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 >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公开时效 > 工作制度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党政门户网站建设的意见

耒政办发〔201550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

党政门户网站建设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打造透明、效能政府,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党政门户网站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做好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是打造廉洁政府、阳光政府,实现科技反腐的重要手段,各部门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国办发〔201457号、国办发〔201522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及时、准确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紧紧围绕便捷、优质、高效深入开展政务服务,紧紧围绕理顺体制、夯实基础、整合资源、完善功能,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水平,为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我市党政门户网站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重点是: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政府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公开的不公开,就是违法行为,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新生成的政府信息,要随生成随公开;对《条例》颁布前的存量政府信息,要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逐步清理并公开。

(二)进一步细化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范围,制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对本单位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出明确界定。

(三)突出做好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突出做好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事项的公开工作,完善公开服务平台,畅通双向沟通渠道,建立和完善群众评价体系,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四)做好教育、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行业的特点,参照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相关规定,制定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或细则,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要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要充分利用党政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等方式,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性工作。随着机构改革、部门工作性质和职能的变化,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和有关规定,参照或按照《耒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因政府机构改革不再保留的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继续履行其职能的部门(单位)负责。

  三、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严谨、慎重答复申请。

  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重点是:严格依法行政,公正、高效、便民。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直机关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有关记录应当保存备查。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应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在答复申请时,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三)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网上依申请公开平台,受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如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行政机关按规定不予提供。

  (五)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六)行政机关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搜集或者重新制作政府信息的义务。

  (七)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应做到一事一申请,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对要求公开项目较多的申请,行政机关可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方式进行调整。

  (八)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若申请公开的信息是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行政机关应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以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一再申请,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引导和帮助公众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有困难的公民,受理机关应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切实我市加强党政门户网站建设和网站栏目内容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各单位要把电子政务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网站建设,切实把党政门户网站建设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一)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做到全面、科学、规范和便于查询,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保障和更新,内容信息要全面、准确、及时和完整。

  (二)切实做好中国.耒阳党政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抓紧充实网站相关栏目内容,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充分发挥党政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使中国.耒阳党政门户网站成为权威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三)在耒阳市党政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有名单,有栏目内容,有保障任务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各自负责的栏目内容保障,按照考核要求更新栏目内容。

(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已建成的网站要在2015年年底前逐步整合到耒阳市党政门户网站上来,成为子网站或一个网页,加强其栏目内容更新。

(五)凡耒阳市党政门户网站有栏目内容有保障任务的单位必须主动提供栏目内容,并且做好栏目内容保障,准确、及时上传相关信息。

五、加强党政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  

(一)强化信息发布更新。各级、各部门要将我市党政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二)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涉及到各级。各部门的重大政策出台时,要同步做好网络政策解读方案。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政策出台时,在我市党政门户网站同步推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写的解读评论文章或开展的访谈等,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要提供相关背景、案例、数据等,还可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增强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
  (三)做好社会热点回应。涉及本级、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我市党政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我市党政门户网站作出积极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
  (四)加强互动交流。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我市党政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进一步完善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反馈机制,了解民情,回答问题。开办互动栏目的,要配备相应的后台服务团队和受理系统。收到网民意见建议后,要进行综合研判,对其中有价值、有意义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

六、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规范信息发布流程

职能部门要根据不同内容性质分级分类处理,选择信息发布途径和方式,把握好信息内容的基调、倾向、角度,突出重点,放大亮点,谨慎掌握敏感问题的分寸。要明确信息内容提供的责任,严格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失泄密问题。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的格式、方式、发布时限,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和加工,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各级、各部门分管信息发布的领导要明确编辑把关环节的责任,做好信息内容接收、筛选、加工、发布等,对时效性要求高的信息随时编辑、上网。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技术故障。

七、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做到既依法公开,又严格保密。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行政机关在制作政府信息时,应当依法进行保密审查,并相应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的情形。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单位的,应当及时与有关单位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三)对《条例》、国办发文件里面没有明确规定的复杂、敏感、疑难申请,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是否有效、信息是否应该公开、公开后可能带来的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和深入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发现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行政机关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发布准确的信息予以澄清。

  (五)对主要内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但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应经法定程序解密并删除涉密内容后再予以公开。

  (六)已经移交档案工作机构的政府信息的管理,依照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党政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的监督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和党政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监督保障工作的重点是:建立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认真做好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处理和应对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网站建设栏目内容保障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网站建设栏目内容保障纳入考核范围。每季度将通过市政府网站对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和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情况进行排名,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并通报考核结果。

  (二)建立健全分层级受理举报的制度。监察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收到举报后,要及时研究解决,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与政府法制机构、法院的沟通和协调,依法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作出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应对,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形象。

  九、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党政门户网站建设管理的组织领导

  (一)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是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和党政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各单位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和党政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疑难问题,同时明确一位领导负责信息公开和党政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党政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重点是明确领导责任,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完善工作制度,为该项工作提供组织、人员和经费保障。各单位要设立专门工作机构,主要承担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党政门户网站栏目信息供给,以及网上办事大厅窗口的建设与管理维护等工作职责。

有条件的单位要设立政府信息公开股室(或中心),明确1-2人专门负责,暂时没条件的单位也要积极创造条件成立工作机构,或加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牌子,明确专人负责。

(四)加强经费保障。市财政要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及运行维护等经费列入预算,并保证逐步有所增加。各级各部门也要安排相应的专项经费,用于信息采编、政策解读、互动交流、回应关切等工作。

(五)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单位)要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的领导下,在所在地地方政府的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双重领导的部门(单位)要在所在地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的指导。

(六)政府信息公开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单位要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内部有关科(股)室,建立起由政府信息公开股室(或中心)牵头负责,统一安排、监察、保密、监督检查和信息发布,相关科(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七)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市电子政务管理办的沟通,把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名单报市电子政务管理办,人员如有变动,要随时报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备案,同时做好人员的交接工作(包括业务和后台操作流程的简单培训工作)。

 

(此文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社会工作局,市直机关各单位)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经济开发区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623日印发

(共印200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