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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城区道路货运车辆限行、禁停通告》文件解读


                                                     《耒阳市城区道路货运车辆限行、禁停通告》文件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耒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有序、改善道路交通环境、解决群众出行难等问题,耒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等规定和行政程序建设的要求,由市交警大队组织起草《耒阳市城区道路货运车辆限行、禁停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通告》的必要性

我市人口140多万,而拥有各类机动车17万余台。据统计,我市目前货运车辆拥有量1.5万余台(不包括外地号牌),这些车辆大部分集中在城区达75%以上。因历史的原因及城市规划的滞后,我市多处路段狭窄,车流量大,常常引发拥堵,造成道路交通不畅。

为进一步规范耒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有序、改善道路交通环境、解决群众出行难等问题,耒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将对我市城区部分道路机动车实施限行、禁停措施,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二、《通告》的主要内容

《通告》共六条。对《通告》的适用范围予以明确,对货运车辆车辆在城区道路禁停、限行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该《通告》的适用范围:

核载5吨以上的货运车辆、半挂车、混凝土装运车、渣土车、煤运车、建筑工程车、轮式专用机械。

(二)详细规定了禁停、限行的道路、车辆种类以及通行时间,具体内容如下:

1、禁停地点

五一路、城北路、沿江路、金南路、金阳路、白云路、蔡池路、德泰隆路、群英路、神农路、蔡伦路、金华路、蓝天路、体育路、荷花路、西湖路、金星路、白沙路、和平路、耒阳大道、迎宾大道、建设东路、振兴路及城区所有广场和背街小巷。

2、禁停时段全天(24小时)

3、限行路段

五一路:从五一广场至灶市毛家坪(泗门公路交汇处);

城北路:从水东江振兴与建设路交叉口至灶市火车站广场;

金阳路:从德泰隆与金阳路交叉口至金阳与西湖路交叉口;

白云路:从五梅与白云路交叉口至白云与西湖路交叉口;

沿江路、金南路:从市一中门前至火电厂门前桥头;

德泰隆路、群英路:从迎宾大道与德泰隆路交叉口至群英路和谐花园南苑路起点;

五梅路:迎宾大道与五梅路交叉口至五梅与金阳路交叉口;

神农路:迎宾大道与神农路交叉口至神农与建设路交叉口;

金华路:从蓝天市场至金华与蔡池路交叉口;

蓝天路:从G107道与蓝天路交叉口至蓝天与白云路交叉口;

体育路:从G107道与体育路交叉口至体育与人民路交叉口;

荷花路:从体育与荷花路交叉口至荷花与西湖路交叉口;

西湖路:从G107道洞口至西湖与振兴路交叉口;

白沙路:从G107道与白沙路交叉口至白沙与城北路交叉口;

和平路:从G107道与和平路交叉口至和平与城北路交叉口;

耒阳大道:从G107道与耒阳大道交叉口至耒阳大道与五一路交叉口。

限行时间每天早上7:00至晚上20:00

需进行抢险救灾、市政施工、环卫清扫、电力抢修等运送应急物资的货运车辆,应向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履行告知程序,并佩挂制式标志。其他因情况特殊需在限行的时间或禁停的路段通行、临时停放的货运车辆,需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报批,领取临时通行、停靠标牌,方可通行、停靠。

四、处理办法:对违反此通告所规定的限行、禁停的货运车辆,由公安交警依法处理,对干扰、抗拒执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实施时间:本公告自年月日零时起实施。

以上《通告》内容在结合2018年《耒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货运车辆限行限停的通告》(耒政通[2018]16号)的基础之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综合各方意见后最终定稿。


耒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月22日

 

耒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道路货运车辆限行、禁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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