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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耒阳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123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耒阳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等有关文件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政务公开更加透明为目标,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确保工作的全面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平台工作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年,以耒阳市党政门户网站为依托,改造了耒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平台由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和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六个部分组成。同时制定了《关于规范耒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耒政开办〔2020〕1号),于4月28日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内容保障工作会议,会上将《关于规范耒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耒政开办〔2020〕1号)下发到各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单位栏目分工和考核标准,规范全市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市党政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87条,其中市本级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2611条,包含市委常委会会议解读3篇,市政府常务会议解读5篇,其他政策文件解读5篇;各部门向耒阳党政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报送信息4076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市共收到依申请53封,予以公开42封,部分公开5封,属于行政查询事项2封,因该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4封(市财政局2封,市自然资源局2封)。另外予以公开的42封依申请公开事项中有2分转到2021年报办结(市自然资源局1封,市政府1封)。

(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情况。一是起草并下发了《耒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将26个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下发给各单位进行梳理,目前已经大部分完成;三是在耒阳市党政门户网设立了耒阳市基层政务公开专栏。

(五)2020年政务公开专栏工作。根据国、省、衡阳市文件精神,我市制定了《关于印发<耒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栏目明细及责任分工>的通知》(耒政公开办〔2020〕29号),于11月11日召开了相关工作推进会议,会上将《关于印发<耒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栏目明细及责任分工>的通知》(耒政公开办〔2020〕29号)下发到各相关单位,进一步明确了栏目分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8

0

604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41

0 

5802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64

0

125955

行政强制

154

0

6296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8

52620.9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3

 

 

 

 

 

 5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2






4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53






5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3

10

0

15

2

2

0

0

4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依申请公开还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主要是我市一些城建项目涉及单位多,范围广,情况复杂,在处理这一类依申请公开时,偶尔会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二是信息公开质量不高。主要是个别单位信息公开发布内容审核不严,每年每单位所上的部分信息都会存在错别字和一些敏感信息(如身份证号)等等。

三是信息更新不及时。大多数的部门和乡镇虽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了专人负责,但也存在个别单位信息更新不及时、栏目超期、互动回应不及时的问题。

(二)解决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2021年我市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已申请公开工作,努力提高依申请公开水平。

二是加强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共耒阳市委办公室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耒办通〔2018〕4号)文件的要求,确保发布的信息安全、准确。

三是加强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今年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考核方案,严格落实考核指标,确保内容公开完整、规范、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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