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市政府文件

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耒政发〔201832

 

 

耒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相关单位:

  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促进产业兴旺的意见》(湘政发〔2018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依托,以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要抓手,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业为核心的都市现代农业,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动力,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农村发展新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二是坚持统筹推进。农业现代化要与新型城镇化相衔接,与新农村建设相协调,促进农村产业集聚发展。三是坚持分类指导。要因地制宜,探索不同产业的融合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四是坚持农民自愿。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强化利益联结,保障农民获得合理的产业链增值收益。五是坚持改革创新。打破要素瓶颈和体制机制障碍,激发融合发展活力。六是坚持基本制度。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主要目标。2020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显著提高。力争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农产品加工值60亿元以上,新增产值过亿农产品加工企业2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30家以上。农产品加工物流业和休闲农业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竞争能力逐步提升,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产业融合集聚发展

1.依托新型城镇化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充分利用现有各类产业园区,加强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和产业集群专业镇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市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集中。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产业融合发展,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开发,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商贸物流、休闲旅游等专业特色小城镇。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强化产业支撑,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村人口到城镇安家落户和发展产业,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稳定吸纳农业转移人口。

2.加快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实施绿色增效示范工程,构建循环发展的新型种养结构,推动绿色农业发展。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进农林复合经营。鼓励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完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初加工用电享受农用电政策。实施品牌培育计划,打造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推进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推广农超、农企等形式的产销对接,鼓励在社区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

3.大力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扎实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和现代农业大数据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广线上营销和线下体验一体化经营模式,促进电商与经营主体的有效结合,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鼓励对大田种植、畜禽养殖、渔业生产等进行物联网改造。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改进监测统计、分析预警、信息发布等手段,健全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体系。推动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农业,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鼓励在大域市郊区发展工厂化、立体化等高科技农业,提高本地鲜活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务,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

4.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深入开展国家级和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及振兴传统手工艺计划,开展休闲农业绿色体验模式攻关,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体闲旅游项目,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智慧乡村游,提高在线营销能力。加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合理开发农业文化遗产,大力推进农耕文化教育进校园,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农业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引导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参与农业科普和农事体验。将养老元素融入农业生态和休闲观光等产业链条,推进健康养老与农业产业共同发展。

5.引导农村产业集聚发展。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完善市域产业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推动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转型升级,加强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建设,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形成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销中心。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扶持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加快培育乡村手工艺品和农村土特产品品牌,新增一批三品一标农产品。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龙头企业,实施生物育种、农机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智能农业等重大专项,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应用产业集群。

(二)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

1.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现代流通,培育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生产、加工和服务一体化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着力提升龙头企业科技水平,支持自主设立研发机构或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开展农业研发,建立科技示范基地进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龙头企业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加强产业链建设和供应链管理,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充分发挥农业企业资金、技术、品牌和管理优势,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示范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2.培育扶持家庭农场经营。继续重视和扶持普通农户发展农业生产,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到2020年,全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000人。大力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积极发展种养结合的生态家庭农场和示范家庭林场。鼓励和吸引具备条件的农户、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返乡青年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纪人等兴办家庭农场。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分级建立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健全管理服务制度。加强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提高农场主知识技能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稳妥推进土地流转向家庭农场倾斜,以乡镇为单位,整合涉农资金优先流向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建设连片高标准农田。

3.促进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拓宽合作领域,鼓励农民合作社从产品合作走向产业合作,从单一要素合作走向全要素合作,从生产终端合作走向全产业链合作。深入推进示范农民合作社建设,积极发展农林产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开展技术指导、技能培训、生产资料采购和经营、产品销售等统一服务。指导农民合作社创建品牌,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申请地理标志认定,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开展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4.培育多元社会化农技服务组织。稳定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健全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位一体的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一站式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及村级服务站点。大力培育合作服务组织、服务型农业企业和社会服务组织等经营性服务机构,重点发展全要素、全过程、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集团化服务企业。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鼓励向经营性服务机构购买易监管、可量化的公益性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教育培训和品牌营销作用,开展标准制定、商业模式推介等工作。鼓励新型经营主体、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产业联盟,通过共同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融资拆借、共有品牌、统一营销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

(三)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利益联结机制

1.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规范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设立共同营销基金,打造联合品牌,降低经营风险,实现利益共享。

2.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户,通过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农民获得更多的集体资产收益。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开展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试点,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形成以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利润分配机制,切实保障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的收益。

3.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优化农村市场环境,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利用农村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多种经营,开展农业环境治理、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修复。积极争取中央专项建设基金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投资基金,支持社会资本投资的农业项目建设。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生态公益林等,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开展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加工流通等经营活动。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积极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积极引导外商投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4.强化工商企业社会责任。鼓励和支持从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工商企业优先聘用流转出土地的农民,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增加农民务工收入。引导工商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辐射带动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农户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完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相关扶持政策与利益联结机制相挂钩。

5.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确保农民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规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行为,合理确定土地流转规模,建立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并探索与农业保险、担保相结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契约意识,鼓励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体系。制定和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加强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栽体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四)完善农村产业融合服务体系

1.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平台。以乡镇为基础,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农业物联网、价格信息等服务,实现农业公共信息资源的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互联、互通、共享。优化农村创业孵化平台,建立在线技术支持体系,提供设计、创意技术、市场、融资等定制化解决方案及其他创业服务。建设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进已有的农村产权流转平台提供交易服务,鼓励建立新的交易平台。采取政府购买资助、奖励等形式,引导科研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提供公共服务。

2.创新农村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推广产业链金融模式,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信贷支持。大力推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增信融资。鼓励农业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融资。大力发展三农保险,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积极推广政策性保险附加商业保险机制。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规范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农民互助社准入资格审査和持续性经营的监管。

3.强化人才和科技支撑。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家庭林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等为重点,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鼓励各类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创业,落实国家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推进乡村旅游创客行动。深入推进科技进村入户工程,扎实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和奋牧科技进万家活动。

4.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继续加强农村土地整治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中低产田。把财政支持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建好、管好、护好、营运好,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强化农村饮水水源保护,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城镇供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开展农村低电压综合治理。加快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完善农村公路客运网络,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实现具备条件建制村通班车。推动农村互联网提速降费,加快实现行政村宽带全覆盖。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建设持续健康和环境友好的新农村。统筹规划建设农村物流设施,形成完善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供电、供水、停车场、观景台、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

5.强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扶贫力度。支持贫困地区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农村服务业。对贫困地区符合当地条件、适应市场需求的农村产业融合项目,优先申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相关扶持资金。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贫困地区农村产业融合项目。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耒阳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扶贫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的重大问題。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各乡镇(街道)要强化主体责任,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产业融合集聚。

(二)强化部门协作。市直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协调,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市农业局、市林业局负责产业指导,统筹推进农林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市扶贫办、市商务和粮食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等部门按职能制定扶持政策和措施。

(三)开展试点示范。积极争取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市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围绕产业融合模式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加快发展。

(四)加强财税支持。落实国家有关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和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积极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发展。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市级预算内投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向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倾斜。创新政府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贷款贴息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产业融合领域。

(五)加强检查评估。各乡镇(街道)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目标责任和绩效考核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各自辖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分析和评估,每年将发展形势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市政府。

 

 

 

耒阳市人民政府

20181219

 

 图解: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