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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我市公立医院全面实施“两票制”


压缩中间环节,挤压药价水分。9月20日,我市召开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推进培训会,决定自10月1日起,全市60家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

据悉,“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对减少药品流通环节,规范流通秩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加强药品监管,净化流通环节,依法打击非法挂靠、商业贿赂、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不断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促进我市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现“三医联动”改革等,将起到积极作用。

会议指出,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验收入库时,必须验明票、货、账三者一致方可入库、使用,不仅要向配送药品的流通企业索要、验证发票,还应当要求流通企业出具加盖其印章的由生产企业提供的进货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电子版,两张发票的药品流通企业名称、药品品种等相关内容互相印证,且作为公立医疗机构支付药品货款凭证,纳入专项档案管理。

会议强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不按规定执行“两票制”要求的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及公立医疗机构必须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时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会议还就基本药物制度、基药目录及处方集、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等业务进行了集中培训。

会议由市卫计局副局长段人红主持,局党委委员段春保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局药政股股长陈文新组织专题培训,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有关负责人共计一百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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