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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耒阳市2017年电子政务相关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耒阳市2017年电子政务相关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耒政办发〔2017〕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单位:
《耒阳市2017年电子政务相关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耒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
耒阳市2017年电子政务相关工作
绩效考核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7年政府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工作。根据国家、省、衡阳市有关工作考核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依据
(一)考核对象:各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国、省、衡阳市驻耒单位。
(二)考核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和《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2017年电子政务相关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衡电政办〔2017〕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相结合原则,坚持注重工作实绩与讲求社会效应相结合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
(一)考核内容
1.政府网站:部门政府网站建设情况(信息公开、互动回应、网站管理)及国、省、衡阳市普查曝光、通报;
2.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非涉密行政许可和管理服务类事项,是否根据最新目录100%在系统中更新;是否100%通过本级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平台及时办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咨询、投诉是否及时回复等内容。
3.政府信息公开:动态信息(部门动态,以市党政门户网日常监测评比为主)、部门信息公开目录、行政权力(三清单一目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依申请公开回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4.公共服务:部门对市党政门户网站民生领域、重点办事、重点领域等服务事项信息更新情况。
5. 12345政府服务热线:机构制度建设及诉求办理等情况。
(二)计分标准
1.考核基准分为500分,各分项指标(政府网站、网上政务服务及电子监察、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服务、12345政府服务热线)均为100分,得分相加计算得出总分。
2.对于各考核对象,不是12345政府服务热线服务单位或没有部门网站或没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其相应考核内容将不列入。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年度考核低于90分的,取消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年度评优资格。
3.按时按量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按标准计分,逾期完成任务的,按完成任务量(或完成时间)与要求任务量(或要求时间)比例计分,未启动的记零分;对各项考核指标计分不超过该单项底分,减分只减至零分,得分为负数时以零分计算。
4.考核采取平时与年终、日常与综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考核时间
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考核方式
采取查验台账资料、平时与年终、日常与综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
五、组织实施
以上考核由耒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按照考核计分办法计算分值,以分值高低排序,各单位最终得分按比例折合为市考核办电子政务对应相关工作的考核分。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府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协调配合,专人负责,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各相关单位对纳入考核的指标要严格规范,反复核实,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考核信息真实可靠。
附件:
1. 2017年市党政门户网网站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doc
2. 2017年市党政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doc
3.2017年市党政门户网站公共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doc
4. 2017年市直部门网上政务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doc
5. 2017年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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