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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耒阳市绿色建筑事务中心 部门预算公开
2023年耒阳市绿色建筑事务中心
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 |
1 | 收支总表 |
2 | 收入总表 |
3 | 支出总表 |
4 | 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
5 | 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
6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7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8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
9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
10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
11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
12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
13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
14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15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16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
17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
18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
19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
20 | 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
21 | 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22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工作职责是:1.协助拟订全市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推广散装水泥、墙休材料革新和推广装配式建筑的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参与应用建筑节能、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工程的分项分部验收,协助对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认定和建筑工程违法使用粘土砖情况的监督检查。3.协助对全市散装水尼推广应用、现场搅拌浆和违法使用袋装水泥情况的监督检查。4.协助对绿色建材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参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工作。5.负责组织全市绿色建筑及相关的建筑节能、推广散装水泥、墙头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装配式建筑的技术培训、信息交流、情况统计及宣传普及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办隶属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编办核定,本单位属于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15人,内设职能股室:办公室、财务室,人事股、市场股。
本单位预算仅包含单位本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耒阳市绿色建筑事务中心只有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国有酱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87.9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87.95万元、政府性基金的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8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7.68万元,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67.68万元,占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8万元,占14.6%,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支出7.39万元,占8.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87.9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印刷遇、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
五、本单位政府性基金的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万元,下降(上升) 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住建局二级机构,自收自支编制,机关运行经费由主管单位统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住建局二级机构,自收自支编,“三公”经费由主管单位统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95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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