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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耒阳市电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耒政办发〔2022〕60号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耒阳市电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各单位:

《耒阳市电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19

(此件主动公开)


 

耒阳市电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

 

电梯安全是民生安全的重要内容,近些年来,由于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公众对电梯安全事件也越来越关注。截至目前,我市电梯已注册总量达到3429台,电梯保有量呈逐年递增趋势。近年来,我市普遍受到部分电梯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维护保养不到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渠道不畅通,以及老旧电梯逐年增多等因素的影响,电梯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切实贯彻近期各级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电梯监管工作中的实际情况,保障公众安全乘梯、便利乘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拟在全市开展一次电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掌握在用电梯安全状况,明确使用管理单位或责任人和维保单位,在电梯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

(二)开展风险排查。对三无电梯(无物业、无维保,无检验合格标志)进行全面整治,逐步提高电梯定检率,力争完成90%检验率。

(三)加大对电梯销售、安装、维保、使用等环节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存在事故安全隐患,不能确保人身财产安全的电梯要坚决责令使用管理单位停止使用、运行。对整改不到位的使用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特种设备安全法》将线索移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四)逐步建立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检验机构技术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电梯安全多元化共治格局。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电梯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子菲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谢东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胜云副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及信息汇总。

三、职责分工

(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单位,负责整治工作组织、协调,依法依规对电梯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移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

(二)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各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并将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安全考核;

(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案件处罚,处罚之后再督促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

(四)城区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电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逐一建档,指导各电梯使用单位明确使用责任人、安全监管人员或联系人,并协助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消除安全隐患;

(五)市财政局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经费保障;

(六)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情况,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整改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按程序将线索移送具有管辖权限的职能部门,并向政府负责领导汇报。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掌握在用电梯安全状况。全面开展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进行评估建档,逐一评估安全风险和制定整治方案,组织力量集中攻坚,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二)对电梯进行全面检验。指导和督促检验机构对我市目前运行中的电梯逐台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电梯发放检验合格标志,检验不合格的责令使用管理单位或责任人整改,并最终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落实相关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电梯使用单位责任,按照《湖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无法明确电梯使用单位或责任人的,电梯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电梯所有权人确定使用单位或责任人,配备持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管理职责,在电梯轿厢内张贴统一制作的《电梯安全须知》,公布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救援电话等信息,供社会监督。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815日前)制定方案,宣传动员。

建立在市政府领导下健全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结合当前电梯安全实际和特点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动员有关部门和电梯销售、安装、维保、使用等相关单位以及行业协会、业委会、行业主管部门等积极参加整治工作。

(二)第二阶段(815-1030日)隐患排查,逐台建档。

城区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动员各社区干部对辖区内电梯进行全面排查,逐台填好摸排表,明确使用单位或责任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并督促其主动报检及与具备资质的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将排查的情况统一汇总到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

(三)第三阶段(1031-1130日)集中检验、督促整改。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排查上来的台账指导和督促电梯检验技术机构逐一上门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向社会公示。对拒绝检验和检验不合格仍不整改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查处并将线索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第四阶段(121-1220日)集中查处,挂牌督办。

对前期建档还未完成整改的电梯,需集中攻坚治理,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力争完成整治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于存在严重事故安全隐患,仍无法落实整改的电梯,要依法予以封停并对使用管理单位或责任人严肃顶格处罚。

(五)第五阶段(1220-1230日)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总结整治中成功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建立和完善电梯安全监督的长效机制,按计划完成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并进行数据的汇总统计和风险分析。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监督检查。电梯安全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关系到生命安全和民生保障,也体现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落脚点。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电梯安全风险隐患整治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并逐级开展监督检查,力求实效、按时完成。期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相关职能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

(二)落实责任,鼓励社会监督。生产、使用单位是保障电梯安全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在用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切实落实其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对电梯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督促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要落实电梯制造单位保障电梯质量安全,以及维保单位保障电梯安全性能的责任,以其为主力做好隐患排査整治工作。同时,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的渠道,调动业委会、居委会等群众组织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探索建立电梯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以市场手段推动维保单位优胜劣汰,促进电梯维保质量提高。

(三)注重协调,调动各方力量。电梯安全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和各部门,需要市场监管、住建、应急、财政、综合行政执法、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的相互配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协调机制多元共治,齐抓共管。要积极发挥特种设备检验检机构的技术优势,严格开展检验工作,承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支撑工作,并按要求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要密切合作,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电梯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进展。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大对整治的宣传,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加电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9全国质量月期间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集中宣传活动,让群众学习和掌握电梯安全常识,提升市民安全乘梯意识规范安全乘梯行为。要积极向社会公布电梯安全状况,监察和检验发现的问题,电梯应急平台统计的数据等,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存在问题的解决,促进全社会关心关注电梯安全,营造电梯安全,你我有责安全乘梯,文明乘梯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工作中要注意总结成功经验,发现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电梯安全专项整治的有效性。各部门要按时报送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情况等统计数据,开展风险分析和监测,要系统总结整治中成功经验,如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多部门综合治理机制、检验检查信息统计分析等,建立和完善电梯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文件解读链接:


关于《耒阳市电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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