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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

为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深化落实《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集中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规范竞争秩序,优化消费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全市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衡市监办2022〕9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持依法治网、以网治网、信用治网、协同治网、创新治网。聚焦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注重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安全放心的网络市场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任务

紧扣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坚持“监管是为了更好发展”,强基础、守底线、防风险、保安全,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依法治理违法行为,着力促进网络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一)严禁网售禁限售商品。严查借党的二十大进行商业炒作、兜售商品牟利。以专供特供商品、勋章奖章纪念章、“军”字号烟酒等商品、含金银箔粉食品、过度包装商品、非法交易的野生动植物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东北黑土资源产品、审计报告、检验检测报告、非法手机信号放大器、非法集邮品、非法塑料制品、涉枪涉爆物品、管制器具、“GOIP、猫池等涉电信网络诈骗通讯呼叫设备、网络接入设备”等为监管重点,加大监测频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网监股、食品相关股室、认证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治理“三无”外卖。按照《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与实际不符、未依法公示相关信息行为。集中排查清理,严厉查处无实体店铺、无营业执照、无许可证的“三无”外卖,把好外卖入网经营关,规范外卖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经营股、网监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整治“三假”直播。严厉打击假人气、假优惠、假商品等直播乱象。依法查处流量造假、数据注水、刷单炒信等人气造假行为,全面整治刷量、刷好评链条上的快递服务经营者、网站、中间商、平台内经营者。打击“先涨价再优惠”、虚假打折、“史上最低价”“全网最低价”无依据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打击带货商品与实际货品“货不对板”、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使用假冒的检验检测报告、保健食品宣称“包治百病”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营造网络直播公平竞争环境,维护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充分发挥其促进灵活就业、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广告股、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股、网监股、价监股、质量股、认证股、特殊食品股、消保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售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不具备网络销售条件从事网络药品销售,超出许可范围、许可方式销售药品行为。全面规范处方药销售,严厉打击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核、未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行为的管理责任等行为。从严查处网络销售假药、劣药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网络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药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或者备案通过网络销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超出许可或者备案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销售医疗器械,销售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网络销售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的化妆品、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使用禁用原料生产的化妆品等违法行为。严查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持续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环境,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药品流通股、药品使用股、医疗器械股、化妆品股、网监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严查网售“一老一小”用品质量违法问题。针对老人功能性服装服饰、鞋类产品,纸尿裤、护理湿巾等养老照护产品,适老化家居及电子产品,以及儿童玩具、文具、家具等,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强化抽查结果处理,严查老人儿童用品质量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筑牢弱势群体用品的质量安全屏障,促进更加优质安全的产品供给。(质量股、网监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规范重要节点促销活动。“11.11”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为重点,突出对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及投诉多的网店、农村电商、跨境电商、在线旅游、开具发票、用能(用水)产品能效(水效)标识展示信息不规范等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各种违法侵权行为。依法打击平台禁止、限制、排斥平台内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促销活动。依法查处砍价活动弄虚作假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行为。集中整治利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严厉打击利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名义进行商业营销宣传。严查涉及医疗、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等所谓的“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市场环境,优化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网监股、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股、价监股、广告股、消保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安排

2022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时间为2022年9月至11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9月20日)。根据《2022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积极与网信办、工信局、公安局、商务局、文旅局、税务局、林业局、邮政局联合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拓展和细化重点任务,统一思想,协同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21日—10月30日)。按照方案组织开展或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强化源头治理,督促指导网络经营者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10月10日前,将中期行动总结及统计表报网监股。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11月5日)。认真梳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分析问题成因,研究解决对策,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提前营造良好氛围,意义重大。立足宏观经济稳定发展大局,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部署。加强监测监管,加大执法力度,精准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协同,形成合力。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强化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监管,形成监管合力。统筹运用智慧监管与信用监管,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推动部门间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共享。加大对跨区域网络案件查办协调力度,加强信息共享、执法互助。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三)及时总结,完善机制。针对网络市场新业态、新模式出现的新问题,不断总结完善、探索形成好做法好机制,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为促进网络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加强引导,注重实效。积极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发布消费预警、提示,曝光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切实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执法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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