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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2年1月17日)

编制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上级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公布耒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是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耒阳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耒政开办〔2021〕5号)《关于印发<耒阳市2021年政务公开和政务管理服务工作要点栏目明细及责任分工>的通知》(耒政开办〔2021〕15号)等工作方案,耒阳党政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目录、政务公开栏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443条,主动及时公开率100%其中概括类信息更新126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504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8379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量11条,图解市委常委会1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20次其他政策文件解读15个办结依申请公开信件52件耒阳市党政门户网"书记"信箱共收到群众来信740件,办结740件。年度主动公开内容主要涵盖疫情防控、社会热点民生、财政资金信息以及经济发展等多个方面,及时有效向社会公布了政府工作动态,让群众第一时间掌握政策资讯,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52条,申请主体均为公民个人,申请方式分别个人邮寄、信息平台申请,已按照相关要受理,及时回复当事人并向申请人邮寄答复意见书,52条依申请信息均依法依规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全市各单位部门均明确专人负责,由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公开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审查责任,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的审核、更新及管理;强化工作落实针对发布要求和群众需求,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发布质量。



(四)平台建设

根据条例及上级相关部门工作要求及时细化调整信息公开栏目,新增"规章库""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题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了调整,对"部门动态"和"乡镇动态"进行了优化调整,进一步调整了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子栏目,信息发布更加精准更加有效更加全面。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8

0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9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05

行政强制

20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22.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2

 0

0 

0

0

0

5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9

 0

0

0

0

0

4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2

 0

0

0

0

0

5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通过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大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对政策中重点内容的解读大多采用简化文件内容的方式,对政策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等内容解读不够详尽。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有待进一步创新加强宣传推广。三是基层政务公开力度有待加大,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以上存在的不足,我市将在今后的以下方面做出努力:一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工作,明确解读要素、解读形式,加强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可视、可读、可感的方式解读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做好政策解读加强政民互动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移动终端深度融合扩大重大政策解读的知晓面,切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构建线上线下相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进一步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群众,着力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督促各级各部门配备精干力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专题培训,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全市各级各部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五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创造条件,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正确提出依申请公开,充分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ensp;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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