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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经济开发区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园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公务员管理实施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结合经开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方式

实行人脸识别考勤机签到制度,工作日每天考勤4次,上午、下午各签到1次、签退1次。

二、考勤对象

经开区内设各局(室、委、中心)、产投集团公司、产投集团公司子公司、大市片区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全体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及长期借调人员。

三、考勤时间

1.上午考勤时间:7:00—8:00为上班签到时间,12:00--13:00为下班签退时间。

2.下午考勤时间:13:30—14:30为上班签到时间,17:30--18:30为下班签退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下午考勤顺延30分钟。

3.大市片区管理办公室、敖山投公司工作日每天考勤2次,上午签到1次、下午签退1次。8:00—9:00为上班签到时间,17:00--18:30为下班签退时间。

四、考勤规则

1.由办公室明确2名电子考勤管理员,专门负责每天考勤统计汇总工作,并将当天考勤结果在次日上午通过政务中心电子显示屏进行通报,坚持每周将考勤情况向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管委会分管领导进行反馈,同时建档成册,作为园区干部职工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2.绩效办明确专人负责核实、认证佐证资料,并存档备查。因公外出未签到或签退的,必须要在当天考勤有效时间内向本单位综合股长(办公室主任)提供当时所在单位或部门位置图片佐证资料,并将图片佐证资料转发考勤工作群,由考勤管理员负责统计存档备查。因事请假未签到或签退的,按请假规定提供书面请假条等相关依据。凡未及时提供相关依据的,均视为旷工。

3.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设定“考勤闹钟”,养成按时考勤的良好习惯,任何人不得以“忘记考勤”为借口违反机关考勤管理规定。

4.区绩效办定期或不定期对园区干部职工出勤情况进行抽查,通过微信位置共享、视频通话等方式,对提供依据未考勤和签到后离岗的干部职工进行核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5.经开区管委会机关院落各单位干部职工在机关大楼一楼或党群服务中心一楼考勤机考勤;产投集团公司、大市片区管理办公室、企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敖山投公司、金杯菜市场、发明家广场管理处分别在本单位办公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考勤机,安排专人负责考勤统计,每天将考勤结果报送管委会考勤统计人员汇总。所有借调人员在本人工作场所进行考勤。

五、请销假规定

1.干部职工因事需请假的,必须书写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和时间;如遇特殊突发情况未能到岗书面请假的,可先微信请示,截图作为依据,事后补办书面请假手续。请假审批单应及时交由考勤统计员存档,否则,按缺勤处理。

2.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含1天),经股室负责人同意,报所在部门副职审批,1天以上的,经所在部门副职同意,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股室负责人和部门副职请假1天以内(含1天),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的,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报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批;部门正职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报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的,经管委会分管领导同意,报管委会主要领导审批。副科非领导干部请假,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正科及以上非领导干部请假,由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批。

3.因公出差、外出学习、临时外调等人员请假,要提前向绩效办报备,说明外出时间和事由,并提供借调函、外出学习、开会相关文件通知等依据,工作人员加班需调休,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需提供加班佐证资料。

4.年休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等按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5.党工委会、主任办公会及其他班子成员组织召开的专项会议等,由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签到,并及时将到会情况交由考勤统计人员备案。

六、本制度条款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与经开区原有考勤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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