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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耒阳市委组织部2023年度预算公开

中国共产党耒阳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拟订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规定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和市直机关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及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研究、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指导党员队伍建设,主管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党员教育工作;组织和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2.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开展相关调研和理论探索,组织制定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考评体系。

3.负责全市党代表联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全市国、省、衡阳市及耒阳市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联络和服务工作;承办和督办耒阳市党代表提案、提议、询问的有关事项;指导各乡镇和选举单位党代表联络工作。

4.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拟订和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法规、制度,组织实施。

5.提出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事业单位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管理的干部的考察、任免、工资、待遇、出国(境)、退休审批手续的办理;负责全市股级干部的宏观管理、备案管理和市直机关、正科级事业单位的政工人事股长的审批;负责市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和届中调整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负责全市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宏观指导;承办副科级以上干部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拟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有关规划和方案;指导乡镇街道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6.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监督、检查各单位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情况;负责离退休党工委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指导老干部服务工作。

7.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市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职务与职级并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等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督查公务员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负责本市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流动调配政策研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直机关遴选、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负责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负责市直机关公务员考核管理工作;统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拟订公务员工资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以市公务员局名义开展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及对外交流有关工作。

8.负责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党内统计、干部统计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管理市管干部和市委委托管理干部档案,承担市管干部档案查、借、阅及学历学位审核认证等服务工作。

9.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订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规定、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对反映科级及以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和督办查处,对全市科级及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全市公务员的相关监督工作;负责衡阳市委、市委管理的干部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初审或审查。

10.负责拟订干部教育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做好干部调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管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检查乡镇和市直单位、事业单位的干部教育工作。

11.统筹管理人才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市人才资源的开发和管理规划和人才引进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订人才队伍建设政策、规定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全市人才工作;组织、指导各行业优秀专家和学者开展有关活动。

12.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3.承办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本单位属于正科级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干部组、公务员组、组织指导组(党代表联络室)、干部监督组、老干组、人才(干教)组、两新办等9个职能股室,下辖1个正科级机构“老干部服务中心”、1个副科级机构“党员教育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耒阳市委组织部只有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22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1.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8.87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工作实际需要,增加项目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221.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2.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98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8.87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工作实际需要,增加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221.29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2.55万元,占6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26万元,占35.8%; 卫生健康支出18.51万元,占1.52%;住房保障支出22.98,占1.8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32.7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788.5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人才工作专项工作撬动基金200万元,主要用于引进人才等方面;党员干部教育培训8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培训等方面;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86万元,主要用于两新党建工作支出等方面;远教站点提质扩面设备更新40万元,主要用于远程教育站点的提质扩面设备更新等方面;远程教育站点运行维护50万元,主要用于远教站点的日常运行与维护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48.1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63万元,增长31.83%,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有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48.1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其中:会议费3万元,拟召开7会议,人数200人,内容为组织工作会议、干部考察、基层组织书记述职、民主生活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2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2.74万元,项目支出788.5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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