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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在耒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始终坚持以“为民、务实”为工作总抓手, 以“民生为本,促进和谐”为工作主线,紧扣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具体措施,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推动。

一、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狠抓就业创业工作

我局坚持“就业为先”,多措并举推动就业创业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一是不断强化就业服务。针对疫情期间不宜聚集的特殊情况,大力开展线上招聘,先后召开2021年高校毕业生促进就业暨“援企安商”专场招聘会等7场招聘活动,利用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发布招聘岗位短信5万余条,通过多个公众号和媒体为400家企业线上发布招聘岗位信息4800条,求职者投简历4698份,劳动力线上求职6169人,1600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有效搭建了人企对接桥梁。二是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实施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建设职工培训中心,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提升产业工人素质和整体技能水平。2021年职业技能培训开班108期,培训5365人,圆满完成了第三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计划三是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推进重点群体创业,开展大学生自主创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工作,为7名大学生发放补贴 14万元;结合我市特色,做好创业项目培育,做细做实项目筛选,推荐30个优质项目参加衡阳市双创评选活动,5个优质项目参加省双创评选活动;大力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开办创业培训班35期,培训103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82万元。

截至目前,我市城镇新增就业9639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7%;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4486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1%,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数1309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12.5%;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386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326 %,其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3438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8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之内,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100%实现了动态清零,就业形势保持整体稳定。

(二)强化社保经办管理

全面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工作效能得到显著提升。一是优化经办服务。以进驻政务中心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查减服务堵点,不断优化经办流程,做到了常规业务“一次办结”。依托省政府统一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拓展社保业务网上经办范围,增加便民服务项目和渠道,为参保服务对象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渠道。二是推进信息化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湘社险函〔2016〕21号)执行,启动发放编码单位系统自动停发(恢复)。采用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系统(网址)和老来网等手机APP对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进行领取资格认证,累计认证26217人次,建模1273人。三是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防风险堵漏洞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待遇领取情况核查,累计核查出符合参保条件而未参保人员213218人,查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领、冒领15612人,查实多领、冒领资金2020万元,已基本完成追缴。

截至11月底,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征缴基金218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基金42221万元,工伤保险征缴基金2341万元,失业保险征缴基金573.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基金3837.02万元。

(三)健全劳动维权机制

我局紧紧围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完善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治理的工作机制。一是全面加强企业用工管理。全面推行《湖南省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全市共有用人单位519家企业、12家劳动派遣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达21259人次,有效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二是加强宣传强化维权意识。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过程中落实日常普法宣传,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一周年,集中开展“五个一”宣传活动,共举办或协办专题宣传活动3场,发放民工维权手册2000余份,通过在施工现场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宣传形式,积极营造根治欠薪的浓厚氛围,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三是不断增强监督监察力度。开展在建工程项目落实《条例》情况专项检查,联合住建部门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信息维权公示、实名制管理、总包直发、建立工资专户、银行代发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签订劳动合同等核心制度,督促39个项目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办理金融机构保函)3365万元,及时处置欠薪预警信息19条,从源头上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

今年,我局共受理各类欠薪投诉问题线索1232起,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2000余万元;共立案劳动争议案件387起(含案外调解232起),涉案金额2045万元,在已办结的案件当中,调解及撤诉共计302件,调解结案率为78%,案件办结率94%。

(四)扎实推进人事人才工作

我局紧紧围绕人才强市战略,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一是加强专技人才服务工作。完成我市2020年度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下文确认工作。确认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及人才服务中心初级专业技术职称750人,确认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64人,确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70人。完成了2021年耒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共招聘教师183人。二是完成2021年度职称评审职数申报、评审资料上报工作。完成高级、中级职数申报工作,申报高级职数206人,中级职数383人;完成各系列高级职称资格审查218人,中级职称资格审查431人,研究生初任中级职称7人,并已经分别上报到省市各系列评审委员会。三是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完成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482人,并定期对专业继续教育培训进行督查。

二、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就业创业方面。我市是一个有着140多万人口的县级煤炭资源型枯竭城市,随着经济产业结构的逐步转型升级,以煤炭为主的初加工低技能企业在产业升级中逐步淘汰。与此同时,一批技术含量高、发展势头好的企业逐步加快资本、技术替代劳动的步伐。而我市劳动者整体素质较低,导致近几年结构性失业加剧,就业转失业人员增多,再加上城镇新成长的劳动力、应届初高中和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致使就业需求多、岗位少,就业服务压力巨大。

2.社会保险方面。各险种参保情况参差不齐,特别是各中小企业出于自身生存发展的考虑,未给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情况较为突出,造成社会保险工作与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同时,随着近几年资源枯竭,煤炭行业产能持续下滑,煤炭业职业病等问题日益凸显,工伤保险压力陡增;受老龄化影响,企业养老保险等部分险种也已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基金支付压力十分巨大。

3.劳动维权方面。受经济大环境影响,企业经营状况普遍不佳,煤炭行业及建筑行业尤为突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频发;部分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依法用工意识淡薄,借口人员流动性大,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任意延长工作时间等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比较突出。

4.人事人才方面。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老化,新生力量不足,能做事、想做事的年轻干部严重不足;专业技术型人才主要分布在教育和卫生系统,缺乏其他行业的高素质人才,且人才流动机制不健全,没有充分发挥出专业技术型人才应有的作用;对于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紧缺型人才引进力度还不够,存在人员引不进、留不住的困局。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助力乡村振兴

进一步加大就业培训工作力度,根据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整合社会培训力量,积极开展以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为目的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就业培训,以促进就业;针对不同用工需求,不同就业诉求,组织好各类专场招聘会和小型圩场招聘会,并在线下招聘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网络招聘服务平台;深化政企合作,尝试与有资质、有条件、有经验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合作,搭建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补足日常职介服务不足的短板。

(二)完善社保经办机制,保障民生待遇

落实社会保险稽核标准,进一步扩大稽核面,加大重点单位稽核力度,建立稽核台账,有效防止企业瞒报、漏报,切实保障基金的按时足额征缴;健全数据共享机制,通过医保系统、医院记录、户籍信息等方式核查死亡时间,对多领、冒领行为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曝光和依法进行查处,严防基金流失;主动接受基金监督部门的监督,落实“双岗双审”,排查业务廉政风险点,切实抓好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工作。

(三)加快维权机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服务与指导,采取定点联系、用工建议、仲裁建议等形式,引导用人单位转变观念,规范用工;进一步深化裁审对接,建立信息反馈、疑难研讨、庭审观摩等机制,提高裁审一致率;加强仲裁信息化建设,实行办案过程全监控,全数字化存档,试行网络仲裁庭审机制,进一步提高仲裁效率;强化与住房城乡建设、水利、交通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制度的实施工作,减少和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好素质提升培训工作;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招考程序、严格招考条件,根据各单位编制情况按照“退一补一”的方式为我市人才队伍注入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新鲜血液”;进一步完善人事工作流程,严格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好配套法规建设的同时,着重从进入机制、任用机制、退出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四个机制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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