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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耒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解读

 

                                           关于耒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解读


问:耒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发文目的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落实工作新要求,理顺业务经办规程,进一步明确乡镇、办事处的工作职责,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制订本实施意见。

2.问:耒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文件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0﹞1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20)19号文件精神。

3.问:乡镇、办事处在耒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履行什么工作职责?

答:乡镇(街道)要明确1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并保证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工作经费。乡镇(街道)经办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参保人员参保和缴费信息的采集、录入、核对,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接续等初审,组织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政策宣传、情况公示、上报有关信息等工作,并对村(居)民委员会协理员进行业务培训。

村(居)民委员会要明确1名人员协助乡镇(街道)经办人员办理业务,并确保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工作经费。村(居)民委员会协理员具体负责参保登记、待遇申领、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与上报,向参保人员发放有关材料,通知参保人员办理补缴和待遇领取手续,并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待遇领取资格确认、摸底调查、居民基本信息采集和情况公示,进行死亡申报等工作。

4.问:耒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哪些事项是在乡镇、办事处办理的?

答:耒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共8章三十五条,8张附件表,都可以在办镇、办事处办理,特殊业务(死亡、转移)由办镇、办事处受理、初审、录入后,上报市社保服务中心审核。

5.问:耒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是多少?

答: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20)19号文件精神,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逐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普通参保人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3个档次。

6.问:耒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后,政府有补贴吗?

答:对参保人缴费后,政府给予补贴。对缴纳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及以上保费档次的。政府补贴分别对应每人每年30元、40元、40元、60元。

7.问:城乡居民困难群体的基本养老保险政府有相关政策吗?

答: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特别困难群体,政府按每人每年100元缴费档次给予全部代缴,对其他缴费困难群体,人民政府按每人每年100元缴费档次给予部分或全部补贴。

8.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后,如何查询?

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等等,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9.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待遇?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从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10.问: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需要每年做认证吗?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每年须进行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如上年是2019年12月份认证的,那么2020年12月份前就要进行认证)。否则养老金将暂停发放。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可用智能手机下载湖南版"智慧人社"APP进行认证,真正做到了"足不出户、安心领待"。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耒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经办规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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