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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机构名称:耒阳市财政局

办公地址:耒阳市金阳东路86号。

单位负责人:肖朝松

联系电话:0734-4332246。

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主要职能:


耒阳市财政局

职能配置与内设机构



第一条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耒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2019〕10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耒阳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湖南省委、衡阳市委、耒阳市委关于财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 税发展规划、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承担全市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全市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情况组织拟订全市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全市预决算公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落实省级对县(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制度落实省直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 入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拟订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财政银行账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督管理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计划负责全市政府性债务的风险预警评估、风险应急处置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全市政府投融资公司的财务监管组织实施存量政府债务置换负责全市政府性债务监督检查、绩效考评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

(六)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根据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监管工作。拟订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七)负责国有资本经营工作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八)负责财政支出管理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管理。

(九)负责社保资金(基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审核汇总编报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负责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的财源建设工作负责拟订财源建设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中长期财源建设发展规划。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与园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

3.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 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国家税务总局耒阳市税务局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耒阳市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财政局及时共享。

2.与市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拟订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管。市机关事务和接待中心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公务用车平台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

第四条 市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全局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信息、新闻、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全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全局的行政后勤、接待、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分析研究国家、省衡阳市出台的宏观经济政策和财税政策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收集和分析国际国内财政经济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咨询和参考负责编制全市中长期财政规划围绕财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财政管理、体 制等重大政策课题研究编撰有关财政专门刊物负责有关财政的宣传工作。

(二)综合股(津补贴办公室)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资金负责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并负责监督执行负责全市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拟订、业务指导等工作负责审批全市短期培训班收费立项工作研究社会收入分配政策和财政补贴等宏观调控政策承担宏观调控会商机制具体工作承办行政机关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相关工作参与政府性奖励管理有关工作参与研究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和工资调整方案测算调整工资对全市财政支出的影响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职工福利 待遇政策参与拟订其他有关工资及工资外津贴补贴制度改革方案

(三)税政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组织贯彻实施国家财税法规调查、分析、反馈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负责组织全市财政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提供财经法律法规咨询服务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和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的合法性审核负责本局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本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审核办理全市国家赔偿费用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企业享受优惠税收政策进行审核认定负责地方税源和重点产品竞争力调查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单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职权(核准、备案、年检)等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或审批送达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与本单位承担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职能股室的沟通协调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

(四)预算股。拟订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研究提出编 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 政策、措施和建议编制年度全市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组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的计 划、分配与管理工作审查、批复市直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办理耒阳市与省、与衡阳市的财政结算事项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指导各部门预算管理拟订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政策负责转移支付工作组织全市各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有关联络工作负责全市预算公开工作负责指导预算管理信息网络体系的建设。

(五)国库股。负责国库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财政收 入和全市财政收入调度工作负责全市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财政专户会计工作办理预算缴款、财政性资金拨付工作汇总编制全市财政收支旬、月报分析财政预算收支情况承担全市财政总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部门决算负责资金调度及财政往来资金结算负责国库现金管理承担审计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市级国库动态监控工作负责全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财政专户的设立、审批和备案负责实施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拟订实施国库改革相关制度办法管理商业银行代理业务

(六)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经费预决 算及相关财务管理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拟订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特殊信访问题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承担相关部门预算管理单位的统一着装经费管理工作拟订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出国(境)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承担会议定点管理有关工作。

(七)教科文股。承担教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档案、 科协、融媒体中心等单位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文化、科教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参与相关事业单位改革和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等工作组织执行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分管部门事业费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高中国家助学、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学前教育特困生入园补助、公益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农村文化建设及科协等教科文惠民政策资金落实工作承担市属文化、旅游企业资产、财务、国有资本经营监管工作参与文化事业单位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审批、标准的确定负责拟订有关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八)经济建设股。承担发改、住建、城管、交通运输、公 路等单位部门预算以及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研究财政宏观调 控政策提出稳定经济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财政政策研究全市财政支持城镇化的政策措施负责政府投资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能源领域规划拟订、行业体制改革及产品价格改革工作参与交通、公路、邮政、航空等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拟订及体制改革负责城建资金的预算编制和管理负责城建资金的支出管理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九)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保、 供销等单位部门预算及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参与拟订自然资 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牵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战略负责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财政政策及机制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安排排污费等环保专项资金支出参与拟订粮食、棉花、食糖、生猪(牛羊)、化肥等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及储备制度和计划建议负责粮食风险基金管理负责研究拟订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支持健康养老等生活型服务业及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研究拟订供销、商贸流通及服务业等行业规划负责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负责土地整理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编制土地出让收支预算建立收入台帐收集、填报、汇总、上报土地收支统计报表土地成本核算结算土地收益执行土地收支预决算。

(十)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扶贫、林业、水利、气 象、水文等单位部门预算以及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财政支农和财政扶贫政策制度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特大防汛抗早资金、农业救灾 防灾资金等。

(十一)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残 联及红十字会等单位部门预算以及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并提出建议管理有关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及残疾人保障等专项资金研究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政监管以及预算、决算编制审核工作

(十二)企业股。承担工业和信息、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等单位部门预算及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拟订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相关政策提出财政支持有关行业的政策建议管理有关专项资金和企业亏损补贴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工作负责有关市属企业财务监管指导全市政府产业基金相关工作。

(十三)对外经济贸易股。承担商务和粮食、贸促、市场服务中心、竹海办等单位部门预算以及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管理外经贸、商贸流通等专项资金并拟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的具体管理工作以及外商投资企业财务决算工作参与招商引资及服务业发展有关工作。

(十四)金融与债务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办公室)负责地方金融机构、企业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国有金融资本、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金融企业管理的政策和制度 拟订本级国有金融资本企业资产处置及绩效考核、财务管理制 度负责其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负责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行业的相关政策性补贴或奖励工作研究融资性担保行业、信托行业有关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负责涉农等政策性保险的相关工作拟订全市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负责全市政府性债务财务统计分析、风险预警评估、信用评级和风险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市本级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和有关国有企业政府性债务举借合规性审查及债务监管负责全市政府性债务监督检查负责拟订全市公私合作相关制度规定组织公私合作项目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指导全市公私合作工作参与筛选、审核PPP项目选择适用模式开展示范项目建设承担PPP项目规范、项目库建设和绩效评估工作管控项目建设风险。

(十五)资产管理股(公车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市人民政府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拟订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管理市直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审核和监督按规定审批资产购置、处置、出租、出借、调剂以及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担保、合作开发和开办经济实体等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国有资产的产权和股权的监督管理代表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国有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国有资产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监管工作拟订全市公车管理制度、公车改革方案负责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调剂以及公车处置的审批及数据统计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维修、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资金的经费管理工作。

(十六)会计股。贯彻落实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全市会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地方性会计法规、规章按规定承担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工作联系指导会计学术理论研究及相关学会等工作指导和推广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

(十七)政府采购股。拟订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和办法措施并 组织实施监督全市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负责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负责全市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改非公开政府采购方式的初审和报批工作负责全市预算单位采购进口产品的初审和报批工作监督管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政府采购 评审专家库受理政府采购举报和投诉对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进行监管负责政府采购合同的备案审查监督政府采购制度和合同执行情况监督单位履行项目验收编制全市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十八)绩效管理股。研究拟订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标准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政政策、制度、管理等评价工作建立健全绩效管理资料信息库为拟订财政政策和分配财政资金提供依据组织指导全市预算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九)财政监督股。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政府债务有关监督工作承担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负责建立机关内部控制 机制牵头拟订机关内部控制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内部控制专项检查、考核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参与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二十)财务股。负责编制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负责全局工资、津贴、福利及社会保障的核算管理负责会计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二十一)组织人事股(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第五条 市财政局机关行政编制2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会计师1名正股级职数21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暂维持现状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

第六条 按区划设置30个乡镇(街道)财政所为市财政局派出机构核定专项行政编制170名暂保留在编机关事业编制人员等量的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只出不进编制出一减一实行财政局、乡镇(街道)双重管理。

第七条 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 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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