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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解读

关于《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解读

我单位研究起草了《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耒政发〔2022〕号,以下简称《通知》),拟对规范性文件予以规范。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耒阳市司法局对2022年1月1日前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实施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确认并公布通过开展清理工作,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了依法行政。

二、制定依据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制定机关应当建立每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于偶数年的第三季度全面清理本机关现行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时,为落实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耒阳市司法局对2022年1月1日前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实施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三、内容简介

《通知》宣布《关于印发<耒阳市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耒政发〔2016〕8号)等79件规范性文件失效、《关于印发<耒阳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8年本)>的通知 》(耒政发〔2019〕1号)等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关于发布<耒阳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耒政发〔2019〕45号)等38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通知》自2022年11月21日起施行,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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