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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2017年煤矿事故应急预案

耒阳市2017年煤矿事故应急预案

 耒阳市煤炭局

      

 

1 总则…………………………………………………………1

1.1 编制目的…………………………………………………1

1.2 编制依据…………………………………………………1

1.3 工作原则…………………………………………………1

1.4 适用范围…………………………………………………2

1.5 事故分级…………………………………………………2

2 组织体系……………………………………………………2

2.1 指挥机构…………………………………………………2

2.2 日常管理机构……………………………………………5

2.3 专家组……………………………………………………5

3 预测、预警…………………………………………………5

3.1 预测、预警………………………………………………5

3.2 信息收集和报告…………………………………………6

3.3 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6

4 应急响应……………………………………………………6

4.1 分级响应…………………………………………………6

4.2 应急措施…………………………………………………7

4.3 应急结束…………………………………………………8

5 应急保障……………………………………………………9

5.1 信息保障…………………………………………………9

5.2 现场抢险装备和物资保障………………………………9

5.3 应急队伍保障……………………………………………10

5.4 交通运输保障……………………………………………10

5.5 医疗卫生保障……………………………………………10

5.6 治安保障…………………………………………………10

5.7 资金保障…………………………………………………10

6 附则…………………………………………………………11

7 附件:煤炭局相关人员通讯录……………………………1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处理煤矿较大以上事故,充分调动利用一切力量,保护现场人员和场外人员安全,将事故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煤矿职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煤矿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防患于未然。

(3)统一领导分组负责。按照事故的分类管理有关规定,根据事故的灾害程度,实施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制度。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市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煤矿的应急组织机构、措施、物资等管埋,使应急工作不断完善、规范。

(5)快速反应,协同对应。加强以煤矿自身应急处置队伍为主,与就近有资质的专业救护队伍签定救护协议,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群体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不断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决策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矿工素质,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1.4 适用范围

耒阳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1.5 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依照国家处理事故的有关规定,一般分为三级:

I(重大),指井下被困人员10(10)以上事故。

II(较大),指井下被困人员3(3)以上9人以下的事故。

(一般),指井下被困人员1-2人的事故。

2组织体系

2.1 指挥机构

市煤矿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市煤矿事故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工作。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陈宁同志任总指挥。市政府办、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煤炭局、公安局、卫生局、监察局、民政局、总工会及产煤乡镇主要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市煤炭局党组书记、局长曹文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煤炭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邓正斌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副局长张时忠、文小成、王小东,纪检组长张春生,总工程师姚洪武,救护队队长宁小洪等同志为成员。

市煤炭局机关各股室(队、会、中心)负责人为抢险救援现场工作人员。

2.1.1 工作职责

指挥长陈宁同志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全面指挥和人、财、物的统一调度。办公室主任曹文国同志协助指挥工作。并负责协同成员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救护指挥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包括救护队伍的联系和调动。

2.1.2 抢险救援组

由副局长张时忠同志任抢险救援组组长,由总工程师姚洪武同志任抢险救援组副组长,由救护队长、安监股长、各分局局长、有关专家和事故所在地的乡()政府主管领导以及事故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员组成抢险救援组。其主要职责是准确判断事故性质,根据事故性质迅速研究制定抢险救援实施方案和防止抢险救援过程中事故扩大的措施;根据抢险救援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改方案及措施,并准确及时向事故61人员进行事故抢救工作。

2.1.3 物资保障组

由市政府办副主任任组长、煤炭局副局长张时忠同志任副组长,协同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和事故发生地的乡()有关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平时要建立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库,了解各种抢险所需的车辆、电力设施、排水设施及材料、通风设施、灭火设施等型号以及匹配用途。负责事故处置工作中的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集和准备工作,保障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所需的物资供应。

2.1.4 群众工作组

由市政府办副主任任组长、事故所在地乡()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煤炭局副局长文小成同志协同有关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事故发生后,负责安抚遇险者家属以及群众,维持事故发生地群众的情绪稳定,确保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2.1.5 综合接待组

组长由市政府办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煤炭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和事故发生地乡(镇)的主要领导和事故煤矿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为抢险救援、新闻媒体、有关事故调查人员等提供食宿和所需交通工具。

2.1.6 安全保卫组

由市公安局副局长任组长、市煤炭局纪检组长张春生同志协同事故所在地的乡()有关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调集警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协助救援工作组组织调运运输工具;维护事故现场附近交通秩序。

2.1.7 医疗救护组

由市卫生局副局长任组长、由市煤炭局副局长王小东同志协同相关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事故发生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协调各大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协调血站、防疫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供血和防疫工作。

2.2 日常管埋机构

市煤矿事故应急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局救护大队,由宁小洪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煤矿事故应急处置的协调及组织工作;指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煤矿灾害应急处置管理工作;建立应急处置信息综合管理系统;随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及时提出处置建议。

2.3 专家组

建立煤矿应急抢险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发生事故的种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确定有关应急救援方面的专家,成立专家组。其主要职责是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为应急抢险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指导,使决策更科学,提高抢险救援效率。

3 预测、预警

3.1 预测、预警

所有煤矿必须建立煤矿事故预测、预警系统。贯彻落实各项灾害防治预案;完善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加强巷道支护的检查和维修;控制井下火源;使用矿用阻燃材料;加强对从业人员,尤其是井下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时发现各类灾害征兆,及时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治理。

3.2 信息收集和报告

各煤矿企业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主体。煤炭局及乡镇接到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要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3.3 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

3.3.1 报告时间

煤矿发生事故时,一旦发现矿工被困井下,要立即上报,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3.3.2 报告程序及内容

煤矿发生事故时,按照顺序逐级上报:发生事故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市煤矿企业主管部门市应急办、市政府。同时,做好不间断地续报工作。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矿井名称及矿井概况,事故类别、发生地点、时间及遇险人数,目前抢险救援工作方案及进展情况,采取抢险救援的主要措施等。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市煤炭局事故应急办公室接到煤矿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市应急办,同时报市政府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本预案。对于乡镇煤矿企业,要由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立即控制煤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

当地政府协调司法部门冻结事故煤矿的银行账户以及煤矿负责人及其家属的私人账户。要在启动预案的同时,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办法,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

4.2 应急措施

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突发事故的处理;划定控制区域,严密监视该区域突发事故的发展情况,并确保处理过程中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安全,防止混乱中发生其它事故;要根据专家组意见,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要准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医疗、治安、物资供应等多方面的保障,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责切实防止造成次生和衍生事故;组织专家对事故处理、人员伤亡事故及所采取的措施、效果等进行评价。

4.2.1 预案启动后,由市抢险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组织领导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要进一步核实事故的有关信息,包括事故的具体时间、地点、原因,遇险人员的地点、人数以及遇险人员的详细个人资料等。同时,密切关注事故的发展,保证参与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煤矿各类事故应采取相应的抢险救援办法进行处置。事故发生的所在煤矿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以及发生事故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必须积极配合、协调处置。

(1)瓦斯、煤尘事故处理方法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措施,使矿井空气中瓦斯、煤尘含量达到安全标准。同时查明事故发生地点、事故范围,确定遇险人员情况,组织矿山救护队进行抢救。

(2)透水事故处埋办法

根据事故煤矿和相邻煤矿水文地质、采掘工程平面图等资料,确定水源和水量、透水地点及透水量,以及事故矿井容水量;确定遇险人员情况;组织做好排水、控水工作;组织矿山救护队进行抢险。

(3)矿井火灾的处理方法

要确定矿井火灾的原因及波及的范围、遇险人员情况;按矿井灾害预防计划,避灾路线迅速撤离井下人员。根据矿井火灾发生的实际情况,确定有效措施进行现场处置。

(4)矿井顶板事故处理方法

要确定冒顶位置、面积、高度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再次冒顶的危险;确定遇险人员情况,组织抢救。

4.3 应急结束

4.3.1 应急结束的标准

事故遇险人员被安全救出;遇险人员和遇难人员被全部运上地面并确认完毕;确认遇险人员无生还可能。

4.3.2 应急结束的确定程序

首先由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详细核实遇险人员、被解救人员和遇险人员无误后,提出应急结束报告和建议;然后由应急抢险指挥部确认;

最后由总指挥批准。如有遇险人员未被解救时,应由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召开论证会,确认遇险人员无生还可能并形成纪要,经应急抢险指挥部全体会商通过,与遇险者家属妥善沟通并签订赔偿协议后,才能确定。

5 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煤矿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煤矿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5.1 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

预案中涉及到的单位、部门、人员应保证相互间通讯、信息的畅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定期调度,保证预案的及时启动。

所有煤矿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完备的各类图纸资料;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5.2 现场抢险装备和物资保障

5.2.1 各煤矿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5.2.2 各煤矿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5.2.3 要建立全市应急抢险物资储备数据库,了解各种抢险所需的车辆、电力设施、排水设施及材料、通风设施、灭火设施等型号以及匹配用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5.3 应急队伍保障

市矿山救护大队,要始终做好救护准备。值班的救护小队接到灾情报告后10分钟内必须出动,迅速赶到现场,及时开展抢险救护工作。

5.4 交通运输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局办公室要保证救护大队应急交通工具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市煤炭局要与市公安局建立良好的协调渠道。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5.5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保证医疗救治和疫情控制及时、有效、安全。

5.6 治安保障

要加强对重要人员、重要区域、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5.7 资金保障

所有煤矿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的标准按期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要专门账户存储;同时必须为矿工办理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金。确保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资金。

6 附则

本预案由市煤炭局制定,市政府批准。

市煤炭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辖区内煤矿事故应急预案。

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修订和补充。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 附件:市煤炭局相关人员通讯录


市煤炭局相关人员通讯录

序号

姓  名

职  务

电话号码

备  注

1

曹文国

党组书记、局长

13875632799


2

邓正斌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18397757776


3

张时忠

副局长

15074721363


4

文小成

副局长

13975419966


5

王小东

副局长

15875687733


6

张春生

纪检组长

13786470376


7

姚洪武

总工程师

15096092919


8

宁小洪

救护队队长

15211875669

0734-4352120

9

梁瑞友

龙塘分局局长

13974780880


10

胡杰雄

三都分局局长

13575131225


11

周作斌

南阳分局局长

15873494199


12

谷任群

公平分局局长

13574776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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