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耒阳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食堂服务比选公告

一、基本概况

(一)名称:耒阳市农业农村局机关食堂服务。

(二)地址:耒阳市五一东路496号。

(三)市农业农村局食堂概况:食堂位于市农业农村局一楼,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约为140人。食堂设有一处容纳约150人同时就餐的餐厅、80余平方米的厨房操作间。

(四)机关食堂不对外开放,就餐人员限于局机关及局系统工作人员。

二、比选条件及须知

1.比选主体

经工商注册为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餐饮企业、注册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个体餐饮企业或有从事经营餐饮行业经验的个人,各项证照合法、齐全。

2.比选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或个人简历(主要从事餐饮经营管理的经历)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健康证明及复印件;

(4)企业或个人的征信报告;

(5)无犯罪违法违纪记录承诺函。

三、管理要求

1.参选服务单位(人)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服务,更不能利用资产搞不法经营以及与农业农村局无关的其他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市农业农村局有权取消“食堂服务”资格,并给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市农业农村局机关每季度进行满意度测评,低于50%时(考核满意或不满意),市农业农村局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协议。

2.餐厅、操作间、室外地面等责任区域均属于服务方管理范围,服务方应保证责任区域清洁卫生、整洁。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以及市农业农村局各项规章制度,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接受市农业农村局监督,如发现违规者,市农业农村局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3.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费用均由服务方自理,因服务方管理不善造成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由服务方负全部责任,市农业农村局不承担连带责任。

4.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并每日保证餐厨环境卫生整洁,市农业农村局有权监督,并定时检验。

5.保证全年(包含节假日)提供每日三餐正点(服务时间截至早上8:00前,中餐:12:00-13:30,晚餐17:30后)、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顾客就餐。严禁出售变质、变味、过期食品以及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法》的食材,市农业农村局会定期(每季度末)进行满意度测评以及不定期抽查,根据满意度情况进行奖惩。

6.食堂实行刷卡消费,刷卡系统由市农业农村局提供。市农业农村局每月给机关干部职工卡内充值,餐费每月按实际发生额结算一次。

7.食堂所需灶具、餐具由市农业农村局提供,水、电、气按实际支出由服务方支付。

8.服务方服务所需其它设备由服务方自备,特殊装修、改造,服务方须书面征得市农业农村局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由服务方承担。

9.服务方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厨房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服务方负责。如有损毁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处置。服务期满后,保证房屋装修、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人为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0.所有食品原材料必须在正规市场采购正品材料(油料必须为非转基因桶装食用油),符合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类相关产品进货查验标准并留存食材样品及购销凭据。

11.服务方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服务方自行负责。

12.服务方负责服务场所的消防等安全工作,服从市农业农村局的统一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

13.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做好餐厨废弃物处置。

14.能够按市农业农村局要求提供延伸服务。

四、比选材料编制

1.企业概况或个人经营简历

2.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卫生许可证或健康证。

4.企业或个人的征信报告。

5.阐述服务方案。参加比选单位,在服务方案中,阐述提供基本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及延伸服务内容。

6.要求A4纸编制,密封后于2021年3月24日(星期三)下午5点前提交到指定地点。

五、比选风险及履约保证金

1.参选人应充分考虑到服务风险。

2.中选服务方需交纳风险金(人民币):10000元。

3.风险金使用:用于服务方违反《食品卫生法》、违反市农业农村局有关管理制度、规定、违反服务协议等费用的支付。

4.风险金的退还:服务期满或解除合作时,按照规定按时退出,结清所有费用并将房屋正式移交给甲方后,再办理无息退款手续。

5.试用期及合同签订:试运营期为一个月,经民主测评满意度高于50%的,双方认可后签订正式协议。

六、比选时间和地点

1.比选时间:2021年3月25日下午3点。需参加比选方现场阐述服务方案。

2.比选地点:农业农村局六楼会议室(耒阳市五一东路496号)。

3.比选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3月24日下午5点前提交。

提交地点:市农业农村局8505室

联系人:龙燕13187242566

七、比选原则

1.比选按照比选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整体衡量比选方的规模、服务信誉、服务方案。

2.资金保障的可靠性。

3.技术力量及后续服务的稳定性。

4.食堂实际服务方有食堂实际经营经历的优先。

八、比选结果通知

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比选后告知比选结果并予以公示。


                                                                                   耒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