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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经济开发区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区机关实际,特制定如下党建工作责任制。

、责任内容

  建健全党建作责任制,形成党工委统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作格局。实集体领导与个负责相结合,各级领导部“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级抓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作与经济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

   、责任分

(一)党工委

  1.党工委集体

  (1)党工委要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工委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带头执行党的决议。

  (2)建立党工委成员抓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工委成员按工作分管范围,负责指导本党支部及分管单位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3)坚持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制度和党工委成员讲党课制度,每人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或作一次学习辅导报告。

  (4)党工委成员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做到警钟长鸣。

  (5)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努力为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按照中组部、财政部的规定,保证党建活动经费。

 2.党工委书记

  (1)带头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抓好党工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认真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2)带头认真学习和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内部团结,发挥班子整体功能。

  (4)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召开至少召开2次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和宣传意识形态工作,每月听取一次党建工作的汇报,并根据开发区机关及园区企业特点和上级有关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

  (6)加强与上级党组织的联系,博采众长,为我所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上水平。

  3.党工委副书记

  (1)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好党建工作,认真履行职责,重要工作亲自抓,做到时间、精力、工作三到位。

  (2)及时向基层党组织传达上级党委的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具体指导机关(企业)党委紧紧围绕园区的中心任务和重要部署开展工作。

  (3)协助组织落实党工委听取基层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

  4.其他党工委成员

  (1)认真落实党工委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分管单位(部门)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带头实行“一岗双责”,结合分工抓好分管单位(部门)的党建工作,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2)认真执行党工委委员抓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负责了解、检查、督促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在联系单位的落实情况。每年至少深入联系单位2次,对党建工作进行具体指导,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机关(企业)党委

1.党委书记

  (1)带头贯彻执党的路线、针、政策,认真抓好党委班⼦⾃⾝建设。认真执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觉维护党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2)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带头深实际调查研究,带头思考分析,带头写得体会。

  (3)带头贯彻执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团结,发挥班整体功能。

  (4)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全全意为民服务,坚决执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切实履党建作第责任职责。每年召开12次党委会议研究党建作,每听取1次党建作汇报,并根据上级有关部署,适时提出作要求,对提交的重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解决。

  2.党委专职副书记

  (1)在党委书记领导下,具体负责党委日常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

  (2具体负责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工委中任务和重要部署开展作。

3)负责督促党委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抓好党员、

干部队伍的教育与管理,发挥好各党支部的作用 

     4)做好党工委及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基层党支部

1.党支部集体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培养和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7)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不得侵占国家、团体和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党支部书记

(1)全面主持党支部工作,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决议、指示。

(2)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

(3)重点抓好党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经常与党支部委员交流情况,充分调动支部委员的积极性。

3.党支部组织委员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

(2)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认真组织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负责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意见。

(4)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负责日常组织管理,搞好党员统计工作。

(6)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党支部宣传委员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注重宣传党员的模范事迹,不断丰富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活动。

(4)负责支部活动的记录及相关材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5.党支部纪检委员

(1)负责党风党纪工作,根据支部的安排,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检查了解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和遵守党的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2)对违纪党员及时向支委会提出处理建议,并做好相关工作,积极帮助教育受处分的党员。

(3)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受理党内外群众对违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4)定期向支委会和区纪检部门汇报和反映本支部的党风党纪情况。

三、责任考核

1.开发区党工委负责对党建作责任制的执情况进考核,年终进⾏⼯作总结。

2.党建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标责任书考核等结合进,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结果做为对领导部的业绩评定、奖励处分、选拔任的重要依据。

3.党工委成员、机关(企业)党委、部书记和委员执党建作责任制的情况,要做为民主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4.开发区纪工委负责对责任制执情况进监督、检查,做好组织协调作。

四、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的,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1.党员领导部履责任制不负责任,致使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中发问题的,给予直接责任以党纪处分;

2.党员领导部对本单位党员发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报或隐瞒、敷衍,视情节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以党纪处分;

3.区机关各部门员在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中,有重失误和错误导向的,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4.在年度党建作中,单位党组织业绩不突出且有党员发违法违纪事件受到党纪处分的,取消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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