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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局

机构名称: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人:  

机构地址:耒阳市五一东路433

  编:   421800

  话:   0734-4332878

办公时间: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耒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衡办[2019]10号),结合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定"方案,各股室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财务股、党建办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息调研、会务、信访、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办公用品、设备设施采购等后勤管理服务工作。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单位财务及党建工作牵头负责电子政务及政务公开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运行调节与发展战略规划股(地区经济股)

负责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发展规划,拟订中长期规划重大项目库,开展监测与评估。统筹完善规划制度,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衔接省、市发展规划,协调平衡全市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负责规划编制立项。提出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计划执行情况的监测调度和监督检查,监测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预测预警,提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政策建议。负责经济政策的统筹协调,组织开展重大政策的预研储备和综合性经济政策起草。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战略、政策及对策建议。组织开展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政策研究、调度分析和考核评价工作。拟订并下达市级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计划。组织研究和提出全市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的战略及政策建议。负责全局综合性文字材料的撰写。

负责统筹推进我市区域战略的实施,推进协调落实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拟订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和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统筹协调国家级新区、临空经济区等功能区的推进实施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开发区发展战略、规划、布局及政策措施,负责开发区设立、调区、扩区申报。拟订并组织实施市际区域经济联合与协作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参与组织重大市际经济合作和交流活动。负责承接湘南湘西产业转移示范区总体规划编制、综合政策拟订。统筹推进落实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推进老工业城市及城区老工业区调整改造、资源型城市(地区)经济转型和采煤沉陷区及独立工矿区综合治理。

(三)政策法规股体制改革股

承担机关依法行政和法制审核工作。承担全市发展和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检查。负责市级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牵头组织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综合监管。负责综合协调和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组织指导和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垄断行业改革、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协调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关工作。承担市委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办的职能。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评估督导股

负责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安排市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申报并转发下达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计划。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牵头协调重大项目库项目储备及系统维护工作。协调推进全市重点工程建设。承担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概算审查管理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协调组织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并发布。拟订并协调实施相关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项目筛选论证、资金安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经济联合与协作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参与组织重大经济合作和交流活动。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拟订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和方案,并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完善措施。负责依法依规加强对管理权限内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五)工交能源高技基础产业股能源电力运行股

负责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及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能源体制改革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按规定权限上报和安排全市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对煤电油气等能源和风电、水能、光伏、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煤炭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实施煤炭资源及煤炭瓦斯合理开发利用,承担煤炭工业管理、煤炭体制改革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生产能力监管的指导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及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配合做好煤炭安全监管;组织协调能源行业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能源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进全市能源对外合作。参与拟订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推进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能源安全管理体系。协调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生产要素的供应。负责研判工业发展趋势,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参与用于工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地方统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按规定权限承担工业项目投资管理,申报安排相关领域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计划。组织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装备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发展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推进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技术产业化,申报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和示范工程、工程研究中心、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实施全市大数据战略相关规划。按权限审批、备案、申报和安排信息化建设项目。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安排全市高技术产业专项项目和投资计划,提出相关的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综合交通发展规划、计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组织拟订综合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审核重大专项规划、重大产业政策和重大投资项目。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拟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战略与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审核、申报和安排重大交通项目,审核国防交通发展规划和计划。拟订铁路、轨道交通、民航发展专项规划,申报安排相关领域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计划。承担市铁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发展规划及行业规范。编制并实施年度发电、用电计划和电力运行调度。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监测电力运行,发布市场信息。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电力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处理电力市场纠纷。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行政处罚除外)。

(六)服务业股财政金融和信用体系建设股

负责统筹全市服务业发展与改革。组织拟订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重大产业政策和指导目录,协调服务业发展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统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集聚区、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促进服务业创新和跨领域新兴服务产业发展。监测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省、市内外经贸交流合作相关工作。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提出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调控意见,按照国家、省、衡阳市授权承担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相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开展粮食、棉花、食糖、化肥等储备调控工作,拟订本级粮食仓储和物流设施建设规划,审核、申报并组织实施。拟订并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布局、规划和政策,审核、申报和安排建设项目、资金。协调流通体制改革重大问题和重大设施建设。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承担本级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利用国外贷款项目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承办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经济交流合作相关工作。负责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财政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全市直接融资政策建议,按分工提出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建议。参与拟订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制度规范和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七)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两型社会建设股)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创新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和能源消费控制目标。负责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重大节能示范工程、节能新产品技术设备推广应用。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生态文明领域相关项目审核、资金申报和安排建议。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方面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工作。提出全市两型社会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组织拟订全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开展两型宣传教育、两型示范创建、两型综合评价、两型标准制定、两型认证等工作;配合开展两型绩效考核工作。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园区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工作。参与推进生态文明改革和建设,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审查两型社会建设相关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土地管理、资源开发利用、生态建设、环境治理和保护。

(八)社会发展股(农村经济股)

负责判社会事业发展形势,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协调文化、教育、卫生健康、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电影、体育、民政等领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申报和下达相关领域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申报工作。研究提出人口发展、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及相关体制改革。参与拟订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方案,推进体系建设,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负责综合研判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统筹衔接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移民后扶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申报安排相关领域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计划。按权限参与审批、核准、备案农业有关领域及林业、水利、气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研究编制并指导实施市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组织指导项目建设和管理。

(九)价格收费管理股

负责组织拟订和实施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承担市政府管理的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推进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落实政府定价目录内的教育、中小学课本及教辅材料印张、养老、殡葬、物业服务、有线电视安装、机动车检验检测检定、污水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生活垃圾处理、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等服务价格政策及收费标准。负责各种培训类收费的监管;按有关规定组织清费、治乱、减负工作。

(十)价格调控及商品价格管理股

负责监测预测预警价格变动,拟订全市价格改革方案和年度计划,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承担价格形势分析、价格调控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并组织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农产品价格调控;、拟订保障性住房、交通运输、车服务和高速公路救援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政策及标准。负责相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释及培训工作。负责认证工作。负责管理政府定价目录内水、电、油、气等商品价格。拟订相关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水、电、气的延伸服务价格及相关设备材料价格管理。负责本市燃气的延伸服务价格及相关设备材料价格管理。负责商品价格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参与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体制改革工作。

(十一)人事股(绩效考核办)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干部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和绩效管工作,负责局退休人员的工作,指导全市发展和改革系统人才开发与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行政审批服务股

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责规定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有关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与本单位承担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职能股室的沟通协调,并做到信息共享;负责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

 

 

 

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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