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专栏 >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惠民生 > 教育领域 > 政策解读
教育局民管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教育局民管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实施清单
第一项 事项设立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
3.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发[2016]19号)
4.教育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发[2016]20号)
第二项 事项受理条件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2.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耒阳教育发展的需要,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第四项 民办学校审批必备材料
1、材料目录;
2、申办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举办者姓名和住址、办学地址、申请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民办学校、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占地、校舍、教学法仪器配备、师资队伍、食堂、运动场地等)、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学校发展规划等;
3、学校董事会决议(所有董事会成员签名、加盖手模)
4、学校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非营利性到民间组织管理局核名,营利性到工商局核名);
5、消防验收意见书(由市公安消防大队认定);
6、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7、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8、学校章程,①学校的名称地址;②申请登记为非营利式营利性民办学校;③ 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④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⑤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⑥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⑦学校党组织建设;⑧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⑨章程修改程序;(所有董事会成员签名和加印手模)
9、办学校方案;
10、财务管理制度;
11、房产证或租赁协议的复印件。如教学用房屋属自有,须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如教学用房租赁,须附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带原件审核,交复印件),另附所租房产证(复印件) 或房屋质检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校长基本情况(学历证、身份证、校长资格证复印件)、财会人员基本情况、教师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的复印件)。学校首届理(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基本情况(学历证、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
13、附表:
①学校首届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花名册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职称 | 政治面貌 | 原(现)工作单位 | 拟聘职务 | 专(兼)职 |
②拟聘教师成员名册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从教年限 | 任教学科 | 职称 | 专(兼)职 |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本,另加上封底、封面。
第五项 办学许可证到期换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流程
1、申请换证;
2、自主选择登记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民办学校;
3、预先核定学校名称 (营利性民办学校到工商核名,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到民政核名);
4、填报换证审批表;
5、提交到期换证必备资料;
6、核发新办学许可证(收回老办学许可证,包括正本、副本)。
二、资料清单
1、申请报告;
2、自主选择登记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民办学校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成员签字并盖手摸);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到期换证审批表。
5、修改学校办学章程(董事会成员签字并盖手摸)。
第六项 民办学校变更名称换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流程
1、申请变更名称换证;
2、自主选择登记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民办学校;
3、预先核定学校名称 (营利性民办学校到工商核名,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到民政核名) ;
4、填报变更名称换证审批表;
5、提交到期换证必备资料;
6、核发新办学许可证(收回老办学许可证,包括正本、副本)。
二、资料清单
1、申请报告;
2、自主选择登记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民办学校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成员签字并盖手摸);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变更名称换证审批表;
5、修改学校办学章程(董事会成员签字并盖手摸)。
第七项 变更法人换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流程
1、申请变更法人换证(仅限股东之间、直系亲属之间或其他特殊原因);
2、原法人和变更后法人现场签字确认;
3、自主选择登记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民办学校;
4、预先核定学校名称 (营利性民办学校到工商核名,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到民政核名) ;
5、填报变更法人换证审批表;
6、提交变更法人换证必备资料;
7、核发新办学许可证(收回老办学许可证,包括正本、副本)。
二、资料清单
1、申请报告;
2、自主选择登记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民办学校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成员签字并盖手摸);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法人变更换证审批表;
5、变更法人协议书(原法人、现法人现场签字盖手模确认);
7、修改学校办学章程(董事会成员签字并盖手摸)。
第八项 变更地址换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流程
1、申请变更地址换证;
2、对新办学场地进行专家现场审核认定;
3、自主选择登记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民办学校;
4、预先核定学校名称 (营利性民办学校到工商核名,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到民政核名);
5、填报变更地址换证审批表;
6、提交变更地址换证必备资料;
7、核发新办学许可证(收回老办学许可证,包括正本、副本)。
二、资料清单
1、申请报告;
2、自主选择登记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民办学校董事会决议(董事会成员签字并盖手摸);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新地址场地产权资料或租赁协议(含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与房屋产权人租赁协议);
5、变更地址换证审批表;
6、修改学校办学章程(董事会成员签字并盖手摸)。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