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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耒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问: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是国家和省里对改革提出了新要求,二是国家和省里不断出台新制度,三是总结实际工作经验,有效推进工作开展的需要出台文件。

问:此次文件的工作要求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在全市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一是国家和省里对改革提出了新要求按"依法推进,鼓励创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磋商前置,司法保障""分级分类、属地管理""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原则,自2018年1月1日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021年开始起草制定我市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方案,2022年制度顺利出台,力争在全市范围内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赔偿损害制度。

问:生态损害赔偿制度赔偿适用范围是哪些?

答: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森林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以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等都适用于生态损害赔偿制度。

问:此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哪些?

答:主要分为六部分内容:一是工作目标,二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范围,三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及权利义务相对人赔偿范围内容、明确了赔偿权利人的权利与责任划分和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范围,四是生态损害赔偿工作程序,五是与各部门的衔接,明确了生态损害赔偿在行政、刑事公益诉讼等方面的衔接,六是保障措施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公众参与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问: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是?

答:2022年1月16日颁布起开始实施。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耒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www.leiyang.gov.cn/xxgk/szfxxgkml/fgwj/lyswbgsszfbgswj/20220222/i2623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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