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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住建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2年度住建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住建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住建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

(二)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

(三)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五)承担物业管理行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职责。

(六)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七)监督管理全市城市建设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村镇建设工作。

(九)监督管理全市勘察设计市场。

(十)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全市建设市场。

(十二)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工作。

(十三)负责建设工程消防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发展。

 (十五)负责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市人民武装部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本单位设1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信访维稳办)、组织人事股、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勘察设计股(工程造价办公室)、消防管理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股、建设市场股、建筑节能与科技股、质量安全管理股、城市建设股、村镇建设股(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股、房地产监管股(物业管理股)、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股、机关现有在职人员23人,退休人员28人,归口管理的离休人员1人,转隶人员24人员,借用人员120人。

我局二级机构设置9个,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3个: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城市建设开发服务中心;正股级事业单位3个:城市建设档案馆、燃气管理办公室、墙改办(散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自来水公司;归口管理企业单位2个: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勘察设计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住建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包括:住建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930.05万元;本年收入 6442.16万元。本年收入与2021年相比,减少 109.24万元,减少1.67%,主要是因为城市内涝重点项目付款稍少。本年支出9232.68万元,年未结转非财政项目资金139.5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  6442.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03.25万元,占97.84%;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138.91万元,占 2.16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 923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16.69万元,占 4.51 %;项目支出 8815.98 万元,占 95.49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303.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94.9万元,增长52.27%,主要是因为自来水提质改造工程款、白洋渡污水处理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12.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4%,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52.91万元,增加93.28%,主要是因为主要是因为自来水提质改造工程款、白洋渡污水处理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8812.12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98 万元,占0.03%;科学技术(类)支出81.82 万元,占 0.93 %;公共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36万元,占0.75% ;卫生健康(类)支出21.01万元,占0.24%;节能环保(类)支出1977.11万元,占22.44%;城乡社区(类)支出4835.4万元,占54.87% ;住房保障(类)支出409.15万,占4.64%;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0% 。其他支出1418.31万元占16.0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76.3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81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增

2、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共性技术研究与开发(项)

支出决算为81.8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增。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9.53万,支出决算为9.53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34.24万元,支出决算为34.24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2.5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增。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8.92万元,支出决算为18.92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09万元,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1630.7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上年结转165.59万、本年上级奖补1465.12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50万元,传统村落保护项目资金上年结转。

1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6.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上年结转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2.04万元,支出决算为310.58万元,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增加了预算。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支出决算为86.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施工图审查指标结转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支出决算为7.0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上年结转。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增加了预算。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3.1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增加了预算。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28.5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增。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年初预算为577.5万元,支出决算为384.43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困难。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4.71万元,支出决算为24.71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备注:1、年初预算3768万其中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738万、住保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3030万指标在财政局综合股未下达我局。

2、2022年预算安排施工图审查指标200万元,因本级财政困难未下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16.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2.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89.3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 44.52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10.6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委托业务费等。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41万元,完成预算的  94.6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  0 万元,减少(增长)  0 %。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41万元,完成预算的 94.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减少接待任务,控制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 7.78 万元,(增长) 295.82%,(增长)的主要原因接待次数和接待人员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  0 万元,减少(增长)  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0.41万元,占  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13个、来宾 300人次,主要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恰谈、居民自建房整治、保交楼等专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更新公务用车 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截止2022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741.57万元;年初结转 1418.31万元;支出  515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5159.88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0万元,完成预算数98%。决算数于年初预数主要原因是按进度拨付。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年初预算为393.75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数50.79%,决算数于年初预数原因是按进度拨付。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数。

4、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年初预算为3760万元,支出决算为2751.57万元,完成预算数73.18%,决算数于年初预数主要原因是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预算安排1000万按工程进度拨付,2022年尚未拨付

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上年结转1418.31万。支出决算为1418.31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59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与年初预算数相等。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95万元,用于召开居民自建房整治、保交楼会议,人数260人,内容为居民自建房整治、保交楼会议开支培训费6.18万元,用于开展在职人员后续教育培训、岗位职能培训,人数300人,内容为在职人员后续教育培训、岗位职能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6.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5.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3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4.35%,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6.42%。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见附件)


住建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了切实做好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衡阳市关于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实际,我们组织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经过对各项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性、完整性、使用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计算,总结,现将本单位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是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物业管理行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职责,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管理,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建设工程消防相关工作,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发展;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村镇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城市建设,勘察设计市场,建设市场工作;

本单位二级机构9个,副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3个: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城市建设开发服务中心;正股级事业单位4个:城市建设档案馆、燃气管理办公室、绿色建筑事务中心、农村危房改造事务中心;归口管理企业单位2个:自来水公司、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机关现有在职人员24人,较上年减少28人(退休4人、绿色建筑事务中心作为一级预算单位转出24人);退休人员28人,较上年净增加3人(退休增加4人,死亡减少1人);归口管理的离休人员1人;遗属人员2人(暂停);借用人员126人,较去年增加25人(因工作需要从下属单位借用)。

下属二级机构有在职在编人员441人,财政拨款人员146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8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87人、城市建设档案馆28人、农村危房改造事务中心3人),差额人员42人(城市建设开发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人员253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184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44人、燃气管理办公室10人、绿色建筑事务中心15人)。

二、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收入情况:收入6442.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61.68万元,占总收入的39.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1.57万元,占总收入的58.08%;其他收入138.91万元,占总收入的2.16%。

(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当年支出9232.68万元,按功能分类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8万元,占总支出的0.03%;科学技术支出81.82万元,占总支出的0.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6万元,占总支出的0.70%;卫生健康支出21.01万元,占总支出的0.22%;节能环保支出1977.11万元,占总支出的20.79%;城乡社区支出5393.54万元,占总支出的56.72%;住房保障支出409.15万元,占总支出的4.30%;其他支出1557.22万元,占总支出的16.38%。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分:基本支出416.69万元,占总支出的7.29%(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02.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94%;公用经费支出14.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6%);项目支出8815.99万元,占总支出的92.71%。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当年其他收入138.91万元,其中:元明环保公司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61.61万元,胡飞交通事故赔款7.47万元,投标保证金账户销户资金8.28万元,四上企业统计工作奖励6.37万元,开发区园区安商模范单位奖金0.50万元,党费返还0.96万元,危改中心调剂收入1.02万元,省人防办拨款36.89万元,结算专户往来款15.82万。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2022年度财政拨款年末没有结转、结余。

2、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9.53万元,较上年421.18万元,减少281.65万元。年末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9.53万元,具体为:文化路拆迁补偿结转和结余135.02万元、背街小巷结转和结余1.33万元、沿江风光带移交工作经费结转和结余2万元、乡村振兴专项收入结转和结余1.1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303.25万元,较上年收入6551.40万元,增加248.15万元;

(二)、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093.76万元,较上年支出9444.01万元,减少355.39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16.69万,占总支出比率为4.5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44.52万元,占总支出比率为0.048%,主要用于日常业务开展的必要办公经费;

2、项目支出情况:项目支出8815.98万元,占总支出比率为95.49%,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及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农村危房改造、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匠培训、等专项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业务工作经费:合计558.74万元

1、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经费7.01万元(上年度指标);

2、"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经费5万元,2022年支出2.98万元,

3、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15.6万元 ;

4、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费327.13万元;

5、四上企业入库统计工作经费(耒阳市统计局拨入)12.02万元;

6、省人防办拨付业务培训经费50万元,支出36.89 万元;

7、燃气巡查费5万元;

8、工匠培训费7.66万元;

9、耒阳市住建局争资争项81.82万元;

10、党费返还0.96万元;

11、胡飞交通事故扣款7.47万元;

12、投标保证金销户资金8.28万元;

13、危改中调剂收入1.02万元;

14、结算专户往来款15.82万元;

15、乡村振兴专项收入16.67万元;

16、沿江风光带移交工作经费5.94万元;

专项经费:合计8257.25万元

1、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PPP)总支出2406.6212万元,其中2022年上级奖补资金支出万元结余134.6万(上年结余),耒阳市元明环保公司自有资金支出94.40万元(上年结余),上年结转的债资金53.86万元,支出32.5万元,余21.36万元结转下年。

2、传统村落保护资金50万元;

3、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296.4万元;

4、上年结转文化路拉通(拆迁安置)资金267.88万元,支出132.86万元,余135.02万元结转下年;

5、施工图审查费总支出88.82,其中35.88万(2022年欠款)实际支出33.76万元余2.12结转2023年;

6、一中集资房鉴定费10.2万元;

7、城区污水处理总支出379.15万元,其中一体化PPP项目可研费77.35万元、工程PPP咨询费176.8万元,水东江主截污干管项目50万元;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奖补资金75万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咨询费30.76万元;

8、城区污水处理厂一体化PPP项目可研费7.35万元;

9、合兴实验小学新城一路至新城二路500M道路房屋征收款490万;

10、金杯塘公益地块征收经费200万元;

11、耒阳市房屋建筑普查项目支出金额为350万元;

12、白洋渡污水处理厂、新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2022年总支出2751.57万元;

13、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578.57万元(债券资金)

14、农村危房改造项目118.5万元,2022年支付41.7万元,余76.8万元结转2023年;

15、城区自来水提质改造项目(2020年专项债券资金)1496.4万元,支付1200万元,余296.4万元结转2023年;

16、上年结转城市内涝点治理项目1000.18万元,2022年支出528.56万元结余471.62万元结转2023年;

四、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5159.88万元具体说明如下:

金杯塘公益地块征收项目200万元、合兴实验小学新城一路至新城二路500M道路房屋征收款490万元、白洋渡污水处理厂、新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2751.57万元、耒阳市房屋建筑普查项目300万元、城区自来水提质改造项目1418.31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住建局领导班子集中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年度绩效考核和省真抓实干目标任务,团结带领全局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主动作为、敢于担当,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乡镇污水厂建设被省环保厅评为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县级十佳典型案例,被衡阳市评为先进单位;自建房整治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典型发言,顺利通过省考评组第一、二阶段考核;保交楼工作经验在12月29日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推介;危房改造、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生产等工作评为先进。

1、重点项目进展顺利。一是全力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2021年度10个省目标考核任务已全部完成通水试运行。2022年,东湖圩镇、黄市镇、大市镇、公平圩镇、马水镇等5个省考任务基本建成,已具备通水试运行条件。剩下导子镇、三都镇、坛下乡、亮源乡等4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正在抓紧建设。二是积极推动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为减轻财政付费压力,经市政府批准,由财政、发改、住建、咨询公司重新研讨,优化了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已上报市政府审批,后续相关工作正在加紧推进当中。

2、民生实事紧抓不懈。2022年度我市计划实施的14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争取中央专项资金5075万元,并已全部开工建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采取居民自愿申报、自主组织、部门支持等方式,已完成审批27台,在建3台,超额完成了省、衡阳市下达的考核任务;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我局突出抓好了农村危房改造,省乡村振兴考核任务数474户全部竣工完成,完成率100%。

3、行业管理不断规范。一是严格执行《耒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在全省率先把预售资金纳入房产部门监管范围,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尽管因经济下行市场萧条,商品房销售同比去年有所下降,但全市仍销售商品房5630套、面积66.30万㎡、金额27.85亿元。二是严厉打击各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强化关键岗位实名制监督,重点查处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年内对全市6家检测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27起,依法上报省厅进行不良行为记录6条。三是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年内共办理施工许可、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备案、质监安监、竣工验收备案、消防验收备案、消防验收意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等4000余件,完成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项目22个计2044万元。

4、物业管理日渐加强。年内完成了蔡子池市场棚户区、戏苑小区及沿江中路棚改工程,为4732户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286万元。同时,加大了物业维修资金征缴力度,到目前为止,累计归集资金超过6.3亿元;完成了外滩锦宸等8个项目的物业管理用房配置确认,对上海高地物业等16家物业服务企业的信息进行登记,顺府等8个项目完成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按照"清廉耒阳"建设要求,全力推动了我市清廉物业建设全覆盖,打造了合兴公园里等多处清廉物业小区,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5、安全生产扛牢责任。一是落实领导安全责任。严格落实了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的工作制度,今年以来,发现安全问题隐患76处,整改到位76处。二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了实处。三是抓好安全人员培训。年内共组织建筑施工企业、特种行业、燃气企业、物业等行业的安管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1500人次,所有人员必须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四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五全一常态"机制,开展专项整治,截止目前,共发现建筑施工安全隐患264处,整改到位256处,正在整改8处,下发停工整改通知37份,限期整改通知57份,下发交办单4份;发现燃气安全隐患499条,已整改499项。对6名责任人进行了不良行为记录,约谈项目参建单位负责人5起,移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案件51个。

6、排查整治卓有成效。充分汲取长沙"4.29"特重大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的教训,出台《关于开展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抽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机构的结构、岩土、质量、消防等各方面专家,组成33名专家志愿服务团,分成3个组,有效帮助各地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自4月30日以来,住建系统干部职工放弃周末及节假日休假,全员参与居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已全部完成自建房的App排查录入工作,全市共完成房屋系统普查271070栋,普查率100%;下达经营性自建房鉴定报告通知书3866份,查处存在安全性隐患的自建房17家。在西湖中路开展示范街整治,拆除危房1487栋,封停34间,撤离人员1347人。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成效显著,顺利通过了省督导组第一、二阶段考核,得到了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7、保交楼工作举措有力。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自过问下,我市保交楼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出台了方案。起草了《耒阳市"保交楼、稳民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耒阳市"保交楼"专项借款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并已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二是建立了机制。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组成了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会议会商,形成了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的合力,康桥美郡、兴业家园等项目已息访息诉,24个楼盘手续补办到位,不动产登记成功,受益户数达27872户。三是借到了资金。争取首批"保交楼"专项借款6.2亿元,合兴新城、合兴中心城等项目"保交楼"成效显著,实现了保交楼1324套。第二批上报了龙源尚品、湘南花苑、天虹星城、半岛南湾、印象顺湖等8个风险项目,专项借款资金1.8亿元,已通过省住建厅审核,现正在落实专项借款资金拨付程序。近段时间以来,特别是春节期间,我市专项借款撬动效应明显,房地产市场信心明显增强。仅春节期间合兴新城认购56套,已网签23套;合兴金色江湾认购31套,网签16套;合兴中心城认购110套,已网签62套;华毅半岛认购42套,网签32套;外滩锦都认购70套,网签66套。没有纳入转借款范畴的如白沙至尊、愿景铂悦府、大汉龙城等销售超过30套。

八、存在的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1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住建局2022决算公开套表


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表

住建局重点项目预算资金绩效报告

2022年i污水处理费财政绩效评估报告

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自评

2022年居民自建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

2022年房屋风险普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2022年省奖补乡镇污处理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群英北路通路工程征地款绩效评价

2022年耒阳市施工图审查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金杯塘公益地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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