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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社保生育保险断交2个月可以补缴吗

来信时间:

2022-10-17

来信人:

***

来信内容:

      由于一些原因,本人社保9月,10月没有缴费,显示暂停参保,现在想问下可以补缴9月和10月的社保没有,其中重要的是生育保险,因为最近查出怀孕,也去了市民之家咨询社保窗口都是说不能补缴,只能重新缴费,需要重新计算满10个月,然后我查询相关文件,根据《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湘医保发〔2020〕23号)规定:用人单位新增参保人员,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含补缴3个月以内且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的)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补缴超过3个月的,从正常缴费之日起10个月后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参保未满10个月早产的,但参保人妊娠日期晚于参保日期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省内生育保险实际缴费时限合并计算。

答复:

尊敬的曹女士:

     您好!

     关于您反映由于一些原因,本人社保9月,10月没有缴费,显示暂停参保,现在想问 下可以补缴9月和10月的社保没有,然后我查询相关文件,根据《关于生育保 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湘医保发〔2020〕23号)规定:用人单位新增参保人员,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 (含补缴3个月以内且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的)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补缴超过3个月的,从正常缴费之日起10个月后生育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参保未满10个月早产的,但参保人妊娠日期晚于参保日期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请相关单位帮助解决。 办理情况为:我局于2022年10月24日14时30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由于用人单位未及时缴纳医保导致员工不能报销生育津贴,今日窗口工作人员告知曹女士,单位及时缴纳医保可以享受生育津贴报销。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对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理解!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并真诚接受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我局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答复部门:

耒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

2022-10-24