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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省、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发改职能和工作实际,我局修订完善《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发布审核审批制度》、《耒阳市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运行机制、工作程序、保障措施,对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监管"的原则审核把关,严格按流程规范公示,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设置了包括政府网站、邮寄、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的多样化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平稳、有序的开展。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行政审批信息公开。通过湖南省政务一体化平台官网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提供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状态、结果实时查询,并及时公示行政审批项目及审批结果。同时免费为服务对象提供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招投标咨询、能源等信息查询咨询服务。二是重大建设项目。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截至目前,共发布重大项目审批信息20条。进一步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增加了重大建设项目的透明度,加大公众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一是进一步健全机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法制性工作,工作量大面广,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运行。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

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整合局机关各股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耒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金阳东路3号;邮编:421800;电话:4332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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