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机构 > 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耒阳市供销合作联合社

机构名称:耒阳市供销合作联合社

负  责 人:谭海彪

机构地址:耒阳市车站路56号(原九龙宾馆)

电     话:0734-4332620

传     真:0734-4332620

邮     箱:616131863@qq.com

办公时间:夏天 :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天: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主要职能:

耒阳市供销合作联合社

职能配置与内设机构


耒阳市供销合作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未阳市委耒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耒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来发[2010]8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 40号)文件精神,设立耒阳市供销合作联合社,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和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市系统具体实施。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有关供销社改革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建设全市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主要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农村日用消费品(含图书、药品)、农副产品现代购销、再生资源( 含报废车辆)回收利用和烟花炮竹归口经营五大经营网络。

(三)负责建立新型完整的为农服务体系。采取创办、领办、联办或改制重组等多种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农产品基地,组建有关行业协会,负责在全市农村、社区建立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综合服务中心和基层供销社。

(四)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大做强涉社企业,培育参股控股各类龙头企业,推进涉社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涉社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示范、农业技术研发推广等项目,积极探索发展适合当地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五)承担化肥、农药、棉花、食用油等重要物资的国家和地方政府储备及救灾物资储备等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全市农村商品流通及市场体系建设和规划编制及修订;参与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烟花爆竹行业的市场管理:参与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建设:参与管理指导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体系建设。

(六)指导和监督全市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七)指导全市供销系统的科技开发和有关科技成果的转化及推广工作,推进科技兴社,服务三农。

(八)负责全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供销合作联合社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务,承担综合性会议的组织、会议重要材料和重要文件的起草: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文秘、文电、机要、档案管理、接待服务、政务信息、宣传报道、史志、督查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后勤工作和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全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

负责干部调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社会保障、职称评定等工作:做好离退休1部职工相关服务工作:协调做好改革改制过程中新老矛盾和问题的处理工作及上访人员的政策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负责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三)财务统计股(加挂资产管理股牌子)

负责全系统财务计划的制订,组织本系统实施国家有关财税、信贷法规制度:负责汇总编报全系统的会计报表:负责全系统会计人才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年度商品流转计划的制订、实施和编报全系统统计报表工作;负责汇总编报全系统《基本建设情况统计报表》;加强新网工程的资金管理;负责全系统社有资产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四)烟花爆竹行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烟花爆竹的经营管理职责,协助新网工程管理办公室抓好烟花爆竹网点的具体实施和落实工作,完善购销管理机制,做好统一归口经营管理工作,协同工商、安监、技监、公安等职能部门抓好市场管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

(五)合作指导股(加挂业务股牌子)

负责制订个系统内、外贸易发展规划:负责制订个系统内、外贸易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全系统农资、农副产品、日用工业品、废旧物资、饮食、旅店等经营服务工作:负责全系统化肥、农药、棉花、成品油、废旧钢铁、废旧汽车、图书、药品网点等主管和专营业务的行业管理和市场管理;负责涉社企业特种行业许可证、进口经营许可证,工商登记及年审年检等材料的审核和协办:组织涉社企业招商引资.外经外贸、经济协作业务活动:审核、 报批合资、合作项目: 指导搞好基层社建设。负责制定全系统生产工作计划和经背,加强专业合作社建设:指导全系统项目之项、申报、实施等工作:指导全系统抓好农副产品收购工作。

(六)监事会办公室(加挂法律顾问室、审计股、预防犯罪检察室牌子)

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和委托单位的重大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咨询服务;负责指导涉社企业经济合同的制订、实施和管理:草拟、审核各类法律文书;接受涉社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参与配合有关部门普及法律知识并组织培训及系统内法律法规教育,预防和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对企业进行各类法律服务。负责制订本系统内部审计制度和实施细则,依法对系统内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经济效益审计、财务收支审计、资产管理审计、承包经营责任审计:负责系统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安装、装饰、维修等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审计工作:参与有关部门对本系统财经违法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处理工作。纪检(监察)工会按有关章程设置。


四、人员编制

核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全额拨款小业编制22名,其中理事会主任1名、副主任3名:监事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总会计师1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