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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3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的通告

耒残工委〔2023〕02号

关于办理2023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的通告

各用人单位:

根据《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令第273号)、《湖南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综字〔2016〕46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残联字〔2022〕42号)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我实际,现将办理2023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审范围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中央、省、衡阳驻耒单位(以下简称各用人单位)

二、年审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5月31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00。如因特殊原因而临时无法办理审核认定的,市残联将提前在就业情况核定工作群进行告知,请予以关注。

三、年审地点:

现场年审:耒阳市残疾人联合会80101(耒阳市神龙广场政府办公大楼一楼)

网上年审:请各单位负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同志扫码进群,网址及操作流程请在微信群里咨询残联工作人员。

四、提供资料:

办理审核认定的用人单位,需提供下述资料:

1.填写好的耒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申报表》

2.2022年在职职工名册,加盖单位公章(包括正式职工和其他人员)

3.2022年度1月至12月残疾职工的工资凭证(公务员编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残疾职工,其工资凭证可以是加盖单位公章的残疾职工工资发放表②其余残疾人职工,需提供2022年全年的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凭证)

4.已就业职工的第二代或第三代残疾人证原件、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5.已就业的残疾人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派遣单位同意残疾员工计入用工单位的书面说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残疾人不得重复计入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

6.已就业的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包括职工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养老五种保险,必须写明险种并有人社、医保部门盖章。注:不得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代替参保证明。

五、相关要求

1.请各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手续线下办理持上述资料到耒阳市残联80101室办理;线上办理登录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税务机关将全额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税务部门全面负责征收,用人单位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须同时提供由耒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审核认定书。

3.根据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2022年下发的最新文件精神,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未采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其它方式履行法定义务的,不能参评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参评先进个人。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内容。

六、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依法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附件:1.耒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申报表。

2.《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残联字〔2022〕42号)文件。

3.耒阳市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群。

咨询电话:07344339652

人:段文勇   18711452112

              陈小军   15973475553 

  耒阳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23322

耒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申报表

申报年度:2023年度

申报单位(章)


邮   编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地     址


单位性质


所属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在职职工人数


在职职工年工资总额


在职残疾职工人数


社保登记编码


姓   名

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号

残疾类别

残疾等级

月工资

社保个人编号

残疾人(监护人)联系电话

是否劳务派遣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申报日期:2023年   月   日


附件二: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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