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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耒阳市城乡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耒阳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耒阳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耒阳市城乡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我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能: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我市城乡规划政策及规范性文件;2.负责市域市城镇体系规划、市本级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以及乡集镇规划;3.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设计及方案评审和专家论证工作,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查;4.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核发选址意见书,参与可行性研究和设计任务书的报批工作;5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制定土地储备及土地交易中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市场以及城乡规划堪察、工程测量管理;8.负责各项建设项目审批后的跟踪管理,受理规划行政复议案件;9.负责乡、村庄规划区内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0.负责全市城乡规划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城乡规划科技管理;11.参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12.配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相关执法查处工作及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对接;13、承办市人民政府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内设11个机关职能股室: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财务审计股、用地规划股、工程规划股、规划设计及市政规划股、法制信访股、园林及村镇规划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党建办、监察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耒阳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2个,比上年增减0个:下属二级机构有4个:村镇规划管理办公室、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测量队、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耒阳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耒阳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2109.83万元,较上年减少917.32万元,减少幅度30.3%,主要是因为资金预算安排不足。2018年度支出总计2394.25万元,较上年减少984.58万元,减少幅度29.14%,主要原因是本年编制人数减少,基本支出下降较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210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29.83万元,占比91.4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0万元,占比8.5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总计239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小计1478.99万元,占比61.77%;项目支出 915.26万元,占比38.23%。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375.57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的93.01%,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103.42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额的6.99%。 

  项目支出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5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6.39%,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765.2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83.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09.83万元,较上年决算收入减少917.32万元,减少幅度30.3%,主要是因为资金预算安排不足。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394.25万元,较上年决算支出减少984.58万元,减少幅度29.14%,主要原因是本年编制人数减少,基本支出下降较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214.25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92.48%,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减少1164.58万元,减少幅度34.47%,主要2018年度编制人数减少,人员经费下降较多,并且项目资金预算安排不足。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21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8.99万元,占比66.79%;项目支出735.26万元,占比33.2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均一致,没有增减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1478.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支出1375.57万元,占比93.01%;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3.42万元,占比6.99%。 

  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其中主要有:基本工资624.31万元,占人员经费总额的45.39%;绩效工资232.67万元,占人员经费总额的16.91%;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330.5万元,占人员经费总额的24.03%。 

  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1.64万元,占公用经费总额的11.26%;水电费21.56万元,占公用经费总额的20.85%;邮电费14.56万元,占公用经费总额的14.08%;物业管理费及维护费12.48万元,占公用经费总额的12.0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总额0.49万元,全部是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三公经费数10万元,全总为公接待费。实际三公经费支出节约9.51万元,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总额0.49万元,全部是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计8批次3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80万元,支出180万元,上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的绩效评价管理机制得到不断的完善,绩效评价在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组织机构方面,建立了由财务股牵头,其他业务股室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各责任部门工作重点及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分阶段工作任务,强化了预算绩效在预算编制、执行中的全过程管理。 

  2018年本单位完成预算的城区控规和详规,完成村庄规划编制92个。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4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12 31 日,本部门没有车辆。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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