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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 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8〕144号 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 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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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州纪委驻市州教育(体)局纪检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普及我省高中阶段教育,重点解决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办学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校的中职部,一并简称中职学校)招生办学行为更加规范,现就做好2018年我省中职学校阳光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主体责任 近年来,各地、各中职学校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有关要求,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扩大规模、优化结构、提升内涵、增强活力,在破解高中阶段教育资源短缺、中职教育整体质量不高、普职失衡等突出问题上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由于生源不均衡、信息不对称、机制不健全等原因,仍有少数地方存在封锁生源、搞地方保护主义等现象,少数中职学校存在虚假宣传误导学生、买卖生源、虚假注册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少数初中学校和教师存在索要收受招生回扣、干预误导学生志愿填报等行为,严重扰乱了中职学校招生秩序,严重损害了学生利益和教育形象。因此,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阳光招生工作,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阳光招生、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招生办学环境,是统筹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有序快速发展的基本保障,是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的应有之义,是实现“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必然要求。 各市州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市州统筹推进、监管中职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切实优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平台,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中职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和监管责任;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主管责任人,负具体组织、协调和监管的直接领导责任。各初中学校校长是宣传、解读并严格执行中职学校阳光招生政策的第一责任人。 二、把握重点,抓住关键环节 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全面统筹推进本地中职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抓住、抓好关键环节,确保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进行。 一是抓好普职分流工作。要根据辖区人口分布和生源现状,按照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总体目标,统筹规划本地高中阶段学校及结构布局。要综合分析本地中职学校因学生实习管理政策调整后产生的学位缺额情况,统筹用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现代职业教育能力提升计划、农村中职攻坚、卓越中职建设等项目资金,切实加大投入,加快新建或改扩建一批中职学校,进一步扩大优质中职教育学位供给。要根据初中毕业生源规模,统筹制定高中阶段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认真贯彻落实普职招生大体相当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帮助有意愿升学的初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进一步提高中职教育的招生比例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二是抓好资格审查工作。各市州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逐一核实辖区内中职学校的办学资格和条件,严格依据办学条件核定招生专业和办学规模,并统一下达2018年中职学校招生指导性计划。市州分学校、分专业指导性招生计划应于4月20日前分别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凡申请跨市州招生的中职学校,须将招生计划报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再报生源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地要全面加强中职招生统筹,不得人为设置障碍,搞地方保护、生源封锁。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和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核定相关学校办学条件后单独下达。 三是抓好招生宣传工作。为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宣传,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从今年开始启用“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简称“省平台”),并推动实施中职学校招生信息权威发布。各市州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托省平台,指导、督促辖区内中职学校按照省平台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上传招生信息,并对招生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汇总备案后,全省所有中职学校招生信息均通过省平台向社会公布。各市州也可通过编印指南、本地媒体发布等方式集中公布、宣传中职学校的招生信息,但公布的招生信息必须与省平台公布的招生信息一致。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统一设计关于省平台网址、手机APP及使用方法的宣传资料,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于5月10日前把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一所中职学校和初中学校,并指导督促初中学校把宣传资料张贴到每一个初三班级,印发给每一名初三学生,确保省平台招生信息及时准确传达到全体初三学生及家长。凡未按要求在省平台公布招生信息且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中职学校,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不予学籍注册。 四是抓好招生录取工作。各市州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州本级中职学校招生录取管理机制。凡是已建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的,今年严格实行中职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从2019年开始,各市州必须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跨市州招生的中职学校须在所在地和生源地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本年度跨市州招生录取的学生信息,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依据市州审核提交的招生录取信息备案表予以学籍注册。 三、严肃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级纪委驻教育部门纪检组要督促相关学校严格遵守《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6条禁令》(见附件1),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实施细则。省平台开通了中职学校阳光招生咨询、举报功能,各市州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也要设立和公布中职学校阳光招生咨询举报热线,并及时回复招生咨询,核查核实举报线索,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问责。要通过检查暗访、交叉检查、委派专家督查、“互联网+监督”等方式,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凡在今年中职学校阳光招生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核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并对存在严重违规招生行为的地方、学校和人员予以公开通报。今年5-7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将对各地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各市州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联合制定本地中职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连同“2018年市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和咨询投诉电话统计表”(见附件2),于4月20日前分别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省教育厅联系人:彭文科、陈胜波;联系电话:0731-84723764;电子邮箱:hnzcc908@163.com。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人:常婷,联系电话:0731-84900461;电子邮箱:147077494@qq.com。
附件
附件1:湖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6条禁令
附件2:2018年市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和咨询投诉电话统计表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湖南省纪委驻教育厅纪律检查组 2018年4月9日 |
信息来源:省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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