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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政策解读】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宣讲

 

招生入学政策牵涉千家万户的利益,历来受到社会高度关注。2019年耒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已通过“耒阳市党政门户网站”和“耒阳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为方便广大学生、家长进一步了解招生入学相关政策,特制定本宣传手册。

一、招生政策解读

1.公办小学招生的基本政策主要有哪些?

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合理划分每所小学的招生区域,严格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学校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区域内按生源排序顺序(A有房有户、B有房无户、C无房有户、D无房无户Ⅰ类、E无房无户Ⅱ类)注册入学,若本区域内学校学位不够,不能安排区域内全部学生入学,则通过微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未被本区域内学校录取的学生通过统筹调剂的方式安排到有学位的对口小学入学。

2.公办初中招生的基本政策主要有哪些?

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为每所小学划定对口直升的公办初中,小学毕业生到对口招生初中学校免试入学。若招生学校学位不够,不能安排全部申请学生入学,则通过微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未被申请学校录取的学生通过统筹调剂的方式安排到有学位的对口初中学校入学。

3.民办小学和初中招生的基本政策有哪些?

民办学校按“自愿报名、免试入学、录满为止”的原则在统一规定的时间段进行自主招生。民办学校小学部六年级毕业生自愿选择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二、家长疑问解答

1.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有什么规定?

凡年满六周岁儿童依法注册入学(今年为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2.城区公办小学和初中一年级招生有哪些程序?

小学招生程序:

①招生宣传。

②学位申请。

③证件核查。

④分批录取。

⑤统筹调剂。

⑥公示。

⑦发放入学通知书。

初中招生程序:

①学位申请(含外回和进城学生的资料审查)。

②录取。

③统筹调剂。

④公示。

⑤发放入学通知书。

3.如何进入“耒阳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学位申请?

渠道一:电脑登录“耒阳市党政门户网站”

渠道二:手机登录“耒阳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入学报名”按钮—点击下拉框第一个按钮“报名入口”—进入界面注册、登陆

4.申请城区公办学位应注意哪些事项? 

①必须在规定时间(6月15日—7月3日)内完成。

②必须符合申请学位学校的入学条件,且只能向服务区域内学校申请学位,不能跨区域申请,否则直接影响生源排序和录取。

③要通过“耒阳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学位申请,完成信息采集。原则上学校不再进行学位申请信息的现场人工采集,确有无法自行完成网上填报的,可在幼儿园或学校指导下完成网上申请。

④提供的信息和证明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影响正常入学。

⑤申请学位的自主权是学生及家长,任何学校或教师要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意愿,不得诱导、强迫、限制、替代学生进行学位申请。

5.城区公办小学招生的生源类型及排序是怎样的?

城区公办小学根据适龄儿童家庭住房和户籍情况,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区域内按下列生源类型排序注册入学。

A有房有户。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区域内,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

B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区域内,但在区域内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由学校牵头协同街道、社区、公安、房产等部门入户调查。若居住情况属实,以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为入学依据。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多套住房的,以实际居住的房产为依据入学。

C无房有户。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区域内,其父母在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或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的;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城区工作,户籍已迁入区域内但无房产以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区域内一年以上(2018年8月31日以前迁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就业但无房产以租房居住的,均由学校牵头协同街道、社区、公安、房产等部门入户调查。若居住情况属实, 以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或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D 无房无户(Ⅰ类)。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区域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区域内购置了无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无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的房产(俗称“小产权房”),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由学校牵头协同街道、社区、公安等部门入户调查。若居住情况属实, 以当前居住的“小产权房”为依据入学。

E 无房无户(Ⅱ类)。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区域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城区务工或经商,原居住地无法定监护人,且至少一人与我市城区工作单位签定了一年以上劳务合同或在我市城区经商并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在城区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由学校牵头协同街道、社区、公安等部门入户调查。若居住情况属实, 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6.城区公办小学招生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A有房有户、B有房无户两类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证明材料: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出生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和《耒阳市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表》。

C无房有户类适龄儿童需提供入学证明材料: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出生证明,共同居住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和《耒阳市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表》。

D 无房无户(Ⅰ类)类适龄儿童需提供入学证明材料: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以及水、电开户等相关手续,出生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和《耒阳市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表》。

E 无房无户(Ⅱ类)类适龄儿童需提供入学证明材料:务工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以及在务工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证明以及由市人社局出具的加盖公章的保险缴纳清单(均须一年以上);经商人员需提供在城区经商的营业执照(注册一年以上,即2018年8月31日前)。此外,均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儿童),出生证明,租房协议或居住证,房主身份信息(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和《耒阳市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信息登记表》。

7.持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网签合同)的业主子女是否可以享受入学指标?

持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网签合同)的业主,共有人之间系祖孙、父子(女)、母子(女)关系才能享受该套房入学指标。

8.非住宅性质的房产是否可以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依据?

根据上级政策和《耒阳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办法》(耒办发〔2019〕61号),我市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9.学位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录取对象是如何确定的?

公办小学是由中心校(市直学校)组织,各学校对符合本区域内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生源类型排序,分批次录取。前一批录取后,若有学位剩余,启动下一批录取;如学位不足,则由中心校(市直学校)组织,在家长代表、村(居)委会、教育局监督下,以“超员摇号,录满为止”的方式进行派位确定录取名单。公办初中是由招生学校组织,在家长代表、办事处、教育局监督下,按“超员摇号,录满为止”的方式进行派位确定录取名单。

10.未被申请学校录取的学生会调剂到哪些学校入学?调剂工作又是如何进行的?

凡未被申请学位学校(区域内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实施统筹调剂到对口学校入学。

统筹调剂的程序是:

①发布调剂信息。因学位不足无法安排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发布学位供给紧张的预警提示和调剂的相关信息(含招生学位数、各类别生源数、学位余缺情况、对口学校、调剂方式等),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取得家长对调剂工作的理解支持。

②确定调剂对象及方式。学校因学位不足无法安排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要实施调剂入学。凡未被区域内招生学校(申请学位学校)录取的都是调剂对象,调剂对象一经确定要及时通知家长或学生。小学招生调剂对象确定方式可以按生源类型顺序录取,未被录取的为调剂对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尊重家长意愿)微调招生区域,将微调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作为调剂对象。初中招生调剂对象确定方式主要是随机派位。

③确定调剂去向。若只有一所对口调剂学校的则到该校入学;若有多所对口调剂学校的,首先遵从调剂学生或家长志愿确定调剂去向(调剂入学学校),如果无法通过遵从志愿确定调剂名单,则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调剂对象入学去向(调剂入学学校)。随机派位由招生学校在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中心校、街道、社区、家长代表等监督下进行。

④公布录取名单。对口调剂名单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对口调剂学校录取,安排学生报到入学。

11.2018年城区“消超”分流的小学毕业生去哪里上初中?

按《耒阳市2018年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超大班额工作实施方案》(耒办发〔2018〕29号)规定,“消超”分流的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学生或家长根据自愿,可选择到分流前原就读小学对口招生的初中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

12.想到民办小学和初中一年级就读的学生该怎么办?

学生、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6月15日—24日,自愿登陆“耒阳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学位申请,每人限报一所民办学校。

13.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以继续申请学位吗?

可以。民办学校要及时通知未被录取的学生或家长于7月1日—3日重新申请学位。可选报有学位的民办学校,也可选报公办学校(必须符合申请学位学校的入学条件,且只能向服务区域内学校申请学位,不能跨区域申请)。

14.城区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想去公办初中就读的应该怎么做?

有初中部的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升本校初中部就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愿意直升的学生。

不愿升入本校初中部的在籍在读小学毕业生,于6月15日-7月3日,由学生或家长登陆“耒阳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系统”申请公办初中学位。

15.有耒阳市城区户籍或城区房产,现在外地或城区非居住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想回城区就读初中应该怎么做?

有耒阳市城区户籍或城区房产,现在外地或城区非居住地就读,需要回耒阳市城区户籍地或居住地就读初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登陆“耒阳市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学位申请,并于6月25日—30日带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含学生)、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籍证明和填写好的《耒阳市城区初一外回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到教育局基教股办理入学资格审查手续。审查通过后,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16.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插班(转学)有哪些政策和要求?

学校(含民办学校)平均班额达到55人的年级不得接收插班生;民办学校学生总人数超出其核定办学规模也不得招收插班生。城区学校(含民办学校)插班生入学(转学)由教育局统筹安排;乡镇学校插班生入学(转学)由相关乡镇中心校、初中学校安排。

城区学校(含民办学校)插班(转学)程序:

①申请(7月10日-8月24日)。家长或学生登录“耒阳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报名系统”进行插班(转学)学位预申请。原则上学校不再进行学位申请信息的现场手工采集,确有无法自行完成网上填报的,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入学所需的插班转学资料(学籍卡、家长和学生的户口簿、房产证明等资料)到申请就读学校,在学校指导下完成网上申请工作。

②验证(8月25日-27日)。家长携带符合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插班转学资料到申请学校审验。

③审批(8月28日-9月3日)。以初中学校、直属学校、中心校、民办学校为单位将申请插班(转学)的学生名单和插班转学资料送教育局审批。

④报到。审批通过后,由学校通知插班(转学)学生办理报到、转学等手续。

任何学校不得强迫、诱导学生转学和擅自安排未经教育局审核批准的学生插班入学。

招生举报电话:  

纪检组:0734-4387340,

基教股:0734-4324016,

          民教股:0734-4857629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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