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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综合改革方案(讨论稿)
耒阳市供销社综合改革方案
(讨论稿)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党和国家重视城乡一体化建设、重视农业现代化建设、重视电子商务发展,提倡“互联网 ”跨界融合、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大学生、农民工返乡创业,全国供销系统都在解放思想、顺应形势、积极探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我社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上级社的指导下,为供销事业长久发展,秉着我社“二次创业”时不待我机不再来的紧迫责任感,深化改革实现“重塑供销社形象、重树供销人信心”的发展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0】24号)、省供销总社《关于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习近平、李克强等国家领导人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之际关于深化供销社改革的重要批示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工作大局,以提升惠农便民服务能力为根本,以重建基层组织体系和建设开放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我社综合改革,加快重构适应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农业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我市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把我社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 基本原则
1、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做到为农、务农、姓农。
2、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按照合作制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实行民主管理、互助互利。
3、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顺应市场经济规律,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逐步探索社企分开的途径,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同时,服务“三农”工作大局,体现党和政府的政策导向,承担好为党和政府公共服务责任,履行好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工作职能。
4、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大胆探索,开放办社。从我社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解放思想,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允许并鼓励多种所有制结构并存,采取创造性、合作性、服务性的改革方式,不追求一步到位,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三、 改革目标
我社综合改革要面向农业现代化、面向农民生产生活,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力争在2017年底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为城乡居民提供便利、实惠、优质的惠农便民信息服务,吸引大学生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培养建立一大批职业农民和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并逐步推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农村信用体系的建立。主要有以下四大板块,四大板块相互依存、不可分割,要充分整合,融为一体,形成具备嫁接连接功能的开放性生态系统,凸显综合改革强大的生命力,描绘出我社改革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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