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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耒阳市2022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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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2022年决算报告

第二部分:2022年决算草案

1、耒阳市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表 (附表1)

2、耒阳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表(附表2)

3、耒阳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附表3)

4、耒阳市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表(附表4)

5、耒阳市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表(附表5)

6、耒阳市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表(附表6)

7、耒阳市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表(附表7)

8、耒阳市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情况表(附表8)

9、耒阳市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表(附表9)

10、耒阳市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表(附表10)

11、耒阳市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明细表(附表11)

12、耒阳市2022年度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表(附表12)



第一部分:2022年决算报告

关于耒阳市2022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耒阳市财政局局长 肖朝松

(2023年7月24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2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2年财政决算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2022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0938万元,为预算的82.72%,比上年(下同)减少30666万元,下降12.69%(因执行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上划中央收入和上划省级收入大幅减少),税收收入完成157587万元,同比减少26496万元,下降14.39%,税占比74.71%。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7696万元,为预算的64.60%,减少17756万元,下降32.02%;上划省级收入完成451万元,为预算的2.62%,减少16435万元,下降97.3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本级收入)完成172791万元,为预算的96.28%,增加3523万元,增长2.08%。全年地方税收完成119440万元,为预算的100.79%,增加7694万元,增长6.89%,地方税占比69.12%;非税收入完成53351万元,为预算的87.5%,减少4170万元,下降7.25%。(详见附表1)

2.支出完成情况。2022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7290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7.78%,比上年增加151654万元,增长29.09%(支出增加较多的原因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市县区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2021年县级决算按照收付实现制列支,由于决算口径的改变,作为政策过渡年的2021年的支出数据大幅下降,导致2022年支出同比增长较多)。其中主要包括:一般公共与服务支出5708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1599万元,教育支出13980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3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2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9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107万元,农林水支出7378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9687万元等。(详见附表2)

3.上级补助情况。2022年,上级共补助我市552417万元,比上年增加73800万元。具体情况为:(1)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等返还性收入12929万元,与上年持平;(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90719万元,较上年增加71460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16127万元,较上年增加18819万元,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31169万元、较上年增加4434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收入16061万元、较上年增加1480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2890万元、较上年减少2695万元等;(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8769万元,较上年增加2340万元。

4.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为:市本级收入17279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5241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387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7539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192万元、国际组织借款转贷收入3539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9808万元)、调入资金41758万元(其中: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7000万元、通过收回以前年度存量资金等方式实现其他资金调入34758万元),收入合计9583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2909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224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0071万元,支出合计72522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33154万元(结余较多的原因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县级决算需按照收付实现制列支的要求,将当年未拨付且主要是上级的指标作为结转结余使用)。(详见附表3)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2022年,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158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1.20%,比上年减少16104万元,下降11.7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1745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203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2101万元。(详见附表4)

2.支出完成情况。2022年,我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5502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69.64%,比上年增加17583万元,增长12.79%。其中主要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4731万元,其他支出25021万元(主要为自行试点专项债券支出2410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92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1889万元。(详见附表5)

3.上级补助情况。2022年,政府性基金上级共补助我市7132万元,比上年减少756万元。

4.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我市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为:本级收入121587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13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610万元、调入资金5071万元(盘活历年暂存款呆账、销户资金利息等存量资金),债务转贷收入44100万元,收入合计1825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55021万元,加上上解支出38万元,支出合计15505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为27441万元(为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债券指标,结转下年使用)。(详见附表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70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33.33%比上年减少1200万元,下降14.63%,其中:利润收入7000万元。(详见附表7)

2.支出完成情况。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60万元,为预算的10.02%比上年减少7940万元,下降96.83%。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0万元。(详见附表8)

3.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情况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5万元,上年结余370万元,收入总计76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0万元,调出资金7000万元,支出合计726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55万元(结转下年使用)。(详见附表9)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完成情况。2022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97558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由省统一列收列支,本级无需体现;职工医保以及城乡医保已经划归衡阳市市级统筹,本级无需体现;生育保险已并入职工医保,不再单独列支),为预算96589万元的101%,比上年增加7067万元,增长7.81%。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4966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4085万元,利息收入249万元,转移收入2451万元,其他收入1110万元。(详见附表10、11)

2.支出完成情况。2022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95354万元,为预算91779万元的103.90%,比上年增加2777万元,增长3.00%。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91208万元,转移支出1032万元,其他支出2613万元。(详见附表10、11)

3.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为:当年收入合计97558万元,减去当年支出合计95354万元,年终结余2204万元,年末累计滚存结余6892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详见附表11)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2年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为93.3亿元(较2021年底88.15亿元增加5.15亿元,主要包括:新增一般债务4192万元;新增专项债务44100万元;新增外贷债务328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7.5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5.72亿元,未超过政府债务限额标准(详见附表12)。2022年,我市通过积极推动大市循环产业园总体规划提前终止PPP项目清算、盘活资金资产资源等方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12.14亿元。

二、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市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在面对宏观经济下行、新冠肺炎疫情、主体税源下滑等各项不利因素影响下,狠抓收入征管,规范财政支出,全力向上争资,防范化解风险,强化财源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狠抓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2022年,面对多种短收因素叠加影响,全市各执收部门迎难而上,主动作为,不断加强和规范收入征管,确保收入颗粒归仓。特别是进入下半年以来,在主体税源持续低迷情况下,财税部门想方设法挖掘增收潜力,持续开展推进"6643""2524"专项行动,努力弥补短收缺口,实现了地方收入逆势增长。

(二)聚焦民生,着力保障民生事业发展。全力保障民生支出需要,2022年我市民生类支出完成49.0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2.92%。全年乡村振兴投入1.15亿元,比上年同比增加0.31亿元,增长36.58%;粮食安全生产投入2.95亿元,比上年同比增加1.1亿元,增长59.08%;投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专项资金1.6亿元,通过改扩回购配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8所,新增公办学位65532个,支持全市教育工作获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尤其春节前,千方百计筹集资金集中支付约12亿元,维护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大局稳定。

(三)主动谋划,争资争项工作成效显著。抢抓上级政策机遇,结合我市实际,千方百计向上争取资金。2022年,我市共获得和争取上级资金60.8亿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5.97亿元、新增政府债券4.83亿元),为全年争资总目标49.92亿元的121.8%,较上年49.76亿元增加11.04亿元,争资总量和质量都位居全省前列、衡阳各县市区第一。特别是争取一次性中央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3.51亿元,有效弥补了我市财政收支缺口。

(四)细化管理,推进财政工作提质增效。一是严格预算管理。持续推动全市预算工作管理不断规范,2022年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考核中排名靠前,在衡阳市一直位居第一位。二是严控一般性支出。2022年,压减行政经费19项,支出规模压减到5.89亿元,较2021年(决算数,下同)压减13.22%。减专项资金80项,支出规模压减到1.48亿元,较2021年压减33.32%。除乡村振兴、教育、环保、安全生产等资金以外,其他非刚性支出连续三年压减。三是积极盘活存量。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等文件及省财政厅有关要求,2022年共盘活预算以前年度结余资金7.15亿元,其中:统筹收回财力用以消化暂付款0.9亿元;清收非税收入专户待查资金2398万元;清收预算外结余资金500.84万元,有效维护财政体系平稳运行。

(五)严守底线,确保经济社会稳健运行。坚决严控债务增量,着力化解债务存量,严守债务风险底线和红线,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对政府性债务实行常态化实时监测并及时督办,合理利用"六个一批"措施缓释风险,确保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稳步推进。经省财政厅预审、财政部湖南监管局审核,2022年度我市综合债务率继续下降10.69个百分点。同时,政府隐性债务累计化解进度在衡阳各县市区排名第一,并获得上级财政部门的奖励表彰。

三、2022年财政决算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

当前受宏观经济下行以及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推进影响,我市财政工作仍然面临一些困难、问题和挑战。一是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尽管疫情防控政策逐渐放开,但全市经济全面复苏迹象仍不明显,房地产市场仍然低迷,重点项目投资接续不足,消费恢复动力依然偏弱,财政增收压力仍然很大。二是财源建设成效仍显不足。各职能部门在激发潜力抓存量方面主动性不强、办法不多、成效不足,新引进的企业在投产、经营和纳税方面跟预期均存在较大差距,对全市收入增收贡献十分有限。三是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随着各项领域的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加之受外部环境及我市主体税源持续低迷等多重因素影响,预算平衡难度加大,兜牢"三保"底线的压力进一步增大。为此,我市应清醒的认识到,当前财政形势仍然复杂严峻,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立足问题导向,针对各项困难和矛盾补短板强弱项,并积极在2023年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创新征管手段,壮大收入"蛋糕"。一方面,聚焦重点税源。全力抓好土地出让收入,有序推进市场化土地出让计划,确保相关收入及时入库。加快推进砂石土矿采矿权出让,力争2023年至少要出让三个砂石土矿。推动市属投融资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进一步释放"特许经营权"效益。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把握好煤炭价格上涨红利,在确保煤炭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产量有所突破。另一方面,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效能。尽快搭建综合治税电子信息平台,实现对全市涉税信息资源的整合、交换和共享,为全市协税护税工作保驾护航。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各执收单位,在公、检、法的配合下,做好土地和房地产税费清欠、土地出让金清收及土地增值税清算。进一步加强建安行业税收、股权转让税收、重点项目报建费等税费的征管工作。加大对金融行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农商行等依法开展欠款催缴等工作,实现金融行业税收增长。

(二)保障重点支出,牢守"三保"底线。一是严格财政拨付秩序。进一步规范国库库款管理,按照清轻重缓急科学调度国库资金,确保国库库款足额保障"三保"支出需求,切实兜牢我市"三保"等重点支出保障底线。二是加强支出管控。客观分析和评估我市财政承受能力,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大力压缩低效无效支出。三是制定监测预警机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三保"标识管理,实现"三保"预算编制、指标下达、预算执行、资金拨付等全流程智能化监测预警,确保"三保"等重点支出不出问题。

(三)积极盘活存量,强化统筹职能。一方面,完善结转结余资金回收机制。对以前年度的结余资金,从资金性质、来源类型、年终年限等方面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形成原因并分类进行处理,根据上级要求核实属于沉淀资金范围的历年指标一律收回。另一方面,强化财政统筹能力。对标对表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六仗"的各项部署,进一步完善财政统筹机制,重点统筹上级补助和自有财力、存量资金,将有限资金花在刀刃上。

(四)主动研究政策,全力争资争项。一是补齐短板。精心选择具有资质、符合条件的本地优质企业,帮助、指导企业向上申请企业发展资金、项目等,重点支持优质企业的发展。二是加强协作。准确把握上级释放的政策信号,提前做好项目策划,加强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联动。发改、财政部门积极发挥争资争项的牵头作用,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政策信息指导各部门进行项目包装、项目入库、项目跟踪、项目落地,争取更多符合我市发展的项目和资金落地三是强化激励。进一步完善我市争资争项奖励机制,优先审核保障争资前期工作经费,及时兑现争资奖励,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争资争项的积极性。

(五)支持产业发展,积极培植税源。一方面,持续做强做优"211+X"产业布局,不断凸显园区作为我市财源建设的主阵地地位。积极开展招商引资,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招引更多大项目好项目落地,培植优质税源。全力支持企业"原地倍增",精准施策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用地、用工难题,推动企业扩大投资、增加产能,实现原地倍增。另一方面,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五制一平台"、重大项目专班等机制作用,加大项目建设督查督办力度,推动项目加快建设、尽快见效。全力推进我市今年第一批实施的115个重点项目,对于已开复工的79个项目要倒排工期、加快进度;对于未开工的36个项目,加快前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破解项目瓶颈,确保项目能够按期开工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2年,受主体税源下滑,特别是受房地产市场疲惫影响,我市房地产相关税收及政府性基金收入大幅短收,给地方财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尽管财政部门通过增收节支,争资争项,规范财政管理等举措,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人民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2023年,财政部门将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并坚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关心、支持下,科学谋划,紧盯目标,迎难而上,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确保全市财政工作稳定运行,为全面建设"五个耒阳"提高更加稳健有力的财税支持。



2022年财政决算报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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