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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8年,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着力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全力推进“3131”工程和六个行动计划,耒阳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提质。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18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432.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8.1%。其中, 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7.91亿元,增长3.4%;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15.24亿元,增长7%,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69.36亿元,增长9.8%。一、二、三产业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分别为4.2%、28.6%、67.2%,分别拉动全市GDP增长0.3、2.3、5.4个百分点。按平均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8346元,增长5.6%。三次产业结构比调整为11.1:26.6:62.3。  

  全市新增城镇就业8932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902人,就业困难人员1232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6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二、农业  

       全市完成农林牧渔业增加值52.22亿元,增长3.9%,其中农业增加值24.08亿元,增长2.7%;林业增加值4.83亿元,增长5%;牧业增加值14.85亿元, 增长2.4%;渔业增加值4.12亿元,增长5.7%;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4.31亿元,增长13.7%。 全市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30.55千公顷,增长0.6%;全年粮食总产量50.8万吨,其中稻谷产量46.3万吨,与去年同期持平;蔬菜产量31.4万吨,增长8.6%。出栏肉猪106.48万头,增长2%;当年出售和自宰的肉用牛2.75万头,增长4.9%;当年出售和自宰用羊5.76万头,增长2.9%;水产品产量3.23万吨,增长8.8%。  

      2018年全市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90个,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846个,其中国家级专业合作示范组织4个,省级专业合作示范组织1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6.1万人。2018年度新增家庭农场55家,截止2018年12月,全市总共有家庭农场593家。截止到2018年底,耒阳市土地流转面积为79.09万亩,其中耕地流转面积为32万亩。  

       2018年全市完成10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58座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测量计算。新建分散式供水工程538处,集中供水工程121处,解决饮水困难人口11万人,其中贫困人口3.84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4.3%。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89.23万千瓦。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市工业增加值增长7.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2%,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7.9%;规模工业出口交货值为0.5亿元,下降37.5%。实现产销率99.5%,下降0.2个百分点。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9.59亿元,增长5.3%;实现利润总额10.92亿元,增长49.7%。吸纳从业人员3.04万人。   

  全市资质建筑企业19个,建筑业总产值9.59亿元,增长9.9%;建筑业增加值增长3.2%。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11.03万平方米,增长1.9%;房屋建筑竣工面积51.94万平方米,增长5.1%。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1%。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2%。房地产投资(在库资质企业),增长175.7%。商品房销售面积63.32万平方米,增长61%。工业投资增长21.6%。产业投资增长18.8%,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61.1%。  

   五、国内贸易和物价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5.71亿元,增长10.6%。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额11.34亿元,增长12.8%。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5%,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上涨2.4%。分类别看,全年食品价格下跌1.3%;中西药品及医疗保健用品价格上涨4.9%;建筑材料及五金电料价格上涨7.0%;金银珠宝上涨3.7%;日用品上涨2.1%;烟酒类上涨1.8%、文化娱乐类上涨1.6%;交通、通信类价格上涨4.1%。  

  六、对外经济和旅游  

      全市共引进产业项目93个,实际到位内外资金44.8亿元。全市实现国内旅游总收入70.18亿元,增长7.6%;接待游客958.72万人次,增长21.5%。  

  七、交通和邮电  

      全市机动车保有量15.3万台,其中汽车7.4万台,摩托车7.9万台。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增加值35.7亿元,增长0.6%。全年邮政业务总量1.3亿元,增长6.1%,电信业务总量4.4亿元,下降0.6%。年末固定电话用户12.01万户,移动电话用户73.41万户,互联网宽带用户数15.98万户。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  

  全市财政总收入21.9亿元,下降1.2%;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3.66亿元,下降4.3%。税收收入为17.05亿元,税占比为77.9%。一般预算支出56.72亿元,下降2.3%。年末,耒阳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408.98亿元,增长3.7%。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312.5亿元,增长9.3%;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192.6亿元,增长20.5%。年末我市存贷比为47.1%。全市保险保费收入达6.5亿元,增长3.3%;全年各项赔付支出2亿元。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市新增学位近5000个,盘活公、民办学位9200余个,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66人以上超大班额729个,实现超大班额全部“清零”目标。完成标准化教学点建设项目校35所,其中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校15所,自建项目校20所。全市有各类基础教育学校(园)537所,其中,幼儿园293所,义务教育学校233所,高中学校8所,特殊学校3所。总共有在校学生人数24.77万人,其中高中在校学生2.56万人,初中在校学生5.57万人,普通小学在校学生12.18万人,在园幼儿4.41万人,特殊学校在校学生370人。高考二本以上上线2505人;高二学业水平正考一次性合格率75.2%。  

   全市共有科技型企业67家,通过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15家,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22.49亿元,增长41%,占全市GDP比重为5.2%。2018年共申请专利1177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99件,专利授权553件(发明专利授权26件)。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市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源46个,文化馆 1个,非遗展示中心1个,公共图书馆4个,博物纪念馆3个,文化站30个,村活动中心321个,农家书屋622个。人均拥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面积2.98平方米。开展全民健身项目32项次,全民健身运动参加人数达560万人次。高标准承办省十三运会篮球赛,荣获“最佳赛区”和“湖南省篮球之乡”称号。全年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146人,年末拥有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726人,全市拥有公共体育场地7个,其中体育馆1座,运动场1个,游泳池1个,各种训练房3个。全市拥有广播电台1座,广播人口覆盖率99.9%。电视台1座,有线电视用户6.6万户,放映农村公益电影10413场次,观影人次达85万人次。  

  全市拥有各类卫生机构520个,其中医院 26 个(二级医院3个、一级医院20个、专科医院 18个)、卫生院(分院)44个、疾控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村卫生室(合并后)440个,专业公共服务机构4个。有卫生技术人员 5411人,其中执业医师1548人,执业助理医师 697人,注册护士 2367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400人。医院、卫生院实有床位5401张。  

  十一、城市建设、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市建成区面积44.8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1958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71%。自来水用水户数达11万户;供水总量达2165万吨;供天然气总量400万立方米;城镇污水处理量达2509万吨。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优良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82%; Ⅲ类或优于Ⅲ类地表水质达标率100%;  

  全市共发生1起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1起)持平、直接经济(0.43万元)损失增加99.57万元。工矿商贸(除煤矿外)、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消防、卫生、特种设备等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年末户籍总人口142.17万人,常住人口总户数34.32万户,总人口112.79万人。其中,男性59.67万人,女性为53.12万人;农村人口55.59万人,城镇人口57.2万人;城镇化率达50.71%。全年出生人口1.56万人,出生率10.4‰;死亡率4.3‰;人口自然增长率6.1‰;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0.64。  

     全市人均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27068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278元,增长7.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67元,增长8.1%。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534元,总人口消费支出184.86亿元。  

       全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数为3.51万人,企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人数5.03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9.75万人(含退休),发放人数17.54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1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3.7万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均保障6559人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均保障25060人。  

  注: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四经普”结果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各项指标增速无特殊注明均是指2018年与2017年同比结果。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的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4、本公报中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物价、城乡居民收入和支出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耒阳调查队;招商引资数据来自市商务和粮食局;农村专业合作社及土地流转数据来自市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局;农业机械数据来自市农机局;电信业务量、移动电话用户数、固定电话用户数、互联网宽带用户数来自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网络有限公司;邮政业务量来自市邮政管理局;旅游数据来自市交通旅游局;机动车保有量来自市交警大队;存贷款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耒阳支行;保险业数据来自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科技、专利数据来自市经济科技与信息化局;文化、广播、体育数据来自市文体广新局;卫生、计生人口数据来自市卫计局;城镇新增就业、社会保险数据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低保数据来自市民政局;治理水土流失、农村饮水安全数据来自市水利局;自来水、燃气用户、污水和垃圾处理数据来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绿化覆盖率来自市城管局;空气和地表水质量数据来自市环保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户籍人口数据来自公安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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