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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大病保险报销(二次报销)启动的通知

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

大病保险报销(二次报销)启动的通知


2021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已开始正常受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病保险支付政策

(一)起付线。一般农户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14000 元。

(补偿比例。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后,分四段累计补偿:0至3万元(含)部分报销60%,3 万元以上至 8万元(含)部分报销 65%,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5%,15 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5%。大病保险年度累计补偿限额统一为 30 万元。

(合规医疗费用范围。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患者自付费用(包括:部分政策自付、分段个人自付、起付线个人自付)纳入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之外的全自费费用、门诊(含普通门诊和特殊门诊)以及门诊使用特殊药品的自付费用、住院分娩超定额的费用(并发症治疗费用除外)、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医疗费用(如:材料超限额部分等)不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二、贫困人口支付政策

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70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后,分四段累计补偿:0至 3万元(含)部分报销 65%,3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7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80%,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90%。全面取消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三、报销时限

2021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补偿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逾期不再报销补偿。

承办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耒阳支公司

提交资料地点

1、一般农户在耒阳市政务中心一楼B12号窗口。

2、耒阳市外住院的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在政务中心一楼B5、B6号窗口追补(耒阳市内住院的已通过"一站式"结算完毕,无需追补)。

需要提供的资料

出院记录;

疾病诊断书;

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联系电话;

患者本人本地银行卡或者存折复印件。

(注意:无银行账号患者,则需要提供直系亲属银行卡或者存折,户口本或者户籍关系证明。已死亡销户的,除需要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要提供销户证明及受益确认书)

七、咨询电话:0734-4758060



耒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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