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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主要审计了财政局组织的201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抽查了耒阳市正源、耒阳市杜甫2所民办学校纳税情况,调查了20152016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及使用情况;对耒阳市经济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通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3家融资平台的融资情况进行了配套审计。

一、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决算报表反映:2016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271,560万元,为年初预算269,600 万元的101 %,比上年255,488万元(下同)增加16,072 万元,增长6%;其中:上划中央收入49,914 万元,减少6,407 万元,下降11%;上划省级收入14,858万元,减少1,218 万元,下降7.58%;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06,788万元,增加23,697万元,增长13%

2016年财政总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局71,405 万元,为年初预算93,000 万元的77%,比上年增加3,354 万元,增长5 %;地税局70,263万元,为年初预算116,600 万元的60 %,比上年减少19,583万元,下降22%;财政局129,892万元,为年初预算60,000 万元的216 %,比上年增加32,302万元,增长33%

(二)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决算报表反映: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643,93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648,001万元的99%,比上年增加92,026万元,增长1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0,228万元,占总支出的9.35%(其他下同);公共安全29,318万元,占4.55%;教育123,269万元,占19.14%;社会保障和就业98,657万元,占15.32%;医疗卫生85,191万元,占13.23%;城乡社区事务27,858万元,占4.33%;农林水事务81,070万元,占12.59%;交通运输33,688万元,占5.23%;住房保障支出46,758万元,占7.26%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财政决算报表反映:2016年收入合计740,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6,78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2,611万元、调入资金11,69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09,27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13万元、上年结余4,648万元; 2016年支出合计736,3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3,93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74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7,689万元;收支相抵,预算结余4,065万元。

(四)预算内资产及负债情况

财政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61231日我市预算内资产总额374,934万元,较上年增加37,825万元,增长11%;负债总额534,135万元,较上年增加148,964万元,增长39%;净资产-159,201万元,较上年减少111,139万元,减少231%

(五)当年可用财力计算

经测算,2016年度可用财力为229,680万元,比2015年度增加25,4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363万元、比上年增加5,79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6,317万元,比上年增加19,69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决算报表反映: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85,986万元,其中:本级8项基金收入78,774万元(占年初预算数78,200万元的100.73%)、上级基金补助收入6,67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42万元。支出总计82,691万元,其中:本级14项基金支出70,328万元(占年初预算数78,200万元的89.93%)、上解上级基金支出124万元、调出资金11,69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42万元。年末基金累计结余16,035万元。

三、社会保障资金收支情况

2016年度25项社保资金收入共计244,496.42万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170,620.05万元、社会保险(障)费收入72,387.47万元、利息收入1,419.77万元、其他收入69.13万元;支出共计226,632.84万元;年末累计结余128,270.97万元(其中:本年结余17,863.58万元)。

四、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一)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度非税收入合计155,760.6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92,311.46万元、一般预算收入63,449.19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14,034.93万元、罚没收入5,729.25万元、专项收入2,101.64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8,247.4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3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56.33万元、其他收入13,266.55万元);解缴合计144,618.86万元(缴国库137,064.24万元、缴专户103.21万元、缴上级765.78万元、缴预算外专户6,685.63万元);收缴相抵结存11,141.79万元,加上年结余未缴612.84万元,累计滞留未缴11,754.63万元。

(二)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2016年度共有47项专项资金,收入合计385,416.27万元,支出共计366,054.16万元,年末累计结余158,103.77万元(其中:本期结余19,362.11万元)。

(三)政府性工程投入情况

我市耒水大桥重建、污水管网、公黄线、马阜岭公园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13个。截至20161231日,上述项目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23,393.82万元,2016年度共计投入财政性资金14,388.26万元(均为基建拨款)。

五、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根据湖南省债务系统反映:截至20161231日,我市政府性债务余额(含债券)472,953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42,613.87万元(占总债务的51.3%);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224.44万元(占总债务的0.68%);负有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27,114.69万元(占总债务的48.02%)。2016年新增债务114,620.32万元,偿还本金86,104.74万元,净增28,515.58万元。

20175月,根据湘财金函(201718号文件,经重新清理,我市2016年底债务余额为836,117万元,主要包括:城投公司融资29,365万元,经济开发区融资133,450万元、交通水利投融资172,318万元,竹海办融资4,000万元,大市循环产业园融资30,200万元。

从审计结果看, 2016年我市在宏观经济下行、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等多重因素叠加的形势下,市委市政府持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层层压实责任,积极培植财源,财税部门加强征管,挖潜增收,财政收入稳中有增,基本保障了人员工资的发放和部分重点建设项目的支出。

审计表明,2016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正常,财政收支基本真实,预算执行的效果和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但审计仍发现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六、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1. 非税收入滞留未缴2,354.54万元

2016年非税收入滞留未缴2,354.54万元,其中:专项收入2.55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58.11万元、罚没收入8.14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237.06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0.26万元、其他收入48.42万元。

2. 财政资金1,060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2016年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局将采煤沉陷治理基金1,060万元直接划入采煤沉陷项目资金账户,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二)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1.政府性基金收入滞留未缴9,400.09万元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滞留未缴9,400.09万元,其中:土地出让价款9,396.8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金3.2万元。

2.出借专项资金884.97万元

2016年财政出借专项资金884.97万元,其中:基建专项资金750万元借给交通局用于处理6.26事件;产权改制专户资金134.97万元借给耒阳市人民法院用于垫付煤炭行业劳动纠纷案执行案款。

3.挤占挪用农村低保资金180.56万元

2016年度我市从农村低保金专户中发放201690-99岁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费用180.56万元。

4.国库资金出借金额41,960.574万元

2016年我市部分单位从财政国库借款41,960.574万元,大部分用于预缴财政收入,其中:借给预算单位30,568.67万元,非预算单位11,391.90万元。本年收回借款7,927.72万元。

5.存量资金过大,未发挥效益

截至20161231日,财政局未及时将危房改造和转移支付特设专户资金20,009万元及时下拨到各级学校(其中:危房改造专项资金8,453万元、转移支付特设专户资金11,556万元),导致资金沉淀专户,未发挥使用效益。

(三)税费征缴发现的问题

1.未及时缴纳和未按规定标准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41.06万元

经抽查我市78个建设项目,发现存在超规划许可面积建设,截至20161231日,78个建设项目未及时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25.87万元和未按规定标准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5.19万元。

2.挤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5.18万元

审计抽查发现,财政在预算安排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 65.18万元用于各单位公用经费及各项工作经费开支。

3.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审计调查发现:耒阳市正源、杜甫2所民办学校2015年至2016年均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通过比较,2015年至2016年耒阳市第一中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1.16万元、耒阳市第二中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77.19万元、耒阳市冠湘中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5.95万元。耒阳市正源、杜甫 2所民办学校存在未代扣和代缴个人所得税行为。

(四)三家融资公司审计情况

我市目前有政府性融资公司6家, 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我们审计了耒阳市经济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济开发建设投)、交通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水利投)、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2014年至2016年的融资情况,3家公司各项融资(贷款)总计466,810万元,其中:经济开发建设投212,910万元、交通水利投223,700万元、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30,200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融资(贷款)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或造成损失

①截至20161231日,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银行存款余额为16,346.78万元,占融资总额的54.13%;交通水利投及其全资子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为155,952.39万元,占融资总额的67.72%。融资资金大量沉淀账户,未发挥使用效益。

②交通水利投20166月以沿江中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6,400万元、以资家台井田地质灾害治理及生态修复建设融资6,500万元,截至2016年底,两笔资金均未使用,造成支付利息53.75万元。

2.融资平台公司造血功能不强,存在偿债风险隐患

经测算,2019年我市融资平台公司偿债将达到小高峰期,当年共需偿还债务本金208,228.55万元(不包含利息)。其中,经济开发建设投69,208万元;城投公司64,720.55万元;交通水利投30,300万元;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4,000万元;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20,000万元。从目前来看,我市融资平台公司普遍存在基础薄弱,自身造血功能不足等问题,名为融资公司,实为政府融资平台,我市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大。

七、审计建议

(一)严格执行《预算法》,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

从审计发现的预算收入不实、大量指标金额未能及时支付等问题来看,我市预算执行的约束力还不强。建议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做实财政收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二)加大财政借款的清欠力度

截至2016年底,各单位从财政借款累计达163,194.85万元,为规避财政资金风险,建议进一步规范财政借款行为,加强财政借款的清理和追缴,对无法收回的借款,要按程序报批后,转列支出或核销,最大限度地压缩财政借款规模。

(三)加强融资资金管理,增强融资平台造血功能

随着我市融资规模不断增大,我市部分融资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使用效益也不明显,资金和项目管理亟待加强,建议我市出台《融资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同时进一步解放思想,做好融资公司市场化运作,增强融资平台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主创新和造血功能,防范我市金融债务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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