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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耒阳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便利化”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LYDR—2021—01006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耒阳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便利化”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相关单位:
《耒阳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便利化”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组织实施。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耒阳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便利化”
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省委“三高四新”战略,扎实推进衡阳“一体两翼”发展,努力推动耒阳经济高质量发展,响应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结合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优、群众获得感最强”的政务服务环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为标准,以“双对标”和“指标长”制度为抓手,以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电子政务为手段,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举措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按照“应放尽放、能放全放、急需先放、非必要取消”的原则,继续推进跨部门、跨领域审批事项全链条整体下放和取消。开展乡镇(街道)、园区放权赋权“回头看”,推进乡镇(街道)、园区赋权事项落实落地,抓好问题整改,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升事项承接能力。(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底前完成)
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清单管理。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编制公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依照省、衡阳市设定的事项标准,统一规范事项的办理条件、适用范围、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等要素,实现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市审改办、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8月底前完成)
3.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探索推行政府政策承诺制、企业法人承诺制。在生产许可、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土地出让、证明事项、群众办事等重点领域,明确实施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个人)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严惩戒。(市审改办、市发改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底前完成)
4.推行行政审批超时默认制度。将全市行政权力依申请六类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超时默认范畴,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分批次公布行政审批超时默认事项清单。依据事项清单,对群众和企业手续齐全有效的审批申请,有关部门受理后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又没有作出合理解释,并未书面说明延期理由和延长时间的,或在延期承诺时限内仍未作出决定的审批事项,将被视为部门默认审批事项。建立建全行政审批超时默认制度推进机制,细化实化落地措施,总结并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市审改办、市委优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8月底前完成)
5.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四减”举措。以“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为抓手,大力实施审批服务事项减材料、减时间、减程序、减跑动。逐一梳理审批服务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能共享复用的材料一律不再重复收取,电子证照材料一律从基础数据库中调用,政府核发的和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材料一律不再提交,能由企业编制的材料一律不得强制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实现办事材料在现有基础上平均再压减25%以上,平均法定办理时限提速率达90%以上。(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9月底前完成)
(二)持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
6.推进政务服务大厅“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按照“应进尽进、能进必进”的原则,将全市具有行政审批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各单位、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与相关审批部门有密切业务联系的各相关部门全部纳入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范畴,涉及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和审批,实现“只进一扇门、能办所有事”。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综合受理,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分类管理,杜绝审批事项“业务回撤”“体外循环”等现象。(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8月底前完成)
7.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加强乡镇政务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确保事项、人员进驻到位,授权到位,提升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承接能力,实现高频民生事项“一站式”办理。(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底前完成)
8.推行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管理。大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服务观念、服务意识、服务态度,端正服务心态、规范服务行为、打造服务标杆,统一服务环境、人员形象、服务流程,加强服务管理、统一空间布局、规范现场服务、健全规章制度,形成服务体系,逐步转变工作人员的服务心态,提高服务意识,践行服务崇旨,增强服务理念和工作责任感,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能力,打造成衡阳乃至全省一流的政务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8月底前完成)
9.推行政务服务预约、延时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提升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水平,规范预约、延时服务流程,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对政务服务对象因特殊原因、紧急需求与窗口事先约定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内申请的需求提供预约服务,对政务服务对象要求延长办公时间的申请提供延时服务,对政务服务对象提出的预约、延时服务申请不得拒绝,确实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预约、延时服务,应报告窗口首席代表,由窗口首席代表安排他人提供预约、延时服务,窗口在提供预约、延时服务过程中不得收取法律法规规定收费以外的费用,并确保预约、延时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8月底前完成)
10.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根据省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的要求,按照“最小颗粒度”成果,对照全市16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按照设定依据、受理对象、受理条件、事项类型、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及依据等要素编制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N同”的办事指南,制定政务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单、申请事项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等,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标准化、规范化。(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8月底前完成)
(三)创新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11.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丰富应用场景和政务服务旗舰店,打造与“最小颗粒度”成果相结合的智能导办升级版,擦亮企业欢迎、群众满意的工作名片。对我市已公布的268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梳理办事指南、优化审批流程、制作一次性告知单、公布办事二维码。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首先将涉企类、地产类等251项事项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落地实施,随后将涉农类、民生类等17项事项在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落地实施,推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制度,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受理水平,着力破解企业群众“办事难、难办事、多头跑、来回跑”的问题。(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6月底前完成)
12.推进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次办”便利化改革。按照“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设立“一件事一次办”企业开办服务综合窗口,建立企业开办“一门进出、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套表单、一次采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一次送达”八个一工作机制。全面实现企业开办一次办结,全市企业开办全流程(含延伸服务事项)涉及的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含税务Ukey及其他税控设备)及员工社保医保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等六个联办事项组成的“一件事”一次办结。全面精减企业开办环节、材料、时间、费用,企业开办必需办理环节压缩到3个以内;所需提交材料按照统一标准精简到6份以内;办理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以内,其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到0.5个工作日以内,其他各部门同步办理的时间压缩到0.5个工作日以内;着力提升企业开办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在更高层次上深入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耒阳市管理部、人民银行耒阳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8月底前完成)
1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和“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应用业务工作,推动“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与各级政务服务系统互联互通,推行“单点登录、全省漫游、无感切换、精准到达、全程网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9月底前完成)
14.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域通办”“全程网办”。优化线下“跨域通办”窗口和一体化平台“跨域通办”服务专区,畅通邮政寄递渠道,完善“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通办模式,强化数据支撑,加强电子证照跨省互认,加快推进高频事项“跨域通办”。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9月底前完成)
15.持续推进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探索在人才引进、政府采购等领域进行审批链条再造和环节重构,不断拓展“一件事一次办”应用领域。(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9月底前完成)
(四)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16.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功能,持续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通过前台受理、后台审核,由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出件,提供免费帮代办服务,并严格效能监管,杜绝体外循环,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第三版)》要求办理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审批,统一使用全省统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展审批,禁止线下审批、线上补录,防止出现审批逾期、征询逾期、秒批等问题。积极推进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告知承诺等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实施“拿地即开工”“交房即交证”改革,推进“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经济开发区、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底前完成)
17.压缩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流程。推行市政公用服务“一站通办”,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水电气网线等业务报装综合窗口,“一站式”办理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信、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全过程办理纳入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市政公用服务平台实施网上办理,实现一窗受理、一次申请、一网通办,同步获得用水、用电、用气等服务。电力高压客户办理环节压减为4个,低压客户办电环节压减为3个。用水用气接入报装业务环节压缩至3个以内,申请材料压缩至2件以内。(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政公用服务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9月底前完成)
18.优化外线施工办理环节。对涉及外线施工的许可环节实行并联审批,外线工程审批实行一张表单、并联审批、一网通办,审批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小型工程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严格按程序、按标准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等费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城管局、国网耒阳市供电公司等相关涉及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9月底前完成)
19.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帮代办服务。建立建全帮代办工作制度,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帮代办服务窗口,加大对帮代办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帮代办队伍,重点围绕市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和工业投资项目等项目无偿提供审批咨询、业务指导、工作协调和代办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9月底前完成)
20.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工作机制。一是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制定工程建设项目联合踏勘工作方案,按照“一家牵头、多家响应、按期踏勘、制席默认”的原则,明确踏勘内容、踏勘方式、踏勘流程、踏勘要求等;二是由市自然资源局制定施工图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办法,明确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方式和审查时限等;三是由市住建局制定施工图多图联审管理办法,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延伸至绿化方案、防雷设计等其他技术审查,明确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方式和审查时限等,其他相关部门不再单独进行技术审查;四是市住建局制定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组织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部门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9月底前完成)
(五)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21.推动“数字政务”建设、推进数据融合共享。制定实施“数字政务”建设方案,按照国省要求完成各部门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实现“系统通、数据通、业务通”。将数据有序融合并分级分类供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使用,有效满足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需求。逐步推进高频事项全程“网上办”“掌上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力争达到100%,网上办理深度三级以上(含三级)事项比例达到 85%以上。出台电子证照管理办法,推动自然人、法人、户籍、不动产、社保卡、营业执照等高频证照的照面信息采集汇聚入库、证照电子化以及多形式的互认共享应用,推动实现50%以上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电子化。探索推行 RPA(机器人流程自动化)技术,通过前端自动化录入方式,解决事项“二次录入”问题。(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底前完成)
22.完善“互联网+监管”工作建设运维机制,强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推动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实现“一处发现、多方联动、协同监管”。推动全市监管事项目录“一张网”全覆盖,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填报完成率达100%。常态化归集监管数据,持续提升监管行为数据覆盖率和准确率。建立“互联网+监管”系统运行、管理机制,明确系统运维主体,发挥系统作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23.加快网上“中介超市”建设、规范运行和日常监督管理,推进第三方机构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各类第三方机构入驻网上“中介超市”,制订“中介超市”操作细则,建立可分类精准查询的中介机构信息数据库,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方便企业办事。以区块链技术建立健全第三方服务信用评价、惩戒和淘汰机制,各市直相关部门加强对第三方机构服务行为的指导、组织和监督。推动已发布的市财政付费的中介服务项目和事项全部在“中介超市”办理采购。探索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的中介服务事项纳入“中介超市”办理。(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9月底前完成)
24.完善政府网站政务服务旗舰店服务功能和应用场景,持续畅通互动交流渠道,引导网民有序参与“网上政府”治理,增强用户黏性。(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六)继续推进行政效能建设
25.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建立“创业管家”服务体系和标准规范,推进“帮代办”“电子监察”和“好差评”全覆盖,推动行政效能电子监管工作不断精准化、规范化、系统化,发挥“红黄牌”预警纠错功能,推动各级各部门压缩承诺时限,着力提升行政审批和政务咨询时效度。完善“好差评”制度,持续提升评价覆盖率、群众实际评价率、差评有效处置率、数据汇集及时准确率和结果运用率,让办事群众“愿评”“敢评”“办完即评”,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6月底前完成)
26.加快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对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部署安排,持续加强耒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整合和能力建设,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有效提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6月底前完成)
27.提高工单办理实效。配合省政务局做好市本级受办网络及国家、省、衡阳市、耒阳市四级网上顺畅流转的通道完善工作。做好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人民网、书记市长信箱、政协云等受理渠道的工单咨询投诉办理,加大网民来信办理督办力度,不断提高留言办理质效,确保群众咨询问题5个工作日回复,力争简单常见问题1个工作日回复。(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6月底前完成)
28.加强问题交办和处理。打造“12345+营商环境”模式,在12345热线大厅开设2个营商环境专席,在12345热线管理平台开设“营商环境”主题模块。解答市民和企业咨询,广泛收集群众和企业投诉建议,重点受理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难点、热点和堵点、痛点问题。实施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对经查实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和不按时完成问题交办的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七)深化政务公开政府网站管理
29.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规划。按国省要求,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主动公开本地区“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历史规划 (计划),并链接到省、衡阳市“十四五”规划公开专栏。进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编发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和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设立线下、线上政务公开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查阅、办事服务指引、指导申请公开服务。(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30.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均要配套政策解读。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公开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更新效力状态,推动本区域内各部门及时、规范、准确编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长期坚持)
31.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继续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深化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实现“搜索即服务”等智能化功能。严格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域名管理,推进集约整合,将“应纳入监管未纳入、应整合未整合、应关停未关停”网站监管情况作为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和各部门绩效评估重要依据。推动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服务网深度融合,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全面清理“僵尸号”,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严格落实好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变更、注销备案制度。(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八)稳步推进惠企政策落地
32.抓好惠企政策兑现实施。对应给予企业的补贴资金、奖励资金兑现情况开展全面清理和整改,对暂未兑现的,要明确时限分批分步骤坚决兑现到位。逐步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试点,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开展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对评估结果予以通报。进一步强化惠企专窗服务功能,与政策兑现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进尽进”,实行惠企政策兑现“一窗申报、一网通办、一次告知、一次兑现”。(市财政局、市科工信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021年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便利化”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徐玉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政务服务便利化”攻坚行动组织实施。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便利化”攻坚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由常务副组长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每季度召开一次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便利化”攻坚行动联席会议,通报情况进展,研究部署工作。
(二)加强协调联动。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便利化”攻坚行动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强协调联动、协同作战。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便利化”攻坚行动“指标长”制度,由一级指标牵头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指标长”,制定对应指标的行动方案,按照方案对具体工作进行组织实施,其他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作为“副指标长”,责任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作为成员进行协同配合。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对照方案中的具体任务制定实施细则,明确任务、细化举措、限时推进、责任到人。
(三)加强督查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对接市委优化办、市委办督查室、市政府办督查室等部门,对攻坚行动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进行定期督办、交办,对执行不力、担当不足的单位进行监督问责。对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被上级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例“零容忍”,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四)加强舆论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各种新闻媒体手段,及时、准确、直观地推出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便利化”文件解读和政策宣传。
推出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便利化”攻坚行动“微改革、微创新”措施,将“微改革、微创新”措施的典型经验在全市复制推广,用一件件小事提升人民群众营商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附件:耒阳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便利化”攻坚行动
方案任务分解表
附件
耒阳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便利化”攻坚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要点 | 主要任务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
1 | 大力推进简政放权 | 按照“应放尽放、能放全放、急需先放、非必要取消”的原则,继续推进跨部门、跨领域审批事项全链条整体下放和取消。开展乡镇(街道)、园区放权赋权“回头看”,推进乡镇(街道)、园区赋权事项落实落地,抓好问题整改,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升事项承接能力。 | 市审改办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市直各相关单位 | 2021年底前 |
2 |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清单管理 | 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编制公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依照省、衡阳市设定的事项标准,统一规范事项的办理条件、适用范围、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申请材料等要素,实现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同一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 市审改办、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市直各相关单位 | 2021年8月底前 |
3 | 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 探索推行政府政策承诺制、企业法人承诺制。在生产许可、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土地出让、证明事项、群众办事等重点领域,明确实施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个人)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严惩戒。 | 市审改办、市发改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各相关单位 | 2021年底前 |
4 | 推行行政审批超时默认制度 | 将全市行政权力依申请六类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超时默认范畴,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分批次公布行政审批超时默认事项清单。依据事项清单,对群众和企业手续齐全有效的审批申请,有关部门受理后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又没有作出合理解释,并未书面说明延期理由和延长时间的,或在延期承诺时限内仍未作出决定的审批事项,将被视为部门默认审批事项。建立建全行政审批超时默认制度推进机制,细化实化落地措施,总结并复制推广典型经验。 | 市审改办、市委优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各相关单位 | 2021年8月底前 |
5 | 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四减”举措 | 以“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为抓手,大力实施审批服务事项减材料、减时间、减程序、减跑动。逐一梳理审批服务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能共享复用的材料一律不再重复收取,电子证照材料一律从基础数据库中调用,政府核发的和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材料一律不再提交,能由企业编制的材料一律不得强制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实现办事材料在现有基础上平均再压减25%以上,平均法定办理时限提速率达90%以上。 | 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各相关单位 | 2021年9月底前 |
二、持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 | |||||
6 | 推进政务服务大厅“三集中三到位”改革 | 按照“应进尽进、能进必进”的原则,将全市具有行政审批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各单位、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与相关审批部门有密切业务联系的各相关部门全部纳入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范畴,涉及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和审批,实现“只进一扇门、能办所有事”。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综合受理,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分类管理,杜绝审批事项“业务回撤”“体外循环”等现象。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各相关单位 | 2021年8月底前 |
7 | 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 | 加强乡镇政务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确保事项、人员进驻到位,授权到位,提升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承接能力,实现高频民生事项“一站式”办理。 | 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相关单位 | 2021年底前 |
8 | 推行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管理 | 大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服务观念、服务意识、服务态度,端正服务心态、规范服务行为、打造服务标杆,统一服务环境、人员形象、服务流程,加强服务管理、统一空间布局、规范现场服务、健全规章制度,形成服务体系,逐步转变工作人员的服务心态,提高服务意识,践行服务崇旨,增强服务理念和工作责任感,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能力,打造成衡阳乃至全省一流的政务服务大厅。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各相关单位 | 2021年8月底前 |
9 | 推行政务服务预约、延时服务 | 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提升窗口服务水平,规范预约、延时服务流程,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对政务服务对象因特殊原因、紧急需求与窗口事先约定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内申请的需求提供预约服务,对政务服务对象要求延长办公时间的申请提供延时服务,对政务服务对象提出的预约、延时服务申请不得拒绝,确实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预约、延时服务,应报告窗口首席代表,由窗口首席代表安排他人提供预约、延时服务,窗口在提供预约、延时服务过程中不得收取法律法规规定收费以外的费用,并确保预约、延时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各相关单位 | 2021年8月底前 |
10 | 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 | 根据省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的要求,按照“最小颗粒度”成果,对照全市16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按照设定依据、受理对象、受理条件、事项类型、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及依据等要素编制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N同”的办事指南,制定政务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单、申请事项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等,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标准化、规范化。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各相关单位 | 2021年8月底前 |
三、创新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 |||||
11 | 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 丰富应用场景和政务服务旗舰店,打造与“最小颗粒度”成果相结合的智能导办升级版,擦亮企业欢迎、群众满意的工作名片。对我市已公布的268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梳理办事指南、优化审批流程、制作一次性告知单、公布办事二维码。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首先将涉企类、地产类等251项事项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落地实施,随后将涉农类、民生类等17项事项在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落地实施,推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制度,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受理水平,着力破解企业群众“办事难、难办事、多头跑、来回跑”的问题。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相关单位 | 2021年6月底前 |
12 | 推进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次办”便利化改革 | 按照“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设立“一件事一次办”企业开办服务综合窗口,建立企业开办“一门进出、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套表单、一次采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一次送达”八个一工作机制。全面实现企业开办一次办结,全市企业开办全流程(含延伸服务事项)涉及的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含税务Ukey及其他税控设备)及员工社保医保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等六个联办事项组成的“一件事”一次办结。全面精减企业开办环节、材料、时间、费用,企业开办必需办理环节压缩到3个以内;所需提交材料按照统一标准精简到6份以内;办理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以内,其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到0.5个工作日以内,其他各部门同步办理的时间压缩到0.5个工作日以内;着力提升企业开办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在更高层次上深入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耒阳市管理部、人民银行耒阳支行 | 2021年8月底前 |
13 |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和“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应用业务工作 | 推动“一件事一次办”微信小程序与各级政务服务系统互联互通,推行“单点登录、全省漫游、无感切换、精准到达、全程网办”。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各相关单位 | 2021年9月底前 |
14 |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域通办”“全程网办” | 优化线下“跨域通办”窗口和一体化平台“跨域通办”服务专区,畅通邮政寄递渠道,完善“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通办模式,强化数据支撑,加强电子证照跨省互认,加快推进高频事项“跨域通办”。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各相关单位 | 2021年9月底前 |
15 | 持续推进政策兑现“一件事一次办” | 探索在人才引进、政府采购等领域进行审批链条再造和环节重构,不断拓展“一件事一次办”应用领域。 |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各相关单位 | 2021年9月底 |
四、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 |||||
16 | 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模式 | 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功能,持续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通过前台受理、后台审核,由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出件,提供免费帮代办服务,并严格效能监管,杜绝体外循环,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第三版)》要求办理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审批,统一使用全省统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展审批,禁止线下审批、线上补录,防止出现审批逾期、征询逾期、秒批等问题。积极推进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告知承诺等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实施“拿地即开工”、“交房即交证”改革,推进“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 | 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经济开发区、市直各相关单位 | 2021年底前 |
17 | 压缩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流程 | 推行市政公用服务“一站通办”,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水电气网线等业务报装综合窗口,“一站式”办理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信、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将市政公用服务报装全过程办理纳入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市政公用服务平台实施网上办理,实现一窗受理、一次申请、一网通办,同步获得用水、用电、用气等服务。电力高压客户办理环节压减为4个,低压客户办电环节压减为3个。用水用气接入报装业务环节压缩至3个以内,申请材料压缩至2件以内。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政公用服务单位 | 2021年9月底前 |
18 | 优化外线施工办理环节 | 对涉及外线施工的许可环节实行并联审批,外线工程审批实行一张表单、并联审批、一网通办,审批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小型工程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严格按程序、按标准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等费用。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城管局、国网耒阳市供电公司等相关涉及部门 | 2021年9月底前 |
19 | 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帮代办服务 | 建立建全帮代办工作制度,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帮代办服务窗口,加大对帮代办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帮代办队伍,重点围绕市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和工业投资项目等项目无偿提供审批咨询、业务指导、工作协调和代办服务。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各相关单位 | 2021年9月底前 |
20 |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工作机制 | 一是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制定工程建设项目联合踏勘工作方案,按照“一家牵头、多家响应、按期踏勘、制席默认”的原则,明确踏勘内容、踏勘方式、踏勘流程、踏勘要求等;二是由市自然资源局制定施工图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办法,明确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方式和审查时限等;三是由市住建局制定施工图多图联审管理办法,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延伸至绿化方案、防雷设计等其他技术审查,明确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方式和审查时限等,其他相关部门不再单独进行技术审查;四是市住建局制定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组织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部门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 |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各相关单位 | 2021年9月底前 |
五、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 |||||
21 | 推动“数字政务”建设、推进数据融合共享 | 制定实施“数字政务”建设方案,按照国省要求完成各部门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实现“系统通、数据通、业务通”。将数据有序融合并分级分类供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使用,有效满足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需求。逐步推进高频事项全程“网上办”“掌上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力争达到100%,网上办理深度三级以上(含三级)事项比例达到 85%以上。出台电子证照管理办法,推动自然人、法人、户籍、不动产、社保卡、营业执照等高频证照的照面信息采集汇聚入库、证照电子化以及多形式的互认共享应用,推动实现50%以上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电子化。探索推行 RPA(机器人流程自动化)技术,通过前端自动化录入方式,解决事项“二次录入”问题。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各相关 单位 | 2021年底前 |
22 | 完善“互联网+监管”工作建设运维机制,强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 | 推动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实现“一处发现、多方联动、协同监管”推动全市监管事项目录“一张网”全覆盖,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填报完成率达100%。常态化归集监管数据,持续提升监管行为数据覆盖率和准确率。建立“互联网+监管”系统运行、管理机制,明确系统运维主体,发挥系统作用。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各相关 单位 | 长期坚持 |
23 | 加快网上“中介超市”建设 | 规范运行和日常监督管理,推进第三方机构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各类第三方机构入驻网上“中介超市”,制订“中介超市”操作细则,建立可分类精准查询的中介机构信息数据库,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方便企业办事以区块链技术建立健全第三方服务信用评价、惩戒和淘汰机制,各市直相关部门加强对第三方机构服务行为的指导、组织和监督。推动已发布的市财政付费的中介服务项目和事项全部在“中介超市”办理采购。探索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的中介服务事项纳入“中介超市”办理。 |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各相关 单位 | 2021年9月底前 |
24 | 完善政府网站政务服务旗舰店服务功能和应用场景 | 持续畅通互动交流渠道,引导网民有序参与“网上政府”治理,增强用户黏性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各相关 单位 | 长期坚持 |
六、继续推进行政效能建设 | |||||
25 | 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 | 建立“创业管家”服务体系和标准规范,推进“帮代办”、“电子监察”和“好差评”全覆盖,推动行政效能电子监管工作不断精准化、规范化、系统化,发挥“红黄牌”预警纠错功能,推动各级各部门压缩承诺时限,着力提升行政审批和政务咨询时效度。完善“好差评”制度,持续提升评价覆盖率、群众实际评价率、差评有效处置率、数据汇集及时准确率和结果运用率,让办事群众“愿评”“敢评”“办完即评”,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各相关 单位 | 2021年6月底前 |
26 | 加快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工作 |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对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部署安排,持续加强耒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整合和能力建设,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有效提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各相关单位 | 2021年6月底前 |
27 | 提高工单办理实效 | 配合省政务局做好市本级受办网络及国家、省、衡阳市、耒阳市四级网上顺畅流转的通道完善工作。做好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人民网、书记市长信箱、政协云等受理渠道的工单咨询投诉办理,加大网民来信办理督办力度,不断提高留言办理质效,确保群众咨询问题5个工作日回复,力争简单常见问题1个工作日回复。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各相关 单位 | 2021年6月底前 |
28 | 加强问题交办和处理 | 打造“12345+营商环境”模式,在12345热线大厅开设2个营商环境专席,在12345热线管理平台开设“营商环境”主题模块。解答市民和企业咨询,广泛收集群众和企业投诉建议,重点受理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难点、热点和堵点、痛点问题。实施台账管理和销号制度,对经查实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和不按时完成问题交办的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各相关 单位 | 2021年6月底前 |
七、深化政务公开政府网站管理 | |||||
29 | 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各类规划 | 按国省要求,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县两级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主动公开本地区“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历史规划 (计划),并链接到省“十四五”规划公开专栏。进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编发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基昙政务公开专栏。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和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设立线下、线上政务公开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查阅、办事服务指引、指导申请公开服务。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各相关 单位 | 长期坚持 |
30 |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 | 全市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均要按照“谁发布、谁解读”要求,在文件公开的同时配套发布两种形式以上的政策解读。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公开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更新效力状态,推动本区域内各部门及时、规范、准确编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各相关 单位 | 长期坚持 |
31 | 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 | 继续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深化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实现“搜索即服务”等智能化功能。严格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域名管理,推进集约整合,将“应纳入监管未纳入、应整合未整合、应关停未关停”网站监管情况作为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和各部门绩效评估重要依据。推动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服务网深度融合,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全面清理“僵尸号”,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严格落实好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变更、注销备案制度。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各相关 单位 | 2021年6月底前 |
八、稳步推进惠企政策落地 | |||||
32 | 抓好惠企政策兑现实施 | 对应给予企业的补贴资金、奖励资金兑现情况开展全面清理和整改,对暂未兑现的,要明确时限分批分步骤坚决兑现到位。逐步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试点,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开展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对评估结果予以通报。进一步强化惠企专窗服务功能,与政策兑现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进尽进”,实行惠企政策兑现“一窗申报、一网通办、一次告知、一次兑现”。 | 市财政局、市科工信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各相关单位 | 2021年底前 |
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经济开发区 |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印发 |
(共印100份)
关于耒阳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便利化"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的解读
http://www.leiyang.gov.cn/xxgk/szfxxgkml/zcjd/qtzcwjjd/20210817/i2458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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