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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市五险统一征缴参保信息确认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推进和规范全市职工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全面实施职工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34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部署,将缘由各险种经办机构征收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病互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特殊费用)、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缴,不再分散征缴,真正实现“一个窗口服务、一张缴费通知、一个账户收钱、一张收据报账”的征缴体系。   

  根据《通知》要求,我市职工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于2017年6月底前全面实施到位。各参保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时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确定统一参保缴费专管员及联系电话,二是填报《统一征缴单位基本信息表》,三是准备好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登记证)复印件。将以上资料一同盖好公章,于2017年4月30日前交至市人社局(北院)二楼医保大厅12-15号窗口,进行参保信息确认。   

  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切实确保五险统一征缴参保单位信息精准完整。   

  咨询电话:8867200,8867213,8867173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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