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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雷群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耒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耒政人发[2019]1号
耒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雷群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雷群彬同志任耒阳市蔡伦竹海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张仁芳同志的耒阳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职务;
段人荣同志任耒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免去郑小军同志耒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曾湖生同志的耒阳市公安局水东江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康文同志任耒阳市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欧阳生文同志任耒阳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匡凌云同志任耒阳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耒阳市油茶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耒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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