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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耒阳市是畜牧业大县,养殖量位居衡阳市第一,湖南省第二;随着养殖规模扩大,养殖量增加,环境承载压力日益加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了我市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有利于改善我市养殖生态环境,促进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文件依据
1、《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湘政办发〔2017〕29号);
2、《衡阳市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办法》(衡阳市政府2018年第5号令)。
三、文件执行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耒阳市范围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包括自繁自养养殖场(户)和公司合作户。
四、重要内容解读
本实施意见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二是落实防治主体责任;三是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四是完善环境评价机制;五是健全无害处理体系;六是切实加强执法检查;七是建立投入激励机制;八是建立考核惩戒制度。
五、文件实施时间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http://www.leiyang.gov.cn/xxgk/bmxxgkml/szfgzbm/snyncj/fgwj/20210729/i2443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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