3万元。

3)、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社保股)资金总额1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15万元。

4)、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和维护资金总额10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1000万元。

5)耒阳市房屋建筑普查项目资金总额480万,其中: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480万元。

6)、耒阳城区四处黑臭水体长治久清后期维护费用资金总额3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30万元。

7)、白洋渡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资金总额6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6000万元。

8)新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资金总额36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360万元

9)乡村建设匠培训经费资金总额1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10万元。

10)燃气安全巡查费用 资金总额3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30万元。

11)耒阳工程造价资金总额2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20万元.

12)“保交楼”专项工作经费 资金总额1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15万元.

1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助费 资金总额25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250万元.

14 梅桥小学旁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资金总额17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170万元.

15) 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资金总额1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15万元。

16)  余庆街道水口村、仁义镇罗渡村、黄市镇大和滩村三个历史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资金资金总额5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50万元。

17)耒阳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资金总额5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500万元。

18) 耒阳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西湖北路标准街区建设项目资金总额4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400万元。

19)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四年行动2022年度奖补资金资金总额922万元,其中:上级财政专项拨款安排922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9360万元:其中,施工图审查购买服务200万、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和维护1000万、耒阳市房屋建筑普查项目480万、白洋渡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6000万、新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360万元、耒阳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西湖北路标准街区建设项目资金总额400万元耒阳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500万元、 梅桥小学旁黑臭水体治理项目170万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补助费 25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  16.3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万元,下降(上升) 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3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保交楼、农村危房改造用于接待上级、外市、专家组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培训费预算1.2万元,拟开展 20  培训,人数  30 人,内容为业务培训:包括招投标股、公共事业股、造价办、等多个股室参加省厅业务培训。

(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请分项列明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712.2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96万元,项目支出11374.3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重点项目情况说明: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住建局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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