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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耒阳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9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耒阳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信息安全管理、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我市进一步重视并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上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公开的质量;在公开渠道上继续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作用,拓展公开渠道、务求公开实效。2019年耒阳党政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659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量198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488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5611条,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3155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随着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关注,依申请公开信件逐年增加,我市坚持服务理念、拓展受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对申请事项不清晰的申请件,耐心细致做好与申请人的沟通,尽可能提供相关内容,努力转依申请公开为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2019年,全市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3件,其中网络申请33件、信函申请10件。均依法依规进行了回复,回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市始终坚持加强领导,强化管理,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准确安全。严格按照《中共耒阳市委办公室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耒办通〔2018〕4号)文件的要求,信息上网发布之前,严格实行审核制度。首先是进行保密审查,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指定承担保密工作职责的机构或人员负责对拟发布的信息特别是文件、电报等进行保密审查,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并建立审查记录,确保发布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其次是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各乡镇(街道)、市直机关各单位拟发布的信息在完成审核程序后方可上网发布,并对所发布的信息及信息审核登记表存档保存,以备核查。第三是加强信息员的业务培养和涉密人员安全教育。2019年我市先后举办各单位信息员培训2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信息公开业务能力与水平,强化信息安全教育,杜绝了涉密信息、不宜公开信息上网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发挥好耒阳党政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发布主平台的作用。除了在耒阳党政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板块,编制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外,还围绕社会关切,加强解读回应。2019年图解市委常委会会议1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2次,其他政策解读7次。坚持与政策文件同时发布、权威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在解读形式上,充分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多种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让社会群众看的懂、愿意看,更直观地理解政府文件内容。针对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准确地开展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全年通过耒阳党政门户网站公开新闻发布会1次,征集调查3次,嘉宾访谈5次,书记市长信箱共收到来信863封,办结863封,收到衡阳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来信5998封,办结5998封,更新12345热线平台知识库信息10条,群众满意率达97.49%,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二是发挥好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全面加强耒阳党政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建设,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全年在耒阳党政门户网官方微信发布信息3155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我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2019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对考核内容、考核指标、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使各级各部门增强了工作责任以及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根据衡阳市网站群运维监测平台的监测结果,组织专人每日定时检查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首先通过微信QQ群进行督办,然后辅以电话、短信等形式进行指导,督促乡镇、部门及时更新栏目信息,提升公开效能。全年共修改严重错别字724个,督促整改长期未更新栏目376余个。三是将我市16家政务新媒体纳入日常监测对象,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加强日常监控和评估,督促各承办单位及时公开信息,整改问题,确保了全市政务新媒体“僵尸”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8 | 8 | 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 58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118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 193 | |
行政强制 |
|
| 15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45 | 44336.8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3 | 0 | 0 | 0 | 0 | 0 | 43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3 | 0 | 0 | 0 | 0 | 0 | 33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3 | 0 | 0 | 0 | 0 | 0 | 4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创新意识不强,解读回应积极性不高。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尚不平衡,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优化,用群众语言解读政策、增加与公众互动交流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不足,2020年我市将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努力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不断提升优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责任,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力度,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三是加强考核督查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制度,加大奖罚力度,从制度规范上保证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定期予以通报,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层层把关,一事一审、先审后发,加强对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全过程的监督保障。并且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严追究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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