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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民政:多举措规范社会救助 夯实清廉民政根基

“救助政策完善了,对象认定精准了,办结时效提升了,办事群众满意了……”这是耒阳市民政局多举措规范社会工作,不断夯实清廉民政根基取得的重要工作成效。

“清廉机关”创建以来,耒阳市民政局聚焦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以提升工作质效为抓手,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民生实事,兜住兜准兜好民生保障底线,努力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培树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完善救助政策

为进一步提升市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该市先后制定出台了《耒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耒阳市特困人员认定实施办法》《耒阳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实施细则》《耒阳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工作方案》《耒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不断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主动发现机制,优化社会救助程序,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能力。

优化审核流程

依据新修订的《耒阳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进一步简化优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流程,缩短了审、审批时间。入户调查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同步进行,家庭收入财产等困难情况清晰、且公示无议的申请家庭,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减少审批环节;开通湖南省社会救助APP应用手机移动端自助申请方式,实现困难申请“足不出户、一网办理”。优化整合受理、审核、审批各个程序步骤,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审核确认时间,压缩25个工作日办结,特殊情况下,审核确认时限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

精准保障对象

坚持“凡进必核”原则,依托湖南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对申请社会救助对象及其法定赡抚(扶)养人进行户籍、车辆、不动产登记、工商、住房公积金、税务、财政供养等财产和收入状况进行大数据比对,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同时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沟通对接,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已实现公安、人社、财政供养、工商、房产、机动车辆、住房公积金等13部门数据共享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核对方式让被核对家庭的隐形信息“曝光”,弥补了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望、闻、问”评估的缺陷,有效提高了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

救助监管有效

强化外部监管与内部监督相结合。一方面,“三湘护农”行动为主抓手紧紧围绕政策落实及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清查“人情保”“错保”等违规问题,对不符合现行救助政策的坚决核减;健全近亲属备案制度,对村(社区)工作人员和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或近亲属申请社会救助的,一律备案审查,防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畅通监督渠道,线上通过政府网站、互联网+监督平台持续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办事服务、工作动态、月度救助对象信息公开;线下健立社会救助长期公示制度,设置镇(街)、村(社区)民政宣传栏、社会救助公示栏等,将救助对象长期末端公示,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途径,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多种渠道救助

积极推行“湾村明白人+社会救助”创新模式,引导“湾村明白人”参与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湾村明白人”地头熟人头熟情况熟的优势,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主动发现群众困难、主动帮助困难群众进行申请社会救助,让“政策找人”成为常态,努力做到急难对象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同时,依托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在全市30个乡镇(街道)设立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及时受理、转办、办理、反馈社会救助申请事项,对困难家庭主动发现、主动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及时发放资金

社会救助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民政部门核定对象金额,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理发放”的原则,明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层层做好审核把关。社会救助资金一律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按月足额发放到户确保第一时间将社会救助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2023年以来,全市累计新增城乡低保对象441户984人,特困供养人员178人;及时清退因家庭条件好转等符合城乡低保对象546户1261人特困供养人员204人。全力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耒阳市民政局  谢冬华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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