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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燃气器具 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省、衡阳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和掌握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严厉打击和查处销售不符合产品标准、假冒伪劣、“三无”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违法行为,为群众生活和企业经营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时间
2022年3月3日至11月28日。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以下产品及行为:
1.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商用和家用燃气灶具;
2.销售使用铝制波纹管作为排烟管或缺少相关配件的自然排气式(烟道式)燃气热水器;
3.带有可调整出口压力的调压器(结构不合格);
4.未经CCC认证或伪造冒用CCC标志和证书的家用燃气器具;
5.假冒伪劣或存在其它质量安全隐患问题的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
6.未经取得计量“型式批准”销售的燃气泄漏报警器;
7.未按规定经营销售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的电商平台和电商平台经营者。
四、主要措施
(一)做好宣传发动(2022年3月3日至3月31日)。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工作,宣传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通过发放质量安全风险警示意见书或组织行政约谈等方式,引导督促重点销售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停止销售不合格问题产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知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等,教育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购买和停止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主动排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风险。
(二)开展日常检查(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集中执法力量对市场销售相对集中的经营企业(简称“重点销售企业”,含大型商场超市),组织开展重点摸排和全面检查,全面检查产品标识及合格证是否规范标准。重点检查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电商平台等重点销售企业是否销售未经CCC认证、假冒伪劣或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市场主办单位或电商平台督促市场内或平台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等情况。对销售使用铝制波纹管作为排烟管的自然排气式(烟道式)燃气热水器,或销售排烟管中缺少室内直管、弯头、过墙管、排水三通、室外直管、防倒风排烟罩等配件的自然排气式燃气热水器,以及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应立即责令停止销售,依法调查处理。
(三)组织专项抽查(2022年4月30日至6月30日) 。配合上级部门对全市家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燃气调压阀、燃气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等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各监管所要根据排查摸底企业目录清单,做好辖区内产品的专项检查,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进一步排查和化解质量安全风险。
(四)查处违法行为。依据《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查处监督抽查不合格、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器具、调压器结构不合格、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烟道式燃气快速热水器、未经CCC认证或伪造冒用CCC标志,以及假冒伪劣、“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要立即责令停止销售;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认真落实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程序,责令召回问题产品,督促做好问题整改,确保复查验收合格;存在严重质量违法行为要移送综合执法局立案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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