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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解读

耒阳市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解读


  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水上交通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结际,制定了《耒阳市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耒阳市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我市有耒水、舂陵江两条河流,通航里程约148公里,共有39个渡口、59座客运码头,其中视频监控重点渡口12个,全年客渡运量达500万人次以上。现有耒阳市金惠民水上公交有限公司、耒阳市青湖客运公司和耒阳市嘉年华客运公司三家水运企业,合计客渡船共61艘。为加强水上安全监管,全面落实乡镇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群众安全出行,严禁客渡船超载、带病、冒险航行,现制定《耒阳市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

  二、《耒阳市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的主要内容

耒阳市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围绕签单发航机制,签单发航员的职责、管理考核、经费及工作要程序和要求、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建立机制,落实责任。《签单发航制度》明确要求全市客渡码头均应建立签单发航制度,客渡船在发航前必须经签单同意方可发航。进一步明确乡镇具体承担签单发航制度的落实和管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及水运事务中心承担监督和指导职责。

加强管理,明确职责。《签单发航制度》明确了签单员的具体职责,包括政策宣讲、船舶适航状况检查、航行违规行为的制止及上报等工作职责。

明确资金,保障运转。《签单发航制度》明确市财签单员工资和签单发航等有关工作经费保障。

(四)规范程序,严格要求。《签单发航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签单员规范签单发航流程和客渡船禁航要求,确保我市客渡船安全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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